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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薩瑜伽行四百論問答精解-21

稅收與業力:權力背後的沉重代價

問題1. 作為國王,應比任何人更廣行善業。原因很簡單:他要藉著善行為自己帶來福德,來抵鎖自己因徵收人民稅項所帶來負面的業力。事實上,這些民脂民膏很大機會混雜了血汗和罪惡,徵稅就好像掠奪眾人的不善業。福簿的人是收不得的;如果國王還行惡政的話,可以預言他轉生善趣的機會會很微。請依第八十頌說明。

根據講義,以及賈曹杰《中觀四百論釋·善解心要論》(法尊、任傑譯)所傳達的中觀應成派正見,以下針對「國王應廣行善業以抵銷徵稅所帶來的負面業力」這一問題,依據頌八十一進行詳細說明。

一、頌八十一的原文與釋義

頌八十一說:

「種中喜自業,存活者難得,

若汝獲不善,汝難得善趣。」

賈曹杰解釋說:「現在正值五濁惡世,社會各階級種姓彼此沒有信用,又多行不善;即使他們安於自己業務,辛勤工作,然而想安定存活下來,卻很困難。即使國王行善,有福德;但你現在向人民徵收六分一稅收,照理亦應均分他們六分一因惡行所積的不善業;何況你如果行不善的話;又怎能轉生善趣呢?現在你的處境是很難投生善趣,所以更不應驕慢。」

月稱菩薩亦說:「權財等圓滿,皆由德所生;故世隨業轉,智者勿起慢。」

二、稅收混雜了人民的不善業

徵稅等於「共擔業力」

(一)五濁惡世中,人民謀生不易且多行不善

頌八十一說「種中喜自業,存活者難得」——在五濁惡世,各階級種姓的人民即使安於自己的本分工作,辛勤勞動,想要安定存活下來也非常困難。因為社會上彼此缺乏信用,人們為了生存,往往不得不行不善業(如欺詐、偷盜、妄語等)。

賈曹杰指出,在這種情況下,人民的收入(包括他們繳納的稅款)往往混雜了由不善業所得來的財物。換句話說,這些「民脂民膏」中,可能含有欺詐得來的錢、壓榨勞工得來的錢、甚至殺生販賣得來的錢。每一分錢的背後,都可能伴隨著惡業。

(二)徵收稅收如同分享人民的不善業

賈曹杰說:「即使國王行善,有福德;但你現在向人民徵收六分一稅收,照理亦應均分他們六分一因惡行所積的不善業。」

這是一個極為深刻的業果道理:

人民繳納稅款時,如果他們的收入中含有不善業的成分,那麼接受這筆稅款的國王,也等於接受了與之相應的不善業。

國王收取六分之一的稅收,理論上也應分擔人民六分之一因惡行所積累的不善業。這不是說國王直接造了那些惡業,而是因為他接受了由不善業混雜而來的財物,因此在因果上必須承擔相應的責任。

因此,國王在徵收稅款時,實際上是在「分享」人民的不善業。如果國王只是坐享其成,沒有以廣大的善業來「抵銷」這份負面業力,那麼他未來投生善趣的機會將非常渺茫。

(三)以痲瘋病人為喻

賈曹杰以痲瘋病人為喻:痲瘋病人不服藥,只管吃使病情惡化的魚肉和牛奶,結果只會讓病情更加嚴重。同樣地,國王不造善業,只行惡法,還敢收取眾人因行惡業得來的資財,根本沒有護世功德可言,反而在累積墮落惡趣的因緣。

三、國王應比任何人更廣行善業

(一)國王擁有更大的權力,也承擔更大的責任

國王的權力來自人民的委託,他徵收稅款以維持國家運作。但權力越大,責任越大;收取的稅款越多,承擔的業力也越重。

正因為國王的收入來自廣大人民,而人民的收入中混雜了不善業,國王更應該廣行善業——不是為了炫耀權力,而是為了淨化這些由稅收帶來的負面業力。

(二)善業的種類

國王應行的善業包括:

布施:將稅款用於公共福利,如救濟貧困、建設醫療設施、興辦教育、維護基礎建設等。這不只是「花人民的錢」,更是將這些錢轉化為善業,迴向給人民,也為自己累積福德。

持戒:以身作則,遵守道德和法律,不濫用權力,不以暴力壓制人民。國王持守五戒(不殺生、不偷盜、不邪淫、不妄語、不飲酒),本身就是一種巨大的善業。

忍辱:面對批評、反對、甚至叛亂時,不以暴力壓制,而以智慧和慈悲處理。這需要極大的忍辱波羅蜜。

精進:勤於政事,不懶惰懈怠。不是為了權力欲望,而是為了人民的福祉。

禪定與智慧:透過修行,培養內心的平靜和智慧,才能在複雜的政治環境中做出正確的決策。

(三)行善業才能確保未來投生善趣

頌八十一說:「若汝獲不善,汝難得善趣。」如果國王不行善業,甚至行不善業(如以暴力鎮壓、貪污腐敗、掠奪民財),那麼他未來投生善趣的機會非常渺茫。因為他收取的稅收中已經混雜了人民的不善業,他自己又沒有以善業來淨化,反而造作更多惡業,結果必然是墮落惡趣。

