寶行王正論 (Rajaparikatharatnamala) 第11講 問答精解
甚深空性與佛陀的慈悲:從聖默然到初轉法輪
問題1 既然勝義諦例如諸法無生與世俗諦不一不異,為何世間眾生對於空性教法難知難明?試以頌十五、十六說明。
勝義諦難知難明:散亂凡夫心與無依底的實相
根據《寶行王正論》第11講的內容,問題的核心在於:既然勝義諦(如諸法無生)與世俗諦並非一非異,為何世間眾生對空性教法仍難以理解? 龍樹菩薩在頌十五、十六中以「觀身不淨」為例,清楚說明了其中的原因。
詳細解答:
1. 頌十五:「是身不淨相,麁證智境界;恒數數所見,尚不入心住。」
· 白話解釋: 即使是「身體是不清淨的」這種最粗淺、只需凡夫智慧就能觀察到的道理,如果不經常反覆地思惟修習,也無法真正進入內心、安住在心中。
· 深層義理: 「觀身不淨」被認為是入道修行的基礎,是「四念處」之一。它並非高深的理論,而是每個人用肉眼觀察就能得出的結論。但即便如此,大多數凡夫由於長久以來的無明習氣和貪愛執著(尤其是對自身和異性的執著),仍然無法將這個簡單的道理銘記於心,更不用說依此降伏煩惱。這說明了凡夫心的散亂、膚淺與難以調伏。
2. 頌十六:「況正法微細,甚深無依底;難證於散心,云何可易入?」
· 白話解釋: 更何況是闡述諸法實相的空性正法,它是如此的微細、甚深、沒有任何依靠(無依底,指遠離一切戲論和觀待)。以凡夫那顆被煩惱障蔽、散亂的心,是極難證悟的,又怎能輕易地趣入呢?
· 深層義理: 此頌直接回答了問題。
· 「甚深無依底」:勝義諦的特性是遠離一切言說、分別、戲論,不是依靠感官或邏輯思維就能到達的境界。
· 「難證於散心」:凡夫的心識活動(心、心所)充滿了虛妄分別,就像被層層迷霧遮蔽的鏡子,無法清晰映照萬物的真實面貌。空性真理就隱藏在這些虛妄分別的背後,需要用極其寂靜、專注且具備智慧的心才能洞察。
結論:
眾生之所以對與世俗諦不一不異的勝義諦(空性)難以理解,主要原因有二:
1. 所觀之境(空性)極其深奧: 空性本身是「甚深微細、無依無底」的境界,超越了凡夫的感官經驗和概念思維,是「唯佛與佛乃能究盡」的領域。
2. 能觀之心(凡夫)極其粗劣: 凡夫的心長期處於散亂狀態,被無明所障蔽,慧眼不開。頌十五以「觀身不淨」為例,即使面對如此粗顯的道理,凡夫心都難以安住其中,更何況是面對更為深奧微細的空性真理?正如一個視力微弱的人,無法看清遠方微細的塵埃,凡夫的散亂心也無法如實照見空性。
因此,雖然勝義諦與世俗諦在本質上不相分離,但由於凡夫心的認知能力有限,無法穿透世俗的表相,直達勝義的真實。這也就是空性教法難知難明的根本原因。
問題2 佛初成正覺時,感到這個宇宙實相──空性──太深奧了,凡夫根本沒有能力來理解,所以在菩提樹下坐了四十九天不說法。傳說大梵天及帝釋分別獻上法輪及白海螺請佛轉法輪;佛乃念眾生有「信」心美德,所以答應初轉法輪。試在經典中找出相關資料以對。
梵天殷勤勸請:佛陀初成正覺的聖默然與轉法輪
根據問題,佛初成正覺時,因感所證空性過於深奧而默然不說法,後經大梵天王與帝釋天勸請,方始轉法輪的典故,在多部經典中均有詳載。以下依據搜尋結果,為您整理出相關的經典依據與說明。
1. 佛成道後默然不說的緣由: 《增一阿含經》
關於世尊最初不欲說法的原因,《增一阿含經》卷十〈勸請品〉 記載得最為直接明瞭:
那個時候,為世尊得道不久之時。世尊在此时,曾經生起如是之念:我現在所證的真理乃為甚深之法,為難曉難了,難可覺知,不可以思惟之法。是休息微妙的智者(止息煩惱,而發揮其微妙的智慧的覺者),才能有所知覺,才能分別其義理,而習之不厭,而即得歡喜之法。假如我將此微妙之法說給人聽,人也不會相信領受,也不會奉行的。可說是徒有其勞,唯有所損而已(徒勞無益)。我現在應該默然不說,何須說法呢?
