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觀莊嚴論》(Abhisamayalankara)第20講 問答精解
頂加行四位的殊勝證量
問題1 煖頂加行之十二相狀中,為何特別強調「夢中亦能觀諸法如夢」?此與空觀成熟有何關聯?
根據《現觀莊嚴論》第二十講講義,煖頂加行之十二相狀中,第一相「夢亦於諸法,觀知如夢等」被特別置於首位,並以「夢中亦能觀諸法如夢」為總標,其用意深遠,與空觀成熟有密切關聯。以下依講義內容詳細說明。
煖頂加行:夢中觀空的成熟指標
一、煖頂加行十二相狀的整體結構
講義第一頌總攝煖位頂加行之十二種相狀:
夢亦於諸法,觀知如夢等,是至頂加行,所有十二相。
講義解釋:
此頌總攝煖位頂加行之十二種相狀。所謂頂加行,乃大乘資糧道中修習三智圓滿後,更以深徹瑜伽觀空,漸入見道之前行。此十二相,不論醒時或夢中,皆顯現修行者已得煖位之證量。
十二相中,第一相即:
一、於夢中亦能觀諸法如夢,醒時所熏空觀種子於夢中自然現起。
其餘十一相包括:夢中不樂小乘、夢中見如來為百千大眾圍繞說法、夢中見佛在空中現神通說法、夢中能為無邊眾生發心說法、醒夢中見地獄等苦趣即發願成佛時國土無惡趣之名、醒夢中見火災等誦呪加持令其息滅、見他為非人魅著誦呪加持令魔不得害、具神通力能親近可映蔽魔障之善知識、為利一切眾生勤修般若波羅蜜多、於一切法不執為實有、漸次趨近無上大菩提果。
講義總結:
此十二相,隨得一相,即為證得煖位頂加行之標幟。頌中「夢亦於諸法,觀知如夢等」正顯夢中不失正念,乃空觀成熟之徵。
由此可見,第一相「夢中亦能觀諸法如夢」不僅是十二相之首,更是整個煖頂加行證量的核心標誌。
二、為何特別強調「夢中亦能觀諸法如夢」
1. 夢中是檢驗空觀是否成熟的試金石
講義說:
醒時所熏空觀種子於夢中自然現起。
這句話點出了關鍵:夢中是檢驗空觀是否真正成熟的試金石。
– 醒時:修行者有意識地修空觀,較容易維持正念。因為醒時有第六意識的分別作用,可以刻意提攝空觀。
– 夢中:第六意識分別作用減弱,獨頭意識現起。此時若空觀種子已深深熏入阿賴耶識,便能在夢中自然現起,不需刻意作意。
因此,夢中能否觀諸法如夢,正是空觀是否已成為自然反應、是否已熏入深層心識的證明。若醒時能觀空,夢中卻隨夢境轉,說明空觀尚未成熟,仍停留在表面。
2. 夢中觀空,顯示空觀已從「作意」轉為「任運」
講義說:
不論醒時或夢中,皆顯現修行者已得煖位之證量。
這說明煖位頂加行的證量,不僅在醒時成立,更要在夢中成立。夢中觀空,顯示空觀已從有功用行(刻意作意)轉為無功用行(任運自然)。這是空觀成熟的重要標誌。
3. 夢中觀空,直接對治最深層的實執
夢中之心識活動,較醒時更為微細,也更難控制。若能在夢中觀諸法如夢,說明修行者已能對治最深層的實執——不僅是醒時第六意識的分別執著,更是夢中獨頭意識的微細執著。這正是煖位頂加行「深徹瑜伽觀空」的具體展現。
4. 夢中觀空,與「諸法如夢」的理趣直接相應
講義在後文「有寂靜平等」中說:
諸法如同夢境一般,故菩薩不分別輪迴之有與涅槃之寂靜。
「諸法如夢」本身就是般若空觀的核心比喻。若能在夢中亦觀諸法如夢,便是以夢喻空、以空觀夢,直接相應於般若空性的理趣。這不僅是理論上的理解,更是實際證量上的呈現。
三、夢中觀空與空觀成熟的關聯
1. 空觀成熟的次第