反之,如果國王廣行善業,不僅能淨化稅收帶來的負面業力,還能累積巨大的福德,確保未來投生善趣,甚至成為修行解脫的資糧。

四、對現代人的啟示

頌八十一的義理雖然是針對國王而說,但可以推廣到現代社會中的每一個人。

(一)任何收入都可能混雜不善業

在現代社會中,無論是工資、經商所得、投資收益,都可能在某種程度上混雜了不善業。例如,公司可能壓榨勞工、汙染環境、逃漏稅捐;投資的企業可能涉及不道德的行為。接受這些收入的人,也等於間接承擔了相應的業力。

(二)以布施、持戒、修行來淨化

因此,每一個人——而不只是國王——都應該將自己收入的一部分用於善業:布施貧困、供養三寶、護持正法、幫助弱勢。這不僅是「做善事」,更是對自己業力的淨化。

(三)不應以權力或財富驕傲

月稱菩薩說:「權財等圓滿,皆由德所生;故世隨業轉,智者勿起慢。」權力、財富都是過去善業所感,也是無常的、隨業流轉的。擁有權力或財富的人不應驕傲,因為這些都是暫時的,而且伴隨著更大的責任和業力負擔。智者不會因為自己的地位而驕慢,反而會更加謹慎地累積善業。

五、結論

綜合以上分析,可以得出以下結論:

第一,頌八十一指出:在五濁惡世,人民謀生不易,收入中往往混雜了不善業。國王徵收稅收,等於分享了這些不善業。因此,國王必須比任何人更廣行善業,以淨化這份負面業力。

第二,如果國王不行善業,甚至行惡政,那麼他未來投生善趣的機會非常渺茫。因為他不僅承接了人民稅收中的不善業,還自己造作了更多的惡業。

第三,國王應行的善業包括布施、持戒、忍辱、精進、禪定、智慧等。其中,將稅款用於公共福利(如救濟貧困、建設醫療、興辦教育)是最直接的方式。

第四,這一義理同樣適用於現代社會的每一個人:任何收入都可能混雜不善業,應以布施、持戒、修行來淨化。擁有權力或財富的人不應驕傲,因為這些都是暫時的,且伴隨著更大的業力責任。

正如月稱菩薩所說:「權財等圓滿,皆由德所生;故世隨業轉,智者勿起慢。」國王也好,任何有權力、財富的人也好,都應當如實了知業果法則,以謙虛謹慎的態度,廣行善業,淨化由權力、財富帶來的負面業力,為自己的未來世累積真實的福德資糧。


權力的枷鎖:國王其實毫無自由

問題2. 世俗人都追求當上國家領袖,除能光耀門楣,還可盡享快樂。但聖天菩薩卻認為國王毫無自由可言,無論自己日常生活,抑或決定國策,其實處處受到限制,甚至只能隨別人意見,受人擺佈。難怪傳說中清朝順治不做皇帝,跑去出家。試依第八十一頌說明。

根據講義,以及賈曹杰《中觀四百論釋·善解心要論》(法尊、任傑譯)所傳達的中觀應成派正見,以下針對「世俗人追求當國家領袖,但聖天菩薩認為國王毫無自由可言」這一問題,依據頌八十二(講義中此頌實為第八十二頌,題目所指「第八十一頌」應為「第八十二頌」,以下依實際頌文說明)進行詳細論述。

一、頌八十二的原文與釋義

頌八十二說:

「若由他使作,世說彼為愚,

如汝隨他轉,更無有餘者。」

賈曹杰解釋說:「在世間縱使某人本身有能力,但只聽隨別人擺佈而做事,不能做自己想做的事,這類人會被嘲笑為愚者。國王頒行政令前,必須先經大臣官員審察民眾需要,制訂措施條文,而自己並無個人決定權力;甚至到自己日常生活,一舉一動都要由別人規劃,受人保護;世上再沒有人比國王更要依賴別人;所以國王沒有理由驕慢。」

月稱菩薩更直接地說:「一切作不作,皆由他使作;故王隨他轉,乃為愚癡者。」

二、國王處處受制於人的五個層面

處處受制於人的「提線木偶」

(一)決策受制於大臣與民意

世人以為國王可以隨心所欲頒布任何命令,但事實並非如此。任何重大決策,國王必須聽取大臣的意見,審查民眾的需要,經過反覆商議才能形成政策。國王名義上是「決策者」,實際上往往只能在大臣們提供的選項中做出選擇,甚至只能被動接受既定的方案。賈曹杰說國王「並無個人決定權力」——這與世俗人的想像完全相反。

(二)日常生活受制於禮儀與侍從

國王的日常生活——何時起床、何時用膳、何時會客、何時就寢——都被嚴格的宮廷禮儀所規範。穿衣有人侍候,吃飯有人試毒,出行有人護衛。表面上是「享福」,實際上是失去了普通人都擁有的自由。一個平民可以隨意出門散步,國王出行卻要前呼後擁、戒嚴清道;一個平民可以隨意吃自己想吃的東西,國王用膳卻要顧及禮儀和安全。賈曹杰說國王「一舉一動都要由別人規劃,受人保護」,正是此意。

(三)信息受制於臣下與宮廷

國王所知道的一切信息,都是經過臣下篩選、過濾、甚至篡改的。大臣可能隱瞞不利的消息,太監可能誇大某些事件,后妃可能為了自身利益而說謊。國王看似是全國權力最大的人,實際上往往是被蒙蔽最深的人。他的「自由意志」建立在被操控的信息之上,根本談不上真正的自由。