這段經文明確指出,佛陀所證悟的「空性」實相,其境界極其深奧微妙,非一般凡夫以分別心所能理解。若強為宣說,不僅無益,甚至可能引發眾生的誤解與誹謗,徒增其過患。因此,佛陀初時選擇默然,欲入涅槃。
2. 梵天勸請的經過與方式
(1)初次勸請
梵天王知曉佛陀的心念後,立即前來勸請。根據 《增一阿含經》,梵天王當時陳述了三個理由:
· 憐憫眾生:若不說法,三界眾生將失去解脫的眼目。
· 觀機可度:觀察到仍有「根原容易得度」的眾生,若錯失因緣,將「永失法眼」。
· 以蓮華為喻:就像水中的蓮華,有的雖未出水,但已成熟待放。同樣,被生死所逼的眾生,若因不聞法而喪亡,實為可惜。
(2)殷勤三請
雖然梵天初次勸請,佛仍未應允。根據 《菩提道次第廣論講記》 中的詳細描述,勸請的過程是再三且殷勤的:
· 大梵天初請:大梵天得佛加持前來啟請,但佛為使世間尊重正法,且顯其甚深,仍默然不語。
· 梵天與帝釋共請:大梵天邀請帝釋天一同前往林中,頂禮佛陀後,再次以偈頌勸請:「世尊降伏諸魔冤,其心清淨如滿月,願為眾生從定起,以智慧光照世間。」然而,世尊依舊默然。
· 再再祈請:大梵天並未放棄,他偏袒右肩,合掌長跪,第三次懇切祈請,並指出外道眾多、邪見熾盛,急需佛的甘露正法來破除世間愚暗。
(3)獻上海螺與法輪
在勸請的過程中,經典提及了獻上海螺與法輪的象徵意義。果平法師的《普賢行願品》講記 中提到:「梵天與帝釋天又再再地向佛作祈請,並供養佛一個表示廣宣正法的右旋海螺,佛才開口講法。」 這個右旋海螺象徵著佛將要宣說的法音遠播,能降伏魔軍,醒覺迷昧的眾生。而法輪則象徵佛法如轉輪聖王的輪寶一樣,能摧破一切煩惱障礙,輾轉不停,度化眾生。
3. 佛受請後轉法輪
經過大梵天與帝釋天如此再三、懇切的勸請,並供養法輪與白海螺,佛陀最終應允。如 《增一阿含經》 所述,佛陀以佛眼觀察眾生根器,見有「不定聚」(根性未定,可因善緣而得度)的眾生,心生大悲,說道:「我本欲為此類眾生轉妙法輪,而出於世。」 隨後,佛陀前往波羅奈國的鹿野苑,為憍陳如等五位比丘初轉四諦法輪,開啟了人間的弘法事業。
總結
綜合上述經典記載,可歸納如下:
1. 佛默然的原因:所證的「空性」實相極其甚深、難解、難入,非思量分別之所能及,為避免眾生因不解而徒勞或誹謗,故初時不欲說法。
2. 勸請的經典依據:此事主要記載於 《增一阿含經》卷十〈勸請品〉、《方廣大莊嚴經》〈大梵天王勸請品〉 以及 《妙法蓮華經》〈化城喻品〉 等經典中。
3. 勸請的方式:大梵天與帝釋天並非一次勸請即止,而是再三、殷勤地勸請。他們以身(跪拜、獻供)、口(以偈讚頌、陳述理由)、意(發起利益眾生的清淨大心)的種種方便進行勸請,並供養了象徵法音遠播的白海螺和象徵摧破煩惱的法輪。
4. 佛應允的原因:佛見眾生具有「信」的善根,且為不負自己出現於世的本願,故而應允說法,最終在鹿野苑初轉法輪。
問題3 試依《方廣大莊嚴經》〈大梵天王勸請品〉,佛是如何描述諸佛自證聖智所行境界。
諸佛自證聖智境界:超絕言思的究竟寂靜
根據《方廣大莊嚴經》卷第十〈大梵天王勸請品〉的記載,佛陀在初成正覺時,曾對大梵天王詳細描述了諸佛自證聖智所行的境界。這段經文是理解「空性」實相極為重要的依據。以下是經典原文及詳細說明:
1. 經典原文出處
此段經文主要記載於 《方廣大莊嚴經》卷第十〈大梵天王勸請品第二十五〉。經中描述佛陀於多演林中獨坐,入深禪定觀察世間,後應梵王勸請而說法。佛陀對自證境界的描述,見於世尊告梵天王的開示中。
2. 佛陀對自證聖智境界的描述
根據經文,佛陀告訴大梵天王:
「我證甚深微妙之法,最極寂靜難見難悟,非分別思惟之所能解,唯有諸佛乃能知之。所謂超過五蘊入第一義,無處無行體性清淨,不取不捨不可了知,非所顯示,無為無作,遠離六境,非心所計,非言能說不可聽聞,非可观見,無所罣礙,離諸攀緣至究竟處,空無所得寂靜涅槃。」
3. 逐句釋義
這段經文以一系列「遮詮」(即否定式描述)的方式,層層剝除凡夫的認知執著,來顯現聖智境界的真實面貌:
經文 – 釋義
甚深微妙之法,最極寂靜難見難悟 –
這是指佛所證悟的真理(空性、法性、實相)極其深奧,超越了一切煩惱與戲論,達到了最極寂靜的狀態。這種境界並非凡夫靠感官或思維能夠觸及,因此「難見難悟」。
非分別思惟之所能解,唯有諸佛乃能知之
– 明確指出這不是世間邏輯、哲學思辨或概念推演所能達到的範疇,唯佛與佛之間才能以「自覺聖智」相互證知。
超過五蘊入第一義
-「五蘊」是構成我們身心的物質與精神要素(色、受、想、行、識),是世俗的現象。「第一義」即勝義諦、究竟真理。此句說明聖智境界超越了五蘊的範圍,直達諸法實相。
無處無行體性清淨
-「無處」指不落於空間概念;「無行」指遠離一切心行(心念活動)與造作。其本質(體性)是本來清淨、無染無污的。
不取不捨不可了知
– 在這境界中,沒有任何「取著」或「捨棄」的對立分別。它無法被當作一個「對象」去認識,因為能知與所知已泯然為一。
非所顯示,無為無作
– 這種真理無法用任何方法展示給他人看(需自內證)。它是「無為法」,沒有生住異滅,不假造作,遠離一切因果作用的相。
遠離六境,非心所計
– 「六境」即色、聲、香、味、觸、法,是六根所緣的對象。聖智境界完全脫離了對這些外在塵境的攀緣,也不是凡夫心意識所能計度、揣測的。
非言能說不可聽聞,非可观見
– 超越語言文字(非言能說),也無法透過聽聞(不可聽聞)或肉眼、天眼等觀察(非可观見)來獲得。
無所罣礙,離諸攀緣至究竟處
– 沒有任何障礙與束縛,徹底斷絕了心識對外境的「攀緣」執著,到達了最究竟、最極致的境地。
空無所得寂靜涅槃
– 最終歸結為「空」與「無所得」。因為一切法自性本空,所以無一法可得。這就是最極寂靜的「涅槃」境界。
4. 佛陀不欲說法的原因
在描述了此一境界之後,佛陀緊接著說明何以不欲說法:
「若以此法為人演說,彼等皆悉不能了知,唐捐其功無所利益,是故我應默然而住。」
並且說偈頌:
「我得甘露無為法,甚深寂靜離塵垢,一切眾生無能了,是故靜處默然住。」
5. 總結
綜合經文所述,諸佛自證聖智所行的境界具有以下核心特質:
1. 超絕言思:完全超越語言、思維、分別心的範疇。
2. 唯佛與佛乃能究竟:不共凡夫、聲聞、緣覺,是如來內自證的境界。
3. 遠離一切相:遠離五蘊相、六境相、有無相、取捨相、能所相。
4. 體性清淨:其本質是本來清淨、無為無作的。
5. 畢竟空寂:以「空」為性,以「無所得」為方便,以「寂靜涅槃」為極果。
這正是龍樹菩薩在《寶行王正論》及本講義提要中所言「惟有諸佛乃能知之」的甚深境界,也是佛初成道時默然不說法的根本原因——因凡夫以分別心無法窺測此離一切相的究竟真實。
辨析非法器與空性誤區:寧起有見,莫執無見
問題4 甚麼是「非法器」者?那些非法器者怎樣曲解空性學說?