空觀的成熟,可以從以下次第理解:
| 階段 | 特徵 | 說明 |
| 初修 | 醒時刻意觀空 | 需作意才能觀諸法如夢 |
| 中修 | 醒時自然觀空 | 不需刻意,空觀自然現起 |
| 成熟 | 夢中亦能觀空 | 空觀熏入阿賴耶識,夢中自然現起 |
| 圓滿 | 夢醒一如 | 醒夢無別,空觀任運 |
煖頂加行第一相「夢中亦能觀諸法如夢」,正是空觀從「中修」進入「成熟」的標誌。
2. 夢中觀空與「種子熏習」的關係
講義說:
醒時所熏空觀種子於夢中自然現起。
這說明:
– 醒時:修行者不斷修習空觀,將空觀種子熏入阿賴耶識;
– 夢中:獨頭意識現起時,若空觀種子已熏習深厚,便能自然現起,觀諸法如夢。
因此,夢中觀空不是偶然的,而是醒時長期熏習的結果。這也說明修行不是一蹴可幾,而是需要長期相續不斷的熏習。
3. 夢中觀空與「無分別智」的關聯
夢中觀空,某種程度上已接近無分別智的狀態。因為夢中沒有醒時那麼強的分別作意,卻能自然觀空,這說明空觀已成為一種任運的智慧。這正是見道位無分別智的前行。
講義說煖頂加行是「漸入見道之前行」,夢中觀空正是這一前行的核心證量。若夢中尚不能觀空,便難以在見道位以無分別智現證空性。
四、夢中觀空與其他十一相的關係
第一相「夢中亦能觀諸法如夢」是十二相的總綱,其餘十一相皆可視為此相的展開:
| 相 | 內容 | 與第一相的關係 |
| 1 | 夢中觀諸法如夢 | 總綱:空觀成熟 |
| 2 | 夢中不樂小乘 | 空觀成熟故,不墮二乘 |
| 3 | 夢中見如來說法 | 空觀成熟故,淨相現前 |
| 4 | 夢中見佛現神通 | 空觀成熟故,佛力加持 |
| 5 | 夢中為眾生說法 | 空觀成熟故,利他任運 |
| 6 | 見地獄苦發願 | 空觀成熟故,大悲增上 |
| 7 | 誦呪息滅火災 | 空觀成熟故,神通自在 |
| 8 | 誦呪令魔不害 | 空觀成熟故,魔不能擾 |
| 9 | 親近善知識 | 空觀成熟故,得勝增上緣 |
| 10 | 勤修般若 | 空觀成熟故,精進不退 |
| 11 | 不執諸法實有 | 空觀成熟故,實執漸斷 |
| 12 | 漸近大菩提 | 空觀成熟故,趣向佛果 |
因此,第一相「夢中亦能觀諸法如夢」不僅是十二相之一,更是其餘十一相的基礎。若無夢中觀空的證量,其餘諸相便難以真正生起。
五、總結
煖頂加行十二相狀中,特別強調「夢中亦能觀諸法如夢」,其理由可歸納為以下幾點:
1. 夢中是檢驗空觀是否成熟的試金石:醒時觀空較易,夢中觀空則需空觀種子深深熏入阿賴耶識。
2. 夢中觀空顯示空觀已從「作意」轉為「任運」:這是空觀成熟的重要標誌。
3. 夢中觀空直接對治最深層的實執:夢中獨頭意識的微細執著,較醒時更難對治。
4. 夢中觀空與「諸法如夢」的理趣直接相應:以夢喻空、以空觀夢,是般若空觀的核心。
5. 夢中觀空是見道位無分別智的前行:若夢中尚不能觀空,便難以在見道位以無分別智現證空性。
講義說:
頌中「夢亦於諸法,觀知如夢等」正顯夢中不失正念,乃空觀成熟之徵。
因此,煖頂加行特別強調「夢中亦能觀諸法如夢」,正是因為它直接顯示了空觀的成熟。夢中觀空,不僅是煖位頂加行的核心證量,更是從有漏加行道走向無漏見道的關鍵一步。
問題2 頂頂加行之十六種增長,其「增長」之義為何?何以較瞻部洲一切眾生供佛之福更為殊勝?