(四)權力受制於人心向背

國王的權力來自人民的擁戴。如果失去民心,政權就會動搖,甚至被推翻。因此,國王必須時刻揣摩民意、討好權貴、平衡各方勢力。他不能做自己想做的事,只能做「大家希望他做」的事。賈曹杰說世上「再沒有人比國王更要依賴別人」——國王是所有人群中最不自由的人,因為他依賴的人最多。

(五)命運受制於業力因果

從佛教的根本立場來看,國王與所有人一樣,都受制於業力因果。他無法自主地延長壽命、避免疾病、逃脫死亡。權力再大,也買不到健康;地位再高,也擋不住無常。順治皇帝正是看透了這一點,才感嘆「我本西方一衲子,為何生在帝王家」,最終選擇出家修行。

三、以馬戲動物的譬喻說明

賈曹杰以馬戲動物為喻:「表演馬戲的狗和猴子,縱然表演精彩,博得大眾鼓掌,但所有舉動都要聽從主人吩咐,牠們又有什麼地方值得炫耀和感到驕傲呢?」

這個譬喻極為深刻:

馬戲團的狗和猴子看似受到觀眾的喜愛和讚賞,看似是舞台上的「主角」,但牠們的每一個動作都是聽從主人的指令,沒有任何自由可言。牠們不是為了自己而表演,而是為了主人的利益。如果牠們因為觀眾的掌聲而驕傲,那是極其可笑的。

同樣地,國王看似是國家的「主角」,受到萬民景仰,但他的每一個重大決策都要聽從大臣、民意、禮儀的制約,沒有任何自由可言。他不是為了自己而統治,而是為了維護整個系統的運作。如果他因為權力和地位而驕傲,就如同馬戲動物因為掌聲而驕傲一樣愚癡。

四、順治皇帝的例子:從帝王到僧人的自由之路

傳說中清朝順治皇帝不願做皇帝而去出家,並留下著名的讚僧詩:

「天下叢林飯似山,缽盂到處任君餐;

黃金白玉非為貴,唯有袈裟披最難。

朕為大地山河主,憂國憂民事轉煩;

百年三萬六千日,不及僧家半日閑。

……我本西方一衲子,為何生在帝王家;

十八年來不自由,南征北討幾時休。

我今撒手西方去,不管千秋與萬秋。」

這首詩完全印證了聖天菩薩和月稱菩薩的觀點:

「朕為大地山河主,憂國憂民事轉煩」——頌八十二說國王「隨他轉」,沒有自由。順治感嘆憂國憂民帶來的是煩惱,而不是快樂。

「百年三萬六千日,不及僧家半日閑」——即使擁有天下,也遠遠比不上出家人半日的清閒。為什麼?因為出家人放下了對權力、財富、名位的追逐,獲得了內心的自由;而國王被權力所束縛,永遠不得自由。

「十八年來不自由」——統治十八年,沒有一日是真正自由的。

「我今撒手西方去,不管千秋與萬秋」——最終選擇放下一切,走向修行解脫之路。

順治的選擇,正是智者不羨慕帝王家、不求權力地位的最佳證明。他不是因為懦弱而逃避,而是因為看透了權力的本質——權力不是自由,而是束縛;不是快樂,而是煩惱。

五、結論

綜合以上分析,可以得出以下結論:

第一,頌八十二指出:國王處處受制於人——決策受制於大臣與民意,日常生活受制於禮儀與侍從,信息受制於臣下與宮廷,權力受制於人心向背,命運受制於業力因果。世上再沒有人比國王更依賴別人,因此國王毫無自由可言,沒有理由驕傲。

第二,以馬戲動物為喻:國王如同表演馬戲的狗和猴子,看似是舞台上的「主角」,受到觀眾的讚賞,但每一個動作都要聽從主人的指令。如果因為權力和地位而驕傲,如同動物因為掌聲而驕傲一樣愚癡。

第三,順治皇帝「不願做皇帝,跑去出家」的例子,完全印證了聖天菩薩的觀點。他的讚僧詩說「十八年來不自由」,正是頌八十二「如汝隨他轉,更無有餘者」的最佳寫照。他最終選擇出家修行,不是逃避,而是智者看透權力本質後的自由抉擇。

第四,世俗人追求當國家領袖,以為可以光耀門楣、盡享快樂,這是因為不了解權力的真實面貌。智者如聖天菩薩、月稱菩薩、順治皇帝,都知道權力不是自由,而是束縛;不是快樂,而是煩惱。真正的自由來自內心的解脫,而不是外在的權力與地位。

正如月稱菩薩所說:「一切作不作,皆由他使作;故王隨他轉,乃為愚癡者。」修行者應當如實了知這一點,不應羨慕權力地位,不應因為權力財富而生驕慢,而應以出離心、菩提心、空性慧,走向真正的自由與解脫。


庸醫與暴君:殘民以自肥的非法本質

問題3. 月稱菩薩批評殘民以自肥的國王說:「貪執取工資,粗行害他人,此世更無有,無悲粗暴者。」試依第八十三頌說明國王如果殘民以自肥,因而損害人民,便是非法之理。

根據講義,以及賈曹杰《中觀四百論釋·善解心要論》(法尊、任傑譯)所傳達的中觀應成派正見,以下針對「月稱菩薩批評殘民以自肥的國王,以及頌八十三說明此為非法之理」這一問題,進行詳細論述。