什麼是「非法器」?曲解空性的斷見與謗法
根據《寶行王正論》第11講的內容,「非法器」者是指那些不具備接受、領悟和修持空性教法條件與根器的人。他們不僅無法正確理解空性,反而會因誤解而對自己和他人造成傷害。
1. 甚麼是「非法器」者?
根據第11講的註釋82,所謂「非法器」者,通常具有三種過失,被稱為 「法器三過」 。這個比喻非常生動地描述了聽聞佛法時不正確的心態:
過失 – 比喻 – 說明
第一過 容器倒覆
對佛法沒有興趣,根本不想聽聞。就像一個倒扣過來的碗,即使天上下甘露,也一點都裝不進去。
第二過 容器穿漏
雖然聽了佛法,但心不在焉,無法牢記或很快就忘記。就像一個有破洞的碗,倒進去的甘露很快就漏光了。
第三過 容器有毒
聽聞佛法時,內心充滿了煩惱、邪見或傲慢,將清淨的教法與自己的錯誤知見混雜在一起。就像一個原本裝滿毒藥的碗,即使再倒入甘露,甘露也變成毒藥。
「非法器」者,特指那些具有以上過失,特別是「容器有毒」(以邪見煩惱心聽聞)的人。
2. 非法器者怎樣曲解空性學說?
在《寶行王正論》第11講的頌十八和頌十九中,龍樹菩薩將非法器者曲解空性學說的情況分為兩類,並在註釋84(依賈曹杰《顯明要義釋》)中進一步詳解:
第一類:不智者——斷見(頌十八)
「若法非正了,即害不聰人;由不如執此,墮邪見穢坑。」
· 曲解方式: 「不聰人」就是指這些無法承受空性甘露的非法器者。他們將「空性」——即諸法「無自性」(沒有獨立、永恆不變的本質)——錯誤地理解為「完全不存在」、「甚麼都沒有」。這就是斷見(虛無主義,nihilistic views)。
· 曲解後果: 這種錯誤理解(不如執)會直接傷害他們。因為他們認為甚麼都沒有,進而否定因果法則(不相信行善得樂、作惡得苦),肆無忌憚地造作惡業,最終墮入三惡道(穢坑)。
第二類:自詡為智者——謗法(頌十九)
「人識法不明,由自高輕法;起謗壞自身,下首墮地獄。」
· 曲解方式: 這一類人比前者更糟糕。他們對空性教法的認識模糊不清(識法不明),卻自以為是,傲慢地認為自己的膚淺見解比真正的佛法還要高明(自高輕法)。他們不僅自己誤解,還會誹謗那些真正闡述空性教法的人(例如誹謗龍樹菩薩的應成中觀正見)。他們混淆二諦(勝義諦與世俗諦),例如認為世俗諦是真實存在的,或錯誤地判定某些了義經、不了義經的教法。
· 曲解後果: 他們的行為不僅是傷害自己(壞自身),更嚴重的後果是以頭下腳上(下首) 的方式墮入無間地獄。
總結
所謂「非法器」者,就是心態不正確(如倒覆、穿漏、有毒)的人。他們曲解空性主要有兩種情況:
1. 墮入斷見:將「空」誤解為「甚麼都沒有」,否定因果,造惡墮落。
2. 誹謗正法:因傲慢而輕視佛法,混淆二諦,並攻擊真正的說法者,招感地獄果報。
正如古德所告誡:「寧起有見如須彌,莫執無見如芥子。」持有常見(執著萬物實有)雖然也是錯誤,但至少還相信因果;而持有斷見(認為一切皆無)則會徹底摧毀一切善法根本,後果更為嚴重。
問題5 為甚麼說「寧起有見如須彌,莫執無見如芥子」?以頌十八、十九說明。
寧起有見如須彌,莫執無見如芥子:斷見的深重過患
這句話「寧起有見如須彌,莫執無見如芥子」是佛教經典中著名的教誡,旨在警示修行者執著「無見」(斷見)的過患,遠比執著「有見」(常見)更為嚴重。
雖然《寶行王正論》第11講的頌十八、十九中並未直接出現這句偈頌,但龍樹菩薩的教法完全呼應了這個道理。以下將結合這兩首頌文,詳細說明其原因。
頌十八:執「無見」者墮邪見穢坑
「若法非正了,即害不聰人;由不如執此,墮邪見穢坑。」
· 「有見」與「無見」的定義:
· 有見(常見):認為萬事萬物有獨立、永恆、不變的自性(本質)。
· 無見(斷見):認為一切皆無,否定因果、輪迴、解脫,甚至否定存在本身,即虛無主義。
· 頌文解釋:
· 「不聰人」(非法器者) 無法正確理解空性。他們將「空」錯誤地解讀為「完全不存在」,這就是執著「無見」(斷見)。
· 這種錯誤的執著(不如執此)會直接導致他們墮入「邪見穢坑」。
· 為何比有見更危險? 因為執著有見(如須彌山那麼大)的人,雖然不究竟,但他還相信善惡因果、相信有輪迴,因此會約束自己的行為,修善積福,至少能保住人天善趣。但執著無見(如芥子那麼小)的人,認為善惡沒有報應、前生後世不存在,他就會肆無忌憚地造惡,甚至否定佛法的修行,其結果是直接墮入三惡道。
頌十九:執「無見」者因謗法而下墮地獄
「人識法不明,由自高輕法;起謗壞自身,下首墮地獄。」
· 頌文解釋:
· 這一類人比前者更糟糕。他們不僅自己理解錯誤(識法不明),還生起傲慢心(自高輕法),認為自己的見解比真正的佛法還高明。
· 他們開始誹謗真正宣說空性教法的人,例如批評中觀應成派的正見。
· 這種行為的後果是「下首墮地獄」,即以頭下腳上的倒栽方式墮入無間地獄。
· 核心原因:
1. 斷除善根: 執著無見會從根本上否定行善積德的意義,等於親手斬斷自己解脫和得安樂的種子。
2. 謗法謗人: 執著無見的人往往伴隨著傲慢,容易誹謗正法和說法者,而誹謗正法(謗法)是五無間罪之外最嚴重的重罪之一,必然招感地獄果報。
總結
綜合頌十八、十九,之所以說「寧起有見如須彌,莫執無見如芥子」,原因如下:
1. 有見尚留因果: 執著有見的人,儘管對實相有誤解,但至少承認善惡、苦樂、輪迴的存在,因此會約束身心,行善去惡,保住人天善果。