根據《現觀莊嚴論》第二十講講義,頂頂加行(第五事中第二義)以「盡瞻部有情,供佛善根等,眾多善為喻,說十六增長」明其功德增長之相。以下依講義內容,先釋「增長」之義,再說明何以較瞻部洲一切眾生供佛之福更為殊勝。
頂頂加行:超越一切有漏供養的「十六增長」
一、「增長」之義
1. 頌文與講義解釋
第二頌曰:
盡瞻部有情,供佛善根等,眾多善為喻,說十六增長。
講義解釋:
此頌明頂位頂加行菩薩功德增長之相,即第二義「頂頂加行」。所言「盡瞻部有情,供佛善根等」,謂以南瞻部洲乃至三千大千世界所有眾生,以香花等供養如來所集善根福德為喻,然頂位菩薩修頂加行所得功德,較此尤為超勝,其增長差別共有十六種。
由此可知,「增長」之義,是指頂位菩薩修頂加行時,其功德較前位更為超勝、更為廣大、更為深入。此「增長」並非單純數量上的增加,而是質與量同時增上,是修行證量從煖位進入頂位後,功德自然輾轉增勝的展現。
2. 「增長」的具體內涵
講義列出十六種增長:
| 序 | 十六種增長 |
| 一 | 頂加行菩薩之福德,勝過瞻部洲一切眾生供佛之福 |
| 二 | 於定中思惟甚深般若,其福更勝 |
| 三 | 證得真如無生法忍,復勝於前 |
| 四 | 由頂加行力,了知能證之智與所證之理,於勝義中現量不可得,較前為勝 |
| 五 | 其功德勝過一切眾生行十善及證四靜慮、四無色定之福 |
| 六 | 由頂加行力,諸天眾皆來供養 |
| 七 | 能映蔽天魔之光 |
| 八 | 於餘菩薩起恭敬心,等同敬佛 |
| 九 | 於一切慧學得清淨,具足方便善巧二種資糧 |
| 十 | 決定成佛之種子由此而生 |
| 十一 | 所發菩提心更為殊勝,為得佛果之正因 |
| 十二 | 不生起六度所對治之心 |
| 十三 | 於色等法不起實執 |
| 十四 | 修一波羅蜜多時,知攝其餘五種 |
| 十五 | 能圓滿證得三乘之智 |
| 十六 | 能親近地上菩薩及報身菩薩 |
講義總結:
此十六種增長,皆由頂加行力所成,頌中「眾多善為喻」即總攝此無量福德,而「說十六增長」則正指其差別相。
因此,「增長」之義可歸納為三點:
1. 超勝前位:頂位功德較煖位更為超勝;
2. 輾轉增上:十六種增長依次第而增,由淺入深;
3. 無量無邊:其增長非數量可限,以「眾多善為喻」總攝之。
二、何以較瞻部洲一切眾生供佛之福更為殊勝
1. 比喻的內容
講義說:
所言「盡瞻部有情,供佛善根等」,謂以南瞻部洲乃至三千大千世界所有眾生,以香花等供養如來所集善根福德為喻。
這是說:假設南瞻部洲一切眾生,乃至三千大千世界所有眾生,都以香花等供養如來,所集善根福德已是無量無邊。然而,頂位菩薩修頂加行所得功德,較此尤為超勝。
2. 殊勝的原因
何以頂頂加行的功德較瞻部洲一切眾生供佛之福更為殊勝?講義給出的理由可從以下幾點理解:
(1)供佛之福雖大,仍屬有漏
瞻部洲一切眾生供佛之福,雖是極大善根,但仍是有漏福德。有漏福德再多,仍不離煩惱種子,仍不能直接趣向無漏見道。而頂頂加行的功德,是菩薩以深徹瑜伽觀空所生,已漸趨無漏,故較有漏供佛之福更為殊勝。