一、頌八十三的原文與釋義

頌八十三說:

「『要由我保護』,取世間工資,

若自作罪惡,無悲誰同彼?」

賈曹杰解釋說:「像這種全無悲心的國王,世上恐怕絕無僅有。他向人聲稱:『世人要由我保護。』但其實是想榨取眾人的資財而已。假如人民不繳付稅款,他便用武力強奪眾人賴以活命的錢財。以其全無悲心,又擁有那樣大的造罪權力,誰也可想像得到國王作下無數斷命的惡業!」

月稱菩薩更直接地批評:「貪執取工資,粗行害他人,此世更無有,無悲粗暴者。」

二、國王殘民以自肥的三個非法之處

披著合法外衣的掠奪

(一)以「保護」為名,行榨取之實

頌八十三說「『要由我保護』,取世間工資」——國王聲稱自己是在保護人民,因此有權收取稅收作為報酬。但賈曹杰指出,這只是藉口。許多國王真正的目的不是保護人民,而是榨取人民的資財。當人民無力繳納稅款時,國王便用武力強奪,這與盜賊有何分別?

月稱菩薩說「貪執取工資」——問題不在於「收取稅收」本身(合理的稅收是維持國家運作所必需的),而在於「貪執」。國王因為貪婪,將稅收視為自己的財富,而不是用於公共福利。這種以保護為名、以榨取為實的行為,從根本上違背了國王職責的本義。

(二)以權力造作罪惡,毫無悲心

頌八十三說「若自作罪惡,無悲誰同彼」——如果國王以權力造作罪惡,對人民毫無悲心,那麼世上還有誰像他這樣殘酷呢?

賈曹杰指出,國王擁有極大的權力,如果這份權力沒有悲心作為制衡,就會變成造罪的工具。他可以隨意加重稅賦,隨意抄家滅族,隨意發動戰爭,隨意處死人民。這些行為都是「罪惡」,因為它們源於貪婪和瞋恨,而不是源於保護人民的悲心。

月稱菩薩說「粗行害他人」——「粗行」指粗暴的行為。國王以暴力對待人民,不僅是掠奪財物,更是傷害生命、破壞家庭、製造恐懼。這種粗暴的行為,與土匪、暴徒沒有本質區別,只是因為披著「國王」的外衣,就被賦予了「合法」的假象。

(三)全無悲心,是最極端的殘酷

月稱菩薩說「無悲粗暴者」——沒有悲心的粗暴行為,是最極端的殘酷。一個普通人可能因為憤怒而傷害他人,但國王的傷害是系統性的、持續性的、大規模的。他可以利用整個國家機器來壓榨人民,而人民無處申訴。

頌八十三說「此世更無有,無悲誰同彼」——這世上還有誰像這種國王一樣沒有悲心呢?這不是誇張,而是事實。國王的權力如果沒有悲心作為約束,他可以造成的傷害遠遠超過任何個人罪犯。歷史上的暴君(如商紂、秦始皇、尼祿等)正是這種「無悲粗暴者」的最佳寫照。

三、以屠夫與庸醫的譬喻說明

賈曹杰引用了一個譬喻來說明這種行為的荒謬:

有一個屠夫在砸磨骨頭時,被一顆碎骨渣片彈進了眼,痛得要命。屠夫趕到醫生處,但醫生因貪婪病人的金錢,只給些止痛藥讓屠夫內服,沒有把碎骨取走,還假意說要花很長時間才可根治。屠夫不得不按時去找醫生,每次都要給付診金。一次,醫生出城外診,由兒子代醫。結果兒子一下子就把屠夫眼睛裏的碎骨拔出來,才得以治癒。

這個譬喻的寓意是:

屠夫代表人民(或被傷害的眾生),碎骨代表人民的痛苦或國家的問題。

庸醫代表貪婪的國王。他聲稱自己在「治療」人民,但實際上只是敷衍了事,目的是收取診金(稅收)。他沒有真正解決問題,反而延長了人民的痛苦。

庸醫的兒子代表有良知、有能力的官員或繼任者。他真正解決了問題,而不是貪圖利益。

月稱菩薩總結說:「貪執取工資,粗行害他人,此世更無有,無悲粗暴者。」貪婪的國王只關心自己的利益,用粗暴的行為傷害人民,沒有任何悲心。這種行為,即使披著「保護者」的外衣,本質上仍然是非法、不義的。

四、國王職責的正當性與非法行為的界限

(一)正當的稅收不是非法

聖天菩薩和月稱菩薩並不是否定一切形式的稅收。頌七十七承認國王收取六分之一稅收作為保護人民的報酬,這是合理的。問題在於:

第一,稅收必須用在公共福利上,而不是國王個人的享樂。

第二,稅收的額度必須合理,不能壓榨人民至無法生存。

第三,國王必須真正履行保護人民的職責,而不是以保護為名行掠奪之實。

(二)殘民以自肥的國王如同盜賊

當國王將稅收用於個人享樂、以暴力壓榨人民、對人民毫無悲心時,他的行為已經從「合法的統治者」墮落為「非法的掠奪者」。月稱菩薩用「粗暴者」來形容這種國王,正是要揭穿其「合法」的假面具。