2. 無見斷一切善: 執著無見的人,否定因果輪迴,認為一切皆無意義,行為上容易放縱造惡,斷送自己解脫的機會。
3. 無見引發謗法重罪: 如頌十九所述,執無見者常伴隨傲慢,誹謗正法,其罪業遠比單純的「有見」深重,果報是直接墮入地獄。
因此,龍樹菩薩苦口婆心告誡修行人,若暫時無法悟入空性,寧可保留「諸法如幻有」的見解,也比落入「一切皆無」的斷見要安全得多。
問題6 在《顯明要義釋》中,賈曹杰將錯誤理解空性智見的人分為兩類:第一類是「不智者」,將諸法空無自性解讀為世界上甚麼都沒有,淪為斷見者。第二類是「自詡為智者」,對空性中的二諦、了義、不了義等義理混淆;例如認為勝義諦和世俗諦各自獨立為二,世俗諦有真實;又認為唯識觀不屬空觀等等;這都是失壞空性。試依頌十八、十九說明。
兩種錯解空性者:「不智者」與「自詡智者」的迷思
結合《寶行王正論》第11講的頌十八、十九,以及賈曹杰在《顯明要義釋》中的分類,來具體說明這兩類人是如何錯誤理解空性,以及他們各自的過患。
在賈曹杰的論釋中,這兩類人都被稱為「非法器」,他們因為無法正確理解空性,反而因自己的錯誤執著而墮入惡趣。
第一類:「不智者」——將空誤解為無(斷見)
頌十八:「若法非正了,即害不聰人;由不如執此,墮邪見穢坑。」
· 錯誤見解:這類「不聰人」就是賈曹杰所指的「不智者」。他們聽到「諸法空無自性」,就片面地理解為「世界上什麼都沒有」。這便是斷見(虛無主義)。他們不明白「空」是指沒有獨立不變的「自性」,但在世俗層面上,如幻的因果、作用還是存在的。
· 失壞空性的方式:他們將「空性」與「世俗現象」完全對立起來,認為談空就是否定一切。這種「不如執」(不如法地執著),把空性錯誤地解讀為「畢竟無」。
· 過患(墮邪見穢坑):如頌文所說,這種錯誤會直接傷害他們。因為認為什麼都沒有,他們就會否定因果、否定善惡,進而肆無忌憚地造作惡業,最終墮入「穢坑」(指三惡道)。這正應了古德所誡:「寧起有見如須彌,莫執無見如芥子。」
第二類:「自詡為智者」——混淆二諦、誹謗正法
頌十九:「人識法不明,由自高輕法;起謗壞自身,下首墮地獄。」
· 錯誤見解:這類「自詡為智者」的人,比前者更糟糕。他們對空性教法「識法不明」,也就是理解模糊不清,但卻因為傲慢(自高)而認為自己的見解比佛法更高明(輕法)。賈曹杰指出,他們會混淆二諦,例如:
· 認為二諦各自獨立:將勝義諦和世俗諦視為兩個互不相干的東西,認為世俗諦中有真實存在的法。這其實是無法將「色即是空,空即是色」的「不一不異」關係融會貫通。
· 誤判唯識:錯誤地認為唯識觀不屬於空觀。實際上,唯識所說的「境無識有」是一種方便引導,最終也要破除對「識」的執著,才能趣入真正的空性。
· 失壞空性的方式:他們因為傲慢和混亂的知見,不僅自己錯解,更進一步誹謗那些真正宣說空性教法的人(例如誹謗中觀應成派的究竟空義)。
· 過患(下首墮地獄):這種行為的果報極為嚴重。誹謗正法和說法者,是「壞自身」的重罪,會招感以「下首」(頭下腳上)的方式直接墮入無間地獄。這比第一類「不智者」單純因為誤解而造惡業的下場更為悲慘。
總結
綜合來看,賈曹杰的分類與龍樹菩薩的頌文完全對應:
分類 – 對應頌文 – 錯誤見解 – 失壞空性的方式 – 果報
不智者 頌十八
– 將「空」理解為「完全沒有」,墮入斷見。
– 否定世俗諦的因果作用,執著於惡取空。
– 墮入三惡道(邪見穢坑)。
自詡為智者 頌十九
– 混淆二諦、了義不了義,例如認為二諦分離,或輕視某些教法。
– 因傲慢而誹謗真正的空性正法及說法者。
– 以倒栽方式墮入無間地獄。
龍樹菩薩和賈曹杰都提醒我們,對空性的理解必須依止清淨的傳承和智慧,既不能墮入「什麼都沒有」的斷見,也不能因為傲慢而混淆法義、毀謗正法。唯有如此,才能真正趨入空性,獲得解脫的利益。
問題7 龍樹菩薩以享用美食為喻,分別說明善持空性學說的利益和曲解它的過患。試依頌二十及二十一說明。
勝飲食的譬喻:善持空性如服良藥,偏解正法如飲毒
依《寶行王正論》第11講的頌二十及頌二十一,來詳細說明龍樹菩薩如何以「享用美食」為喻,對比「善持空性」與「曲解空性」的天壤之別。
這個比喻非常生活化,精準地說明了「方法」與「量」的重要性——同樣是面對甚深的空性教法,因為理解和使用的方式不同,結果也完全不同。
頌二十:以飲食為喻,建立對比基礎
「譬如勝飲食,偏用遭危害;若如理量食,得壽力強樂。」
· 比喻解釋:
· 「勝飲食」:比喻殊勝的空性正法。
· 「偏用」:指不合道理、過量、或錯誤地食用。比喻曲解、濫用空性。
· 「如理量食」:指適時、適量、如理如法地進食。比喻正確地聽聞、思惟、修持空性。
· 「遭危害」 VS 「得壽力強樂」:錯誤的食用會招致疾病甚至死亡;而正確的食用則能帶來長壽、健康、力量與安樂。
· 核心寓意: 空性教法本身是無上的甘露(勝飲食),但它是一把雙刃劍。使用者的「操作方式」決定了它是能令人解脫的良藥,還是能令人墮落的毒藥。
頌二十一:將飲食之喻對應到空性
「若偏解正法,遭苦亦如此;若能如理解,感樂及菩提。」
這首頌文直接將飲食的比喻,對應到對空性的理解與修持上。
1. 曲解空性的過患(對應「偏用遭危害」)