(2)供佛之福偏於福德,頂頂加行福慧雙運
供佛之福主要屬於福德資糧,而頂頂加行的功德則是福慧雙運。講義第四種增長說:
由頂加行力,了知能證之智與所證之理,於勝義中現量不可得,較前為勝。
這說明頂頂加行不僅積聚福德,更以般若空慧觀能證所證皆不可得。福慧雙運,故較單純供佛之福更為殊勝。
(3)供佛之福有限量,頂頂加行功德無限量
瞻部洲一切眾生供佛之福,雖多,仍有數量可數。而頂頂加行的功德,講義以「眾多善為喻」總攝之,其增長差別有十六種,每一種皆較前更為超勝。講義說:
頂加行菩薩之福德,勝過瞻部洲一切眾生供佛之福。
這說明頂頂加行的功德是無量無邊、不可限量的。以有限的供佛之福為喻,正顯頂頂加行功德的無限超勝。
(4)供佛之福是因地,頂頂加行直趣佛果
供佛之福是成佛的遠因,而頂頂加行的功德則是決定成佛之種子。講義第十種增長說:
決定成佛之種子由此而生。
第十一種增長說:
所發菩提心更為殊勝,為得佛果之正因。
這說明頂頂加行不僅積聚福德,更直接引發成佛的正因。因此,其功德較供佛之福更為殊勝。
(5)供佛之福不離能所,頂頂加行漸斷實執
供佛之福雖大,若未以般若空慧攝持,仍不離能所執著。而頂頂加行則以觀空為核心,講義第十三種增長說:
> 於色等法不起實執。
這說明頂頂加行能漸斷實執,趣向無漏。因此,其功德較供佛之福更為殊勝。
3. 殊勝的具體比較
| 比較項 | 瞻部洲一切眾生供佛之福 | 頂頂加行十六種增長 |
| 性質 | 有漏福德 | 福慧雙運,漸趨無漏 |
| 範圍 | 福德資糧 | 福德與智慧二資糧 |
| 限量 | 有數量可數 | 無量無邊,十六種增長 |
| 作用 | 成佛遠因 | 決定成佛之種子,佛果正因 |
| 對治 | 不離能所執著 | 漸斷實執,於色等法不起實執 |
| 結果 | 人天福報,仍墮輪迴 | 漸近無上大菩提 |
三、總結
頂頂加行之十六種增長,其「增長」之義,是指頂位菩薩修頂加行時,功德較前位更為超勝、更為廣大、更為深入。此增長並非單純數量上的增加,而是質與量同時增上,是修行證量從煖位進入頂位後,功德自然輾轉增勝的展現。
何以較瞻部洲一切眾生供佛之福更為殊勝?原因可歸納為:
1. 供佛之福雖大,仍屬有漏;頂頂加行功德漸趨無漏。
2. 供佛之福偏於福德;頂頂加行福慧雙運。
3. 供佛之福有限量;頂頂加行功德無量無邊。
4. 供佛之福是成佛遠因;頂頂加行是決定成佛之種子、佛果正因。
5. 供佛之福不離能所執著;頂頂加行漸斷實執,於色等法不起實執。
講義說:
頂加行菩薩之福德,勝過瞻部洲一切眾生供佛之福。
又說:
此十六種增長,皆由頂加行力所成。
因此,頂頂加行的功德,不僅在數量上超勝瞻部洲一切眾生供佛之福,更在性質上、作用上、結果上全面超勝。這正是頂頂加行「增長」之義的究竟所在。
問題3 忍頂加行被喻為「堅穩」,其「堅穩」之內涵為何?智慧與悲心在此位如何相互成就?