從佛法的角度來看,這種行為不僅是政治上的失德,更是業力上的罪惡。他收取的稅收混雜了人民的不善業,他自己又造作了更多的惡業(貪婪、瞋恨、殺害、掠奪),結果必然是墮落惡趣。

(三)國王應以悲心為本

正當的國王應當以悲心為本,將人民的福祉放在首位。他的權力不是為了滿足個人欲望,而是為了服務人民。他的稅收不是為了個人享樂,而是為了公共福利。他的懲罰不是為了報復,而是為了教育和保護。

月稱菩薩批評的正是那些背離了悲心、以權力自肥的國王。這種國王,即使坐在王位上,也不配稱為「保護者」,只能稱為「粗暴者」。

五、對現代人的啟示

頌八十三的義理雖然針對國王而說,但可以推廣到現代社會中的各種權力關係。

(一)任何權力都應以服務為目的

無論是政府官員、企業主管、社團領袖,任何擁有權力的人都應以服務他人為目的,而不是以權力自肥。如果利用職權謀取私利、傷害下屬或民眾,就是「殘民以自肥」,與頌八十三所批評的國王沒有兩樣。

(二)權力越大,越需要悲心

月稱菩薩說「無悲誰同彼」——沒有悲心的權力者,是最可怕的。因此,擁有權力的人更應該培養悲心,時時刻刻提醒自己:權力是為了服務,不是為了支配;權力是為了保護,不是為了掠奪。

(三)以合法掩飾非法是最可悲的

頌八十三的中,國王以「保護人民」為藉口來榨取民財。現代社會中,也有許多人以「合法」的名義行非法之實。但月稱菩薩指出,即使有再好的藉口,沒有悲心的行為仍然是罪惡。因果不會因為「合法」的包裝而改變。

六、結論

綜合以上分析,可以得出以下結論:

第一,頌八十三指出:國王以「保護人民」為名榨取民財,用武力強奪賴以活命的錢財,這種行為從根本上違背了國王職責的本義。以權力造作罪惡、對人民毫無悲心,是最大的非法。

第二,月稱菩薩「貪執取工資,粗行害他人,此世更無有,無悲粗暴者」的批評,揭示了殘民以自肥的國王的三個非法之處:以保護為名行榨取之實、以權力造作罪惡毫無悲心、沒有悲心的粗暴行為是最極端的殘酷。

第三,以屠夫與庸醫為喻:貪婪的國王如同庸醫,只顧收取診金,不願真正解決問題。他不是在「保護」人民,而是在延長人民的痛苦。

第四,正當的稅收不是非法,但必須用於公共福利、額度合理、國王真正履行保護職責。殘民以自肥的國王,即使披著「合法」的外衣,本質上與盜賊無異,業力上更是罪惡深重。

第五,這一義理可推廣到現代社會:任何權力都應以服務為目的,權力越大越需要悲心。以合法掩飾非法是最可悲的,因果不會因為外表的包裝而改變。

正如月稱菩薩所說:「權財等圓滿,皆由德所生;故世隨業轉,智者勿起慢。」國王也好,任何擁有權力的人也好,都應當如實了知業果法則,以悲心為本,以服務為目的,不應以權力自肥、以暴力害民。否則,即使坐在最高的王位上,也不過是「無悲粗暴者」,終將自食惡果。


慈悲司法觀:佛法如何看待罪犯

問題4. 在現今社會,法律會量刑制裁罪犯;這些罪犯都是被揭發做了罪行。但是有些罪犯沒有暴露身份和姓名,法律根本制裁不了他們,逍遙法外,他們處身社會對大眾仍有危害;所以不能說他在監倉便是罪人!此外,對這些罪犯亦不應歧視,試問凡夫何人無煩惱,他們只不過是遺憾地沒有控制自己而干犯法紀,鐺鎯入獄。故此,作為佛教徒,我們應憐愍服刑者,猶如所有人類一樣,不能以「公平法律」「犯罪量刑」表面如法的觀念來處理問題;而應該以寬恕慈悲為前提,給別人有重新做人的機會,否則便沒有佛法智慧。試以頌八十四說明國王應悲愍罪犯,不應以怨報怨式的處懲罪犯。

根據講義,以及賈曹杰《中觀四百論釋·善解心要論》(法尊、任傑譯)所傳達的中觀應成派正見,以下針對「國王應悲愍罪犯,不應以怨報怨式的懲罰」這一問題,依據頌八十四進行詳細論述。

一、頌八十四的原文與釋義

頌八十四說:

「若作罪眾生,非是所悲憫,

則愚夫異生,皆非所庇護。」

賈曹杰解釋說:「所謂罪人,是指內心受煩惱控制,在不能自主的情況下犯罪的人。國王如果覺得不應悲愍那些犯下大錯例如殺人的罪犯,那麼亦不應保護一般的愚夫,因為愚夫同樣也是內心為煩惱所控制而不由自主地做了罪,只是他們現時所做的罪沒有罪犯所做的那麼嚴重罷了。此外,國王尤應對犯錯的人憐憫,因為他拿了人家的稅,卻不能保護人民,在某角度來說,他和罪犯例如土匪所幹的勾當一樣;所以國王應悲愍所有國民,包括那些犯了嚴重罪行的人。」