· 「偏解正法,遭苦亦如此」:如果一個人片面、錯誤地理解空性(例如墮入頑空或斷見),他所遭受的痛苦,就如同暴飲暴食或誤食毒物一樣。
· 如何「偏解」? 正如前兩題所說,這包括:
· 「不智者」:將空性解讀為「完全沒有」,否定因果,淪為斷見(頌十八)。
· 「自詡為智者」:因傲慢而混淆二諦,甚至誹謗正法和說法者(頌十九)。
· 過患是什麼? 這種曲解會直接「害不聰人」,使其「墮邪見穢坑」,甚至「下首墮地獄」。這就像是本該滋養身體的「勝飲食」,因為「偏用」而變成了摧毀生命的毒藥。
2. 善持空性的利益(對應「如理量食,得壽力強樂」)
· 「若能如理解,感樂及菩提」:如果能夠正確地、如理如法地理解並修持空性,不僅能在現世感到安樂,最終更能證得無上菩提(覺悟)。
· 如何「如理解」? 這是指透過清淨的聞思修:
· 親近善士、聽聞正法:了解空性不是「無」,而是「緣起性空」。
· 如理作意:以智慧觀察,既不執著諸法實有,也不墮入斷滅虛無。了知「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在世俗諦中如幻地行善斷惡,在勝義諦中安住於無所得。
· 法隨法行:將空性見解融入戒、施、忍等六度萬行中。
· 利益是什麼? 當下能遠離煩惱束縛,得到內在的輕安與快樂(感樂),並最終成就佛果(及菩提)。這就如同適量、如理地進食,身體得到滋養,獲得長壽、力量、健康與快樂。
總結
龍樹菩薩以「享用美食」這個精妙的比喻,一針見血地指出了對待空性的正確態度:
· 空性是「勝飲食」:它是能令我們解脫成佛的無上妙法。
· 「偏解」如服毒:若以錯誤的見解(如斷見、誹謗)去對待它,它便成為令人墮入惡趣的毒藥,這是曲解空性的過患。
· 「如理解」如服良藥:若能依止清淨傳承,以智慧如理抉擇、修持,它便能帶給我們現世的安樂與究竟的菩提,這是善持空性的利益。
這個比喻提醒所有修行者:面對甚深法義,必須以謙卑、謹慎、智慧的心去學習,切忌自作聰明,以免「服藥反成病」,自害害他。
破除相縛與斷除無明:從加行觀修到解脫輪迴
問題8 依《解深密經》所述佛說曲解空性有何過患?但是修行人如果在加行位能依十六種空修觀,便可消除相縛,得入見道位。試依〈分別瑜伽品〉說明。
遣除十相與十六空觀:從加行位破相縛入見道
根據《解深密經·分別瑜伽品》的教義,曲解空性會導致嚴重過患,但修行人若能於加行位如法修習「十六種空」的觀行,便能逐步遣除障礙見道的「十種相」,最終破除「相縛」而證入見道位。以下依經文及相關釋論詳細說明。
一、曲解空性的過患
雖然《分別瑜伽品》中並未直接以「寧起有見如須彌」這樣的偈頌來形容曲解空性的過患,但經文明確指出:若對空性產生錯誤理解,便會「失壞一切大乘」,成為解脫的障礙。
1. 錯誤理解空性會導致「失壞大乘」
在《解深密經·分別瑜伽品》中,佛對彌勒菩薩開示:
「善男子!若諸菩薩於空性相有失壞者,便為失壞一切大乘。」
這段經文是對修行人極其重要的警示:
· 「於空性相有失壞」:指對空性的體性(性)和特相(相)產生錯誤的理解。這包括了您在前幾題提到的兩類錯誤——將空誤解為「完全沒有」的斷見,以及混淆二諦、誹謗正法的邪見。
· 「失壞一切大乘」:因為大乘佛法的核心即是「緣起性空」,若對空性理解錯誤,則一切大乘的修行(六度、四攝、菩提心等)都將失去正確的基礎,如同建築在沙上的高樓,終將倒塌。
2. 錯誤理解空性會障礙解脫
經中指出,修行人在加行位(接近見道的加功用行階段)會遇到一些「難可除遣」的微細執著相。如果對空性的理解不正確,便無法有效破除這些微細的執著,導致「相縛」無法解除,因而無法證入見道位。這些障礙正是由於未能如實了知「唯識所現」的道理——不能明白「識所緣,唯識所現」。
二、依十六種空修觀,除遣十種相而入見道
雖然《解深密經》中主要歸納為「十種空」來對治「十種相」,但這十種空實際上是從《般若經》的「十六空」或「十八空」中提煉出來的。以下依經文說明其修觀方法與除遣的次第。
1. 修行背景:加行位的止觀修行
在《分別瑜伽品》中,佛告訴彌勒菩薩,修行人要先依「奢摩他」(止)與「毘缽舍那」(觀)而修:
· 奢摩他(止):先得「身心輕安」,心能專注一境
· 毘缽舍那(觀):於止的基礎上,對「三摩地所行影像」進行觀察思擇
當止觀雙運、修行漸深時,便進入「加行位」,此時需要以「空觀」來遣除最微細的執著相。
2. 十種相與十種空的對治關係
根據《解深密經》卷三〈分別瑜伽品〉的記載:
「為遣諸相,勤修加行,有幾種相,難可除遣,誰能除遣?善男子!有十種相空,能除遣。」
以下整理「十種相」與對治的「空」的關係表:
所除遣的「十種相」 – 能除遣的「空」 – 說明
1. 種種文字相 – 一切法空 – 破除對經典文字的執著
2. 生住異滅的性相續隨轉相 – 相空、無先後空 – 破除對諸法生滅相續的執著
3. 顧戀身相、我慢相 – 內空、無所得空 – 破除對自身及我慢的執著
4. 顧戀財物相 – 外空 – 破除對外在財物的貪著
5. 男女的內安樂相、外淨妙相 – 內外空、本性空 – 破除對男女相的貪染執著
6. 無量之建立相 – 大空 – 破除對空間、數量相的執著
7. 有內寂靜解脫相 – 有為空 – 破除對「解脫境界」的執著
8. 補特伽羅無我相、法無我相、唯識相、勝義相 – 畢竟空、無性空、無性自性空、勝義空 – 破除對「無我」「唯識」「勝義」的微細執著