根據《現觀莊嚴論》第二十講講義,忍頂加行(第五事中第三義)以「由三智諸法,圓滿最無上,不捨利有情,說名為堅穩」明其行相。以下依講義內容,先釋「堅穩」之內涵,再說明智慧與悲心在此位如何相互成就。
忍頂加行:悲智雙運的「堅穩」境界
一、「堅穩」之內涵
1. 頌文與講義解釋
第三頌曰:
由三智諸法,圓滿最無上,不捨利有情,說名為堅穩。
講義解釋:
此處所說「堅穩」,乃《現觀莊嚴論》中「頂加行」第三階段——即「忍位」——之行相(定義)。所謂「忍位」,並非僅指一般忍辱,而是菩薩於加行道中,對「三智」(一切智、道相智、一切相智)之甚深義理已能生起隨順之慧,且於闡明三智之種種經教與修行道理,不僅能聽聞信解,更能圓滿發起、決定攝受,無有缺失。
與此同時,此位菩薩雖深入空性智慧,卻絲毫不起捨棄眾生之心;其利他之悲願與方便,堅固穩定,不為任何逆境或二乘寂滅之樂所動搖。正因具足「圓滿通達三智」與「堅穩不捨利他」此二特質,故《般若經》中讚歎此位菩薩為「堅穩頂加行」。
由此可知,「堅穩」包含兩個面向:
1. 圓滿通達三智——智慧上的堅穩;
2. 不捨利有情——悲心上的堅穩。
二者合稱「堅穩」,缺一不可。
2. 「堅」與「穩」的分別
「堅穩」二字,可分別理解:
| 字 | 內涵 | 對應 |
| 堅 | 堅固不移,不為逆境所動 | 悲心堅固,不捨眾生 |
| 穩 | 穩定不退,不為二乘所轉 | 智慧穩固,通達三智 |
講義說:
其利他之悲願與方便,堅固穩定,不為任何逆境或二乘寂滅之樂所動搖。
這說明「堅穩」既是智慧上的決定攝受,也是悲心上的堅固不動。智慧令菩薩不墮二乘,悲心令菩薩不捨眾生;二者共同構成忍頂加行的核心行相。
3. 「堅穩」的具體內容
講義進一步說明:
簡言之,忍位頂加行,即是以智慧圓滿攝持教法,以悲心堅穩攝受眾生,悲智雙運之加行上位境界。
這說明忍頂加行的「堅穩」,具體表現為:
– 以智慧圓滿攝持教法:對三智諸法圓滿通達,決定攝受,無有缺失;
– 以悲心堅穩攝受眾生:深入空性而不捨眾生,利他悲願堅固穩定;
– 悲智雙運:智慧與悲心同時具足,相互成就。
二、智慧與悲心在此位如何相互成就
忍頂加行的「堅穩」,正是智慧與悲心相互成就的典範。講義說:
正因具足「圓滿通達三智」與「堅穩不捨利他」此二特質,故《般若經》中讚歎此位菩薩為「堅穩頂加行」。
以下從幾個層面說明智慧與悲心如何相互成就。
1. 智慧令悲心不墮愛見
菩薩深入空性智慧,了知一切法緣起性空,故雖不捨眾生,卻不執著眾生相。講義說:
此位菩薩雖深入空性智慧,卻絲毫不起捨棄眾生之心。
這說明:
– 若無智慧,悲心易墮於愛見——執著眾生為實有,悲心變成情執;
– 若有智慧,悲心雖起,卻不執眾生相,成為無緣大悲。
因此,智慧令悲心清淨,不墮愛見。
2. 悲心令智慧不墮斷滅
菩薩雖深入空性,卻不捨眾生。講義說:
其利他之悲願與方便,堅固穩定,不為任何逆境或二乘寂滅之樂所動搖。
這說明:
– 若無悲心,智慧易墮於斷滅——執空而廢除利他,墮入二乘寂滅;
– 若有悲心,智慧雖證空性,卻不廢利他,成為大乘中道。
因此,悲心令智慧不墮斷滅,不廢利他。
3. 智慧與悲心相互增上
在忍頂加行中,智慧與悲心並非各自獨立,而是相互增上:
| 智慧 | 悲心 | 相互成就 |
| 通達三智諸法圓滿 | 不捨利有情 | 智慧愈深,悲心愈廣 |
| 深入空性 | 堅穩不捨眾生 | 悲心愈堅,智慧愈穩 |
| 決定攝受教法 | 堅固攝受眾生 | 悲智雙運,互為增上 |
講義說:
以智慧圓滿攝持教法,以悲心堅穩攝受眾生,悲智雙運之加行上位境界。
這說明忍頂加行的「堅穩」,正是智慧與悲心同時具足、相互成就的結果。