二、罪犯與凡夫在本質上沒有不同

罪犯與凡夫本質無異

(一)罪犯也是被煩惱所控制

世人往往將罪犯視為「異類」,認為他們與一般人不一樣,是邪惡的、應該被唾棄的。但頌八十四指出,罪犯與一般凡夫在本質上沒有不同——兩者都是內心被煩惱(貪、瞋、癡、慢、疑等)所控制,在不能自主的情況下造作惡業。

罪犯之所以成為罪犯,只是因為他們沒有控制住自己的煩惱,做出了嚴重的違法行為。而一般凡夫只是沒有做出那麼嚴重的行為,但同樣擁有貪瞋癡等煩惱。如果換一個環境、換一個處境,任何人都有可能做出類似的行為。

賈曹杰說:「愚夫同樣也是內心為煩惱所控制而不由自主地做了罪,只是他們現時所做的罪沒有罪犯所做的那麼嚴重罷了。」這不是為罪犯開脫,而是如實觀察:凡夫與罪犯之間只有程度的差別,沒有本質的差別。因此,不能將罪犯視為「完全不同的另一類人」而加以歧視或放棄。

(二)不能因為罪行的輕重而決定是否悲憫

如果國王認為不應悲愍犯了重罪的罪犯,那麼按照同樣的邏輯,他也不應保護那些犯了較輕罪業的凡夫。但國王顯然會保護一般人民(因為這是他的職責)。這就產生了矛盾:為什麼對重罪者不悲愍,對輕罪者卻要保護?

賈曹杰指出,正確的態度是:國王應悲愍所有國民,包括那些犯了嚴重罪行的人。因為他們同樣是被煩惱所控制的眾生,同樣需要被幫助、被轉化。

三、以怨報怨式的懲罰不符合佛法

(一)懲罰的目的不是報復

世俗法律往往強調「懲罰」——犯了什麼罪,就受什麼刑。這種思維背後隱含著「以怨報怨」的邏輯:你傷害了別人,所以你也應該被傷害。

但佛法認為,懲罰的目的不是報復,而是教育、轉化、保護。對罪犯的處理,應以悲愍為前提,幫助他認識錯誤、改過自新,同時保護社會大眾不再受其傷害。如果只是為了報復而懲罰,不僅不能解決問題,反而會增長雙方的瞋恨心,製造更多的惡業。

(二)國王拿了人民的稅,更應悲愍罪犯

賈曹杰提出一個尖銳的觀點:國王拿了人民的稅收,如果只保護所謂的「好人」而放棄罪犯,從某種角度來說,他和罪犯(如土匪)所幹的勾當是一樣的。為什麼?因為罪犯傷害了一部分人,而國王放棄罪犯,等於放棄了保護那一部分人。國王拿了稅收,卻沒有盡到保護所有國民的責任。

因此,國王更應該悲愍罪犯,不僅因為他們是需要被轉化的眾生,也因為這是國王職責的要求。

(三)以身財為喻

賈曹杰以「身體和財產」為喻來說明:身體和財產都是痛苦之源(身體會生病、衰老、死亡;財產會被偷、被搶、貶值),但國王會以悲愍心對待自己的身體和財產,並設法妥善保護。

同樣地,罪犯雖然犯了錯,但他們仍然是國家的國民,仍然是需要被保護的眾生。國王不應因為他們犯了錯就放棄他們,而應以悲愍心對待他們,幫助他們改過自新。

四、對現代社會的啟示

(一)法律制裁無法解決所有問題

現代社會中,法律會量刑制裁被揭發的罪犯。但正如題目所說:有些罪犯沒有暴露身份,逍遙法外,法律根本制裁不了他們,而他們對社會仍有危害。這說明了,單純依靠法律制裁無法從根本上解決犯罪問題。因為法律只能處理「被發現的罪犯」,無法處理「未被發現的罪犯」,更無法處理人們內心的煩惱。

佛法提供的出路是:從根源上減少人們的煩惱,而不是等到犯罪發生後再用法律懲罰。而對已經犯罪的罪犯,則以悲愍心和教育的方式幫助他們轉化。

(二)不應歧視服刑者

許多人對服刑者抱有歧視,認為他們是「壞人」,即使出獄後也難以被社會接納。但頌八十四告訴我們:凡夫與罪犯在本質上沒有不同,只是因為沒有控制住煩惱而犯罪。如果我們對罪犯生起歧視,那麼也應該對自己生起歧視——因為我們同樣擁有貪瞋癡的煩惱,只是暫時沒有做出嚴重的罪行而已。

作為佛教徒,我們應憐愍服刑者,猶如憐愍所有人類一樣。不能因為他們犯了罪就將他們視為「異類」,而應以寬恕慈悲為前提,給他們重新做人的機會。

(三)以寬恕慈悲取代以怨報怨

「以怨報怨」只會製造更多的仇恨和痛苦。一個人犯了罪,用嚴厲的刑罰報復他,他出獄後可能更加仇恨社會,再次犯罪。這是惡性循環。

佛法提倡「以慈悲化解怨恨」。對罪犯慈悲,不是放縱犯罪,而是幫助他們認識錯誤、改過自新。當一個人感受到被尊重、被關懷時,他才有動力去改變自己。

五、結論

綜合以上分析,可以得出以下結論:

第一,頌八十四指出:罪犯與一般凡夫在本質上沒有不同,都是被煩惱所控制的眾生。如果國王不應悲愍罪犯,那麼也不應保護一般凡夫。因此,國王應悲愍所有國民,包括犯了嚴重罪行的人。