9. 有為空相、無變異相 – 無為空、無變異空 – 破除對「無為法」的執著
10. 有空性相 – 空空 – 破除對「空性」本身的執著,以對治空性的作意思惟
3. 修觀的核心:了知「唯識所現」
在修行這些空觀時,有一個根本的理論基礎——「識所緣,唯識所現」:
「由彼影像唯是識故。善男子!我說識所緣,唯識所現故。」
這意味著:修行人於定中所觀的「影像」(無論是觀身不淨、觀諸法空),其實都是自心所現,並非離開心識而有獨立實體。若能如實通達此理,便能:
1. 破除能所對立:了知「無有少法能見少法」
2. 遠離一切執著:不執著於能觀之心、所觀之境
3. 通達如性:通達三摩地所行影像唯是其識後,復思惟「如性」(真如)
4. 入見道位的關鍵
當修行人以這十六種空(或十種空)不斷修觀,逐步遣除上述十種微細相,最後連對「空性」的執著也以「空空」破除時,便能:
· 破除「相縛」:不再被任何相(無論是世俗相還是聖教相)所繫縛
· 證入見道位:現證諸法實相,初地菩薩的「無分別智」現前
正如《分別瑜伽品》所言:
「謂通達三摩地所行影像,唯是其識;或通達此已,復思惟如性。」
這就是從加行位入見道位的關鍵——先通達唯識,再思惟真如。
三、總結
1. 曲解空性的過患:會「失壞一切大乘」,使修行失去正確基礎,並障礙破除微細執著,無法證入見道位。
2. 依空修觀的方法:在加行位,以十種空(攝十六空)對治十種微細相:
· 從最粗顯的文字相,到微細的無我相、唯識相
· 乃至最後連對「空性」本身的執著,也要以「空空」破除
3. 入見道的關鍵:通達「識所緣,唯識所現」,了知一切所緣影像皆是自心顯現,遠離能所對立,最終證入真如。
這就是《解深密經·分別瑜伽品》中所開示的——從正確理解空性、到依空修觀、最後破除相縛而證入見道的完整修行次第。
問題9 龍樹菩薩怎樣勸勉國王學習空性教法?依頌二十二說明。
龍樹菩薩的殷重勸勉:捨謗與邪執,於正智起用
在《寶行王正論》第11講的頌二十二中,龍樹菩薩以極其精煉的語言,為國王指出了學習空性教法的正確態度與核心方法。這不僅是對國王的勸勉,也是對所有修行者的重要指導。
頌二十二原文
「智人於正法,捨謗及邪執;於正智起用,故成如意事。」
逐句詳解
1. 「智人於正法,捨謗及邪執」—— 端正心態,遠離二過
龍樹菩薩首先指出,一個真正的「智人」(有智慧、想求解脫的人),在面對「正法」(此處特指空性教法)時,必須先做到兩點:
· 捨「謗」:遠離誹謗。這對應頌十九所說的「自詡為智者」的過患。不能因為自己的傲慢、不理解,就去誹謗空性正法,或攻擊真正宣說空性的人。這是學習空性的首要前提。
· 捨「邪執」:遠離錯誤的執著。這對應頌十八所說的「不智者」的過患。不能將空性錯誤地理解為「完全不存在」(斷見),也不能混淆二諦,執著於錯誤的見解。
勸勉核心:學習空性,首先要有一顆謙卑、開放且準確的心。要放下可能有的成見與傲慢,避免墮入斷見或誹謗的深坑。這是能正確理解空性的基礎。
2. 「於正智起用」—— 勤修方便,生起智慧
在排除了錯誤的心態之後,接下來要做的就是積極地修學。
· 「正智」:指勝義觀察的智慧,也就是能直接通達空性的無分別智。這不是普通的世間聰明,而是透過聞思修而生的出世間智慧。
· 「起用」:指要勤奮地生起、運用這個智慧。這意味著不能只是停留在理論的探討,而要透過實際的修行——如修習止觀、九住心、四尋思等——去讓這個智慧真正在心中生起並發揮作用。
勸勉核心:學習空性不能只停留在口頭或理論,必須要實際地投入修行,透過戒、定、慧的次第,讓通達空性的智慧真正從內心升起。
3. 「故成如意事」—— 圓成二利,究竟滿願
如果能夠做到以上兩點——遠離過患、生起正智——那麼最終的結果就是「成如意事」。
· 「如意事」:比喻能夠隨心所欲地成就一切善願。此處特指兩種成就:
1. 現前安樂(勝生):在未完全證悟空性之前,因為有正見引導,能如理行持戒、施、忍等,感得人天安樂果報。
2. 究竟解脫(定善):最終依於正智,徹底斷除無明我見,證得解脫菩提。
勸勉核心:如果能以正確的態度和方法學習空性,它就像一顆「如意寶珠」,能滿足你一切善願——不僅能讓你現世安樂,更能引領你走向究竟的解脫與成佛。
總結:龍樹菩薩對國王的三重勸勉
1. 第一重(預防針):要警惕!學習空性很容易出錯,首先要遠離「誹謗」和「邪執」這兩種危險。
2. 第二重(實修法):要精進!不能只當作知識,必須要透過實修,讓「勝義觀察智慧」真正在心中生起並產生作用。
3. 第三重(成果):要安心!只要方向正確、方法得力,空性正見終將如同一顆如意寶,幫助你成就今生後世的一切安樂,乃至最終的無上菩提。
這首頌文言簡意賅,為修行者從初發心到證悟,畫出了一條清晰的道路。
問題10 龍樹菩薩向國王直接指出:輪迴的唯一原因是無明障蔽慧眼而執我、我所實有;體證空性是斷除無明的唯一法門。試依頌二十三說明。
輪迴的根本與解脫唯一法門:破除無明我見
在《寶行王正論》第11講的頌二十三中,龍樹菩薩以極其精煉的語言,向國王直接揭示了輪迴的根本原因與解脫的核心法門。這一頌是整個佛法的核心綱要,濃縮了四聖諦的真理。
頌二十三原文
「由不了此法,人起長我見;因此造三業,次生善惡道。」
逐句詳解:十二因緣的濃縮版