4. 悲智雙運的具體表現
忍頂加行的悲智雙運,具體表現在:
– 不為逆境所動:悲心堅固,故不因眾生剛強而退轉;
– 不為二乘所轉:智慧穩固,故不因寂滅之樂而墮二乘;
– 圓滿通達三智:智慧上決定攝受一切教法;
– 堅穩不捨利他:悲心上堅固攝受一切眾生。
因此,忍頂加行的「堅穩」,不是單純的智慧堅穩,也不是單純的悲心堅穩,而是悲智雙運的堅穩。
三、總結
忍頂加行被喻為「堅穩」,其內涵可概括如下:
| 面向 | 內涵 | 說明 |
| 堅 | 悲心堅固 | 不捨眾生,不為逆境所動 |
| 穩 | 智慧穩固 | 通達三智,不為二乘所轉 |
| 堅穩 | 悲智雙運 | 以智慧圓滿攝持教法,以悲心堅穩攝受眾生 |
智慧與悲心在此位相互成就:
1. 智慧令悲心不墮愛見:深入空性,故雖不捨眾生而不執眾生相;
2. 悲心令智慧不墮斷滅:不捨眾生,故雖證空性而不廢利他;
3. 智慧與悲心相互增上:智慧愈深,悲心愈廣;悲心愈堅,智慧愈穩;
4. 悲智雙運:二者同時具足,共同構成忍頂加行的「堅穩」。
講義說:
正因具足「圓滿通達三智」與「堅穩不捨利他」此二特質,故《般若經》中讚歎此位菩薩為「堅穩頂加行」。
又說:
簡言之,忍位頂加行,即是以智慧圓滿攝持教法,以悲心堅穩攝受眾生,悲智雙運之加行上位境界。
因此,忍頂加行的「堅穩」,正是智慧與悲心相互成就的典範。菩薩在此位中,以智慧通達三智,以悲心不捨眾生,悲智雙運,堅固穩定,不為任何逆境或二乘寂滅之樂所動搖,這正是忍頂加行「堅穩」的究竟內涵。
問題4 世第一法頂加行以四洲、小千、中千、大千世界微塵為喻,其所喻指之福德與三摩地有何關係?
根據《現觀莊嚴論》第二十講講義,世第一法頂加行(第五事中第四義)以「四洲及小千,中大千為喻,以無量福德,宣說三摩地」明其行相。以下依講義內容,說明其所喻指之福德與三摩地的關係。
世第一法:無邊三摩地與無量福德的交響
一、頌文與講義解釋
第四頌曰:
四洲及小千,中大千為喻,以無量福德,宣說三摩地。
講義解釋:
此處所說「徧住」,乃《現觀莊嚴論》中「頂加行」第四階段——即「世第一法」——之行相(定義)。世第一法為加行道有漏智之最高位,菩薩於此位中,其心能廣大徧住於無邊三摩地(定境)之中,並由此直接成熟大乘見道之功能,為即將趣入初地聖位做最後準備。
此位菩薩所成就之智慧與福德,其量廣大無邊,難以言喻。譬如有四洲世界(一小世界)、小千世界、中千世界、乃至三千大千世界,將其全部擊碎為極微塵;又如以毛髮尖端沾取水塵,一一滴數,其數已是不可思議。而世第一法菩薩之智慧功德,其深廣程度更勝於此無量微塵之數。此外,此位菩薩能於定中遍觀三寶功德,隨喜讚歎從初地、二地乃至七地,以及從第八地至第十地等一切地上菩薩所積累之善根,由此所獲之福德,亦是極其眾多、無有邊際。
正因具足「心徧住無邊三摩地」之定力,與「隨喜地上菩薩善根」所生之無量福德,故《般若經》中以四洲、小千、中千、大千世界為喻,來宣說此世第一法頂加行三摩地之殊勝。
由此可知,四洲、小千、中千、大千世界微塵之喻,所喻指的是世第一法頂加行的三摩地,而此三摩地與無量福德有密不可分的關係。
二、福德與三摩地的關係
1. 福德是三摩地的莊嚴
講義說:
正因具足「心徧住無邊三摩地」之定力,與「隨喜地上菩薩善根」所生之無量福德,故《般若經》中以四洲、小千、中千、大千世界為喻,來宣說此世第一法頂加行三摩地之殊勝。
這句話點出了福德與三摩地的關係:
– 三摩地是「心徧住無邊」的定力;
– 福德是「隨喜地上菩薩善根」所生的無量功德。
二者共同構成世第一法頂加行的殊勝。可以說,福德是三摩地的莊嚴,三摩地是福德的所依。若無無邊三摩地,福德無所安住;若無無量福德,三摩地亦不圓滿。