第二,以怨報怨式的懲罰不符合佛法。懲罰的目的不是報復,而是教育、轉化、保護。國王拿了人民的稅收,更應悲愍罪犯,而不是放棄他們。

第三,以身體和財產為喻:身體和財產雖然是痛苦之源,但國王仍會保護它們。同樣地,罪犯雖然犯了錯,但國王仍應保護他們、幫助他們改過自新。

第四,對現代社會的啟示:法律制裁無法解決所有犯罪問題,更無法消除人們內心的煩惱。佛教徒應憐愍服刑者,不應歧視他們,而應以寬恕慈悲為前提,給他們重新做人的機會。以慈悲化解怨恨,才是根本的解決之道。

正如賈曹杰在《善解心要論》中所強調的:國王應悲愍所有國民,包括那些犯了嚴重罪行的人。因為他們同樣是需要被救度的眾生。作為佛教徒,我們更應以慈悲心對待一切眾生,不分善惡、不分貴賤,給每一個人改過自新的機會。這不是縱容犯罪,而是以佛法的智慧,從根源上化解仇恨、轉化人心,創造一個更和諧、更安樂的社會。


阿闍世王的教訓:以十善化解罪業

問題5. 往昔阿闍世王施行暴政,但冷靜下來時,深恐因果報應,內心忐忑不安。於是先後質詢六師外道有無因果報應;六個外道祖師為怕開罪暴君,皆說善無福報,惡無禍果。他們都欺騙不了阿闍世王的良心。最後,阿闍世王向釋尊求教,始明白自己和外道典籍全是荒唐。除了立即改過自身外,阿闍世王更尊崇佛教。這說明了有智的國王必須化民以十善,慈悲愛護子民,尤其是不能以非法手段懲處罪人。試以頌八十五說明國家領袖應如何以佛法教化罪人。

根據講義,以及賈曹杰《中觀四百論釋·善解心要論》(法尊、任傑譯)所傳達的中觀應成派正見,以下針對「國家領袖應如何以佛法教化罪人」這一問題,依據頌八十五進行詳細論述,並結合阿闍世王的歷史事例加以說明。

一、頌八十五的原文與釋義

頌八十五說:

「自生歡喜因,隨處皆非無,

由教等為因,不能滅非福。」

賈曹杰解釋說:「一般人習慣把自己的非法惡業美化掩飾為善行,企圖令自己內心好過些。……國王也依據邪惡的婆羅門教理為依據,企圖掩飾自己的罪行;但事實上,這只是掩耳盜鈴去做非法勾當;絕不能減低罪孽。」

這頌文揭示了兩個重要道理:

第一,人們很容易為自己的惡行找到藉口——「自生歡喜因,隨處皆非無」。無論多麼錯誤的行為,只要想找理由,總是可以找到的。屠夫可以說「宰殺是我的祖傳工作」,暴君可以說「我懲治罪人是為了維護秩序」。這些藉口可以暫時安撫自己的良心,但不能改變行為本身的性質。

第二,任何藉口(包括宗教經典、傳統習俗、法律條文)都不能消除惡業——「由教等為因,不能滅非福」。即使有經典作理論根據,即使有習俗作支持,即使有法律作背書,惡行依然是惡行,不會因此變成善行,也不會減少業報。

二、阿闍世王的教訓:外道邪說不能欺騙良心

真正的教化之道

(一)阿闍世王的暴政與內心的不安

阿闍世王是古印度摩揭陀國的國王,他為了奪取王位,殺害了自己的父親頻婆娑羅王(一位虔誠的佛教徒)。施行暴政後,他內心深感不安,害怕因果報應。這種「忐忑不安」本身就是良心的作用——即使他不相信因果,因果仍然存在;即使他試圖壓抑內心的恐懼,恐懼仍然存在。

(二)六師外道的諂媚與欺騙

為了尋求心安,阿闍世王先後請教六位外道祖師,問他們是否有因果報應。六師外道因為害怕開罪暴君,都順著他的意願說:善無福報,惡無禍果。換句話說,他們告訴國王:你殺害父親不會有惡報,你可以放心。

然而,這些諂媚的言論欺騙不了阿闍世王自己的良心。他內心的不安和恐懼依然存在,甚至更加強烈。這證明了頌八十五所說的道理:任何外在的藉口(包括權威人士的言語、經典的記載)都不能消除惡業的事實,也不能欺騙自己的良心。

(三)釋尊的教導:因果不虛,改過自新

最後,阿闍世王向釋尊求教。釋尊沒有順著他的意願說「沒有因果」,而是如實告訴他:因果是真實不虛的,殺害父親是極重的惡業。但是,釋尊同時告訴他:懺悔改過、從此行善,仍然有救。

阿闍世王聽後,明白了自己和外道典籍的荒唐,立即改過自身,從暴君轉變為佛教的大護法。他尊崇佛教,以十善教化人民,慈悲愛護子民。

這個例子說明了:以佛法教化罪人,不是用謊言安撫他們,而是如實告訴他們因果的道理,同時給予他們改過自新的機會和方向。

三、國家領袖應如何以佛法教化罪人

綜合頌八十五的義理以及阿闍世王的例子,國家領袖(以及一切有權力教化他人的人)應遵循以下幾個原則:

(一)不以邪說自欺欺人

頌八十五說「由教等為因,不能滅非福」。無論是外道經典、傳統習俗、還是自己的想像,都不能改變惡業的本質。國家領袖在處理罪人時,不應為了方便或討好而編造謊言,說「沒有因果」、「懲罰罪人沒有惡報」等。這些謊言只能暫時安撫自己和罪人,但不能解決根本問題。

相反地,領袖應如實了知因果法則,並以此教導罪人,讓他們明白:惡行必然帶來惡報,善行必然帶來善報。這是佛法的基本原則,也是教化罪人的基礎。

(二)以慈悲為本,不以報復為目的

阿闍世王在暴政時期,以恐懼和暴力統治人民。他對待罪人的方式,是「以怨報怨」——犯了罪就處罰,甚至隨意殺害。這種方式不僅不能解決問題,反而製造更多的仇恨和惡業。

皈依佛教後,阿闍世王以慈悲愛護子民,以十善教化人民。對待罪人,他不是以報復為目的,而是以教育和轉化為目的。這才是佛法的精神。

頌八十五批評那些以「邪教」為依據來懲治罪人的國王。這裡的「邪教」不僅指外道宗教,也指一切以報復、仇恨為基礎的意識形態。國家領袖應當以慈悲為本,而不是以仇恨為本。

(三)以十善教化,從根源解決問題

阿闍世王改過自新後,以十善教化人民。十善包括:不殺生、不偷盜、不邪淫、不妄語、不兩舌、不惡口、不綺語、不貪、不瞋、不癡。

國家領袖如果能夠以身作則,行持十善,並且鼓勵人民行持十善,就能從根本上減少犯罪的發生。因為犯罪源於貪、瞋、癡;當人們減少貪瞋癡,犯罪自然減少。這比單純用法律懲罰更為根本。

(四)如實告知因果,給予改過機會

釋尊對待阿闍世王的方式,是最好的範例:如實告知因果(不欺騙說「沒有惡報」),同時給予改過自新的機會(告訴他懺悔行善仍然有救)。

國家領袖教化罪人時,也應如此:不隱瞞罪行的嚴重性,讓罪人如實了知自己的錯誤;同時給予他們改過的機會,而不是將他們打入「永不超生」的境地。因為佛法的核心是「一切眾生皆有佛性」,只要願意改過,任何人都可以轉變。

(五)不以非法手段懲處罪人

頌八十五批評國王依據「邪教」以非法手段懲治罪犯。非法手段包括:酷刑、株連、報復性處罰、不經審判的處決等。這些手段不僅不能教化罪人,反而會增長暴力和仇恨,製造更多的惡業。

佛法的原則是:即使對罪人,也應以慈悲和智慧對待。處罰的目的不是報復,而是保護社會、教育罪人、幫助他們改過。因此,處罰應合理、適度、有教育意義,而不是殘酷、過度、以傷害為目的。

四、對現代社會的啟示

頌八十五和阿闍世王的例子,對現代社會有深刻的啟示:

第一,法律不能解決所有問題。即使有完善的法律和嚴格的執法,犯罪仍然存在。因為犯罪的根源是內心的煩惱,而不是外在的制度。因此,國家領袖應重視道德教育和心靈教化,而不只是依賴法律制裁。

第二,以慈悲心對待罪犯,給予改過機會。現代司法制度強調「懲罰」和「隔離」,但往往忽略了「教育」和「轉化」。佛法告訴我們,罪犯也是眾生,也有佛性,只要願意改過,就可以重新做人。監獄不應只是懲罰的場所,更應是教育的場所。

第三,以身作則,行持十善。國家領袖如果自己貪污腐敗、以暴制暴,卻要求人民行善守法,這是沒有說服力的。領袖應以身作則,行持十善,才能感化人民。

第四,因果不虛,不可自欺。無論用什麼藉口(法律、傳統、意識形態),惡行就是惡行,不會因為有藉口就變成善行。國家領袖在決策時,應當如實考量行為的業因果報,而不是只考量眼前的政治利益。

五、結論

綜合以上分析,可以得出以下結論:

第一,頌八十五指出:人們很容易為自己的惡行找到藉口,但任何藉口(包括經典、傳統、法律)都不能消除惡業。這是佛法的基本原則,也是國家領袖教化罪人的基礎。

第二,阿闍世王的例子說明:外道邪說不能欺騙良心,因果是真實不虛的。國家領袖應如實告知罪人因果的道理,而不是用謊言安撫他們。

第三,國家領袖教化罪人的正確方式是:以慈悲為本,不以報復為目的;以十善教化,從根源解決問題;如實告知因果,給予改過機會;不以非法手段懲處罪人。

第四,對現代社會的啟示:法律不能解決所有問題,應重視道德教育和心靈教化;以慈悲心對待罪犯,給予改過機會;領袖應以身作則,行持十善;因果不虛,不可自欺。

正如月稱菩薩所說:「以教害眾生;國王若無罪,則諸度輪迴,聖者何無罪?」依邪教殘害眾生的國王,不可能沒有罪咎。國家領袖應當依循聖人的教誨,以慈悲和智慧教化人民,以十善引導社會,以因果法則為依歸,才能創造和諧安樂的人間淨土。

菩薩瑜伽行四百論問答精解

菩薩瑜伽行四百論問答精解-20 菩薩瑜伽行四百論問答精解-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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