這首頌雖然只有短短二十個字,卻完整地說明了眾生如何流轉生死(流轉門),以及如何才能還滅解脫(還滅門)。
1. 「由不了此法」—— 輪迴的根本:無明
· 「此法」:指的就是空性,也就是諸法無自性的真理。
· 「不了」:就是不能如實了知、通達,也就是無明。
· 深層義理:眾生因為被無明所障蔽,就像眼睛被一層厚厚的紗布蒙住,看不見萬事萬物的本來面目。我們誤以為眼前的一切——包括自己的身心、外在的世界——都是有獨立、永恆、不變實體的(自性見)。這種對真理的無知,就是輪迴的起點,也是十二因緣中的第一支「無明支」。
2. 「人起長我見」—— 無明的直接產物:我執
· 「我見」:就是執著有一個獨存、常一、主宰的「我」。
· 「長」:增長、生起、堅固的意思。由於不了知空性,眾生自然會生起「我」和「我所」(屬於我的)的強烈執著。
· 深層義理:因為無明,我們把五蘊(色、受、想、行、識)的暫時組合,錯誤地認定為一個真實的「我」。有了「我」,就有了「我所」(我的身體、我的想法、我的財產、我的親人)。這就是十二因緣中的「行支」——基於無明(我見)而產生的種種心行和造作傾向。
3. 「因此造三業」—— 我執的具體表現:造業
· 「三業」:指身、語、意三方面的行為。
· 深層義理:因為有了「我見」和「我所見」,就會對順境的生起貪愛,對逆境的生起瞋恨,對非順非逆的境生起愚痴。在這些煩惱的驅使下,我們通過身體、語言和意念去造作種種或善或惡的業。這就是十二因緣中的「取支」和「有支」——因為執取而累積了能引生未來果報的業力。
4. 「次生善惡道」—— 造業的必然結果:輪迴
· 「次生」:指隨著業力的牽引,必然會感召相應的果報。
· 「善惡道」:指天、人、阿修羅(三善道)和地獄、餓鬼、畜生(三惡道)。
· 深層義理:所造的善業,會引生投生到三善道的果報;所造的惡業,則會引生墮入三惡道的苦果。如此,眾生在無明、我執、造業、感果的循環中,頭出頭沒,無有止息。這就是十二因緣中的「生支」和「老死支」——不斷地受生,又不斷地衰老、死亡,再受生,循環不已。
結論:斷除無明的唯一法門——體證空性
綜合頌二十三,龍樹菩薩為國王指出了清晰的因果鏈條:
· 病因:不了此法(無明於空性)
· 病症:起長我見(生起我執)
· 病行:造三業(造作善惡業)
· 病果:生善惡道(輪迴生死)
因此,要從根本上解除這個生死輪迴的枷鎖,就必須從源頭下手——斷除無明。而斷除無明的唯一方法,就是體證空性。
正如經論所說:「此有故彼有,此無故彼無。」(緣起法)
· 流轉門:因為有無明(不了此法),所以有行(我見)、識、名色……乃至純大苦聚集(輪迴)。
· 還滅門:因為無明滅(了悟此法),則行滅(我見滅)、識滅……乃至純大苦聚滅(解脫)。
龍樹菩薩以此頌告誡國王:若不解脫對「我」和「我所」的執著,生死輪迴永無休止。而解脫的唯一途徑,就是通達空性,以正智照破無明黑暗。
邁向初地的修行藍圖:勝生安樂與定善解脫的次第
問題11 龍樹菩薩再勉勵國王,提點他修解脫是依次第階段的。在未體證空性,達到定善解脫前,最好勤修勝生安樂的十六種因,與及煉心修止。修止除了可以生天之外,還可以在四禪內修好加行位四種止,所謂明得定、明增定、印順定和無間定,進而配合四尋思和四如實智修觀;最後證得能所俱空而證入見道。試詳細解釋「勝生安樂十六因」、「九住心」和「四善根」中「四止」、「四尋思」、「四如實智」,具體擘劃出修行人由初發心至登入初地的修行德目。
完整修行次第擘劃:勝生十六因、九住心與四善根
龍樹菩薩在《寶行王正論》中,為國王擘劃了一條由淺入深、循序漸進的解脫之道。他告誡修行者,在尚未體證空性、達到「定善解脫」之前,應先勤修能獲得「勝生安樂」的福德行,並以「九住心」鍛鍊心志,作為趣入空性的堅實基礎。以下將依經論詳細闡釋從初發心至登入初地的完整修行德目與次第。
壹、基礎安立:勝生安樂十六因
龍樹菩薩認為,修行必須有穩固的基礎。在尚未有能力直接趨入空性、斷除我執之前,首要之務是確保自己能獲得「勝生」,亦即生生世世不墮惡趣,獲得人天安樂的果報。這是一切更高修行(定善解脫)的所依身。此處的「勝生安樂十六因」,即是能感得此殊勝果報的十六種善行,主要歸納為三類:
一、十善業道
這是斷除惡行、修持善行的基本道德規範,是維繫人天果報的根本。
1. 慈善不殺生:斷除殺害眾生命命根的行為,並護念眾生。
2. 高行不偷盜:斷除不予而取,並常行布施。
3. 貞潔不邪淫:斷除不正當的男女關係,守護自他家庭。
4. 正直不妄語:斷除說謊欺騙,言語誠實。
5. 柔順不惡口:斷除粗惡言語,常說溫和柔順的話。
6. 誠信不兩舌:斷除挑撥離間,促進和睦。
7. 尊重不綺語:斷除無意義的閒聊戲論,言語莊重。
8. 知足不貪欲:減少對財色名食睡的過度貪求。
9. 忍辱不瞋恚:遇到逆境能安忍,不起忿恨。
10. 正智離邪見:相信因果、三寶,具足世間正見。
二、三應斷
進一步斷除對修行直接構成障礙的三種行為:
1. 不飲酒:防止因飲酒而導致心識迷亂,失毀前述戒行。
2. 不以邪命方式謀生:遠離透過詐現異相、誇大自己、占卜吉凶等不正當手段獲取利養。
3. 不損惱別人:身口意三門皆不做出傷害眾生的行為。
三、三法行
積極修習能增長福德、廣結善緣的三種善法:
1. 以慈心對待一切眾生:隨分隨力給予眾生快樂,消除隔閡。
2. 布施:惠施錢財、佛法、無畏,與眾生結緣,累積福德資糧。
3. 供養受人尊敬的大德:對佛、法、僧、師長、父母等功德田,常懷恭敬,以身口意財進行供養。
透過精勤修持這十六種因,修行者能確保自己獲得暇滿人身,具足順緣,為進一步的定慧修行打下堅實基礎。
貳、攝心入定:九住心
在具備福德基礎後,便要開始調伏這顆散亂的心。修習「止」(奢摩他)是令心堪能的關鍵。從初學者攝心到成就正定,依心性的寂靜程度可分為九個次第,稱為「九住心」。這九個階段並非一蹴可幾,需要運用「八斷行」對治「五過失」方能成就。
九住心次第表
階段 – 住心名稱 – 核心要點 – 能依之力
第一住心 內住
– 聽聞教授後,將心從外境收回,繫於所緣對象(如佛像、呼吸)。
– 聞力
第二住心 等住
– 令心持續、相續地安住在所緣境上,最初的心相續得以建立。
– 思力
第三住心 安住
– 若心散亂、忘失所緣,能迅速覺察並將心再次安放回所緣境。
– 念力
第四住心 近住
– 念力增強,能令心不散亂於外境,安住於所緣的時間增長。
– 念力圓滿
第五住心 調順
– 認識到「定」的功德,並了知色、聲、香、味、觸五欲的過患,調伏內心對外境的貪著。
– 正知力
第六住心 寂靜
– 進一步觀察並止息內心微細的惡尋思(如昏沈、掉舉、貪瞋等不善心所)。
– 正知力圓滿
第七住心 最極寂靜
– 以更強大的精進力,對治偶爾生起的微細貪、慢、昏沈、掉舉等,令其即生即滅。
– 精進力
第八住心 專注一趣
– 策勵其心,得任運轉,不需太過努力,便能長時間安住於所緣境。
– 精進力圓滿
第九住心 等持
– 無需任何功用、任運自然地安住於三摩地中,心已完全獲得自在。
– 串習力
補充說明:
· 五過失:懈怠、忘失教授、昏沈掉舉、不作行、作行。
· 八斷行:信、欲、勤、輕安(對治懈怠);正念(對治忘失);正知(對治昏沈掉舉);思(對治不作行);捨(對治作行)。
當修行者圓滿第九住心,並在心得任運自在後,進一步生起身心輕安——先得心輕安,次得身輕安,身中生起極大樂觸,此樂消退後,心於所緣恆久清淨不動,此時方名為真正的「奢摩他」(止)。
參、加行慧觀:四善根(四加行位)
得「止」並非解脫,而是修「觀」(毘缽舍那)的基礎。修行者須於止中,運用智慧觀察諸法實相。此階段名為「加行位」,亦稱「四善根位」。在此位中,修行者透過「四尋思觀」與「四如實智觀」,配合四種定心,層層深入,最終斷除能所二取之執,趣入見道。
一、能觀之定:四種定
從暖位到世第一法,分別依四種定心而發起觀慧:
1. 明得定(暖位):智慧之光明,初得之相。
2. 明增定(頂位):智慧增長,尋思極致。
3. 印順定(忍位):印前所取空,順後能取空。
4. 無間定(世第一法):從此定無間,入見道位。
二、所修之觀:四尋思與四如實智
修行者在定中,將一切所認識的對象(所取)分為四類:名(名言)、義(依名所詮之事)、自性(自體)、差別(特殊狀態)。以此四者為所緣,進行觀修。
1. 四尋思觀(有漏、加行智) :
· 於定中,運用智慧推求、尋思此四者,了知它們皆是自心所變現,如幻如化,並無獨立、實在的外境可得。這是「觀所取空」。
· 暖位(下品尋思):依「明得定」,觀所取之名、義、自性、差別,皆是假有實無,引發無漏慧之前相。
· 頂位(上品尋思):依「明增定」,重觀所取四法,確認其為自心變現,實不可得,達尋思位之極頂。
2. 四如實智觀(通有漏無漏、通加行根本後得智) :
· 以前尋思所推求的結果為因,進一步如實了知、印可決定。不僅了知所取之境空,更進一步觀察「能取」之心識,亦無獨立實體,了知「能所二取」皆是空性。這是「觀能所二空」。
· 忍位(下品如實智):依「印順定」,於前「所取空」決定印持,進而觀「能取」之心識亦不可得,對此「能取空」順忍於心,不再退墮。
· 世第一法(上品如實智):依「無間定」,雙印「能取」與「所取」二空。此一剎那,是有漏世間法中最殊勝者,故名世第一法。從此無間,必入見道。
肆、見道登地:入初地
世第一法的一剎那後,緊接著生起的是無漏的根本無分別智。此智最初現前,如實親證能取、所取畢竟空,斷除分別而起的煩惱障與所知障,正式打破「相縛」,證入「見道位」。
此即是菩薩十地中的初地——極喜地。從此成為聖者,踏上真實的菩提解脫大道。
總結:修行次第總表
為了讓國王及後世修行者能清楚掌握,現將由凡夫至初地的完整修行德目與次第,擘劃如下:
階段 – 修行核心 – 主要德目與次第 – 所證果位
勝生安樂道 累積福德,確保人天善趣
– 十六因:十善業 + 三應斷 + 三法行
– 人天安樂(勝生)
三摩地寂止道 調伏散亂,令心堪能
– 九住心(內住~等持) → 得身心輕安
– 奢摩他(止)
加行慧觀道 修觀斷執,趣入見道
– 四種定:明得、明增、印順、無間 – 四善根(煖、頂、忍、世第一法)
– 四尋思觀:觀所取空
– 四如實智觀:觀能所二空
見道通達位 現證空性,斷除分別二執
– 根本無分別智現前
– 初地(極喜地)
這一條清晰的修行大道,正是龍樹菩薩對國王最深切的勉勵。它告訴我們,解脫並非遙不可及,只要按部就班,從基礎的戒善做起,進一步修定發慧,最終必能打破無明,證得菩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