2. 三摩地是福德的所依
講義說:
此位菩薩能於定中遍觀三寶功德,隨喜讚歎從初地、二地乃至七地,以及從第八地至第十地等一切地上菩薩所積累之善根,由此所獲之福德,亦是極其眾多、無有邊際。
這說明:
– 世第一法菩薩的福德,是在定中產生的;
– 他以三摩地為所依,於定中遍觀三寶功德,隨喜地上菩薩善根;
– 由此隨喜所獲的福德,極其眾多、無有邊際。
因此,三摩地是福德生起的所依。若無三摩地,便無法於定中遍觀三寶功德、隨喜地上菩薩善根,也無法產生如此無量的福德。
3. 福德與三摩地相互增上
福德與三摩地並非各自獨立,而是相互增上:
| 面向 | 福德 | 三摩地 |
| 作用 | 隨喜地上菩薩善根所生 | 心徧住無邊定境 |
| 關係 | 福德莊嚴三摩地 | 三摩地為福德所依 |
| 增上 | 福德愈廣,三摩地愈穩 | 三摩地愈深,福德愈勝 |
講義以四洲、小千、中千、大千世界微塵為喻,正是要說明:
– 世第一法菩薩的三摩地,其深廣如無量微塵之數;
– 世第一法菩薩的福德,其眾多亦如無量微塵之數;
– 二者相互增上,共同構成世第一法頂加行的殊勝。
4. 福德與三摩地共同成熟見道
講義說:
世第一法為加行道有漏智之最高位,菩薩於此位中,其心能廣大徧住於無邊三摩地(定境)之中,並由此直接成熟大乘見道之功能,為即將趣入初地聖位做最後準備。
這說明:
– 三摩地令菩薩心徧住無邊,直接成熟大乘見道之功能;
– 福德令菩薩積聚無量資糧,為趣入初地聖位做最後準備。
二者共同作用,使世第一法成為從有漏加行道進入無漏見道的關鍵轉折。若無三摩地,心不得徧住;若無福德,資糧不得圓滿。因此,福德與三摩地是世第一法頂加行不可或缺的兩大要素。
三、四洲、小千、中千、大千世界微塵之喻的具體說明
1. 比喻的內容
講義說:
譬如有四洲世界(一小世界)、小千世界、中千世界、乃至三千大千世界,將其全部擊碎為極微塵;又如以毛髮尖端沾取水塵,一一滴數,其數已是不可思議。
這是說:
– 四洲世界:即一小世界,包括須彌山、四大洲、日月等;
– 小千世界:一千個一小世界;
– 中千世界:一千個小千世界;
– 大千世界:一千個中千世界,即三千大千世界。
將這些世界全部擊碎為極微塵,其數已不可思議。再以毛髮尖端沾取水塵,一一滴數,其數更是無量無邊。
2. 所喻指的福德與三摩地
講義說:
而世第一法菩薩之智慧功德,其深廣程度更勝於此無量微塵之數。
這說明:
– 世第一法菩薩的三摩地,其深廣程度勝過無量微塵之數;
– 世第一法菩薩的福德,其眾多程度亦勝過無量微塵之數。
因此,四洲、小千、中千、大千世界微塵之喻,所喻指的是:
– 三摩地的深廣:如無量微塵般不可計數;
– 福德的眾多:如無量微塵般無有邊際。
二者共同構成世第一法頂加行的殊勝。
3. 福德與三摩地的關係總結
| 比喻 | 所喻 | 關係 |
| 四洲、小千、中千、大千世界微塵 | 三摩地深廣 | 三摩地為福德所依 |
| 毛髮尖端沾取水塵,一一滴數 | 福德眾多 | 福德莊嚴三摩地 |
| 無量微塵之數 | 福德與三摩地皆無量 | 二者相互增上 |
四、總結
世第一法頂加行以四洲、小千、中千、大千世界微塵為喻,其所喻指之福德與三摩地的關係,可概括如下:
1. 福德是三摩地的莊嚴:隨喜地上菩薩善根所生的無量福德,莊嚴世第一法的無邊三摩地。
2. 三摩地是福德的所依:世第一法菩薩於定中遍觀三寶功德、隨喜地上菩薩善根,由此產生無量福德。
3. 福德與三摩地相互增上:福德愈廣,三摩地愈穩;三摩地愈深,福德愈勝。
4. 二者共同成熟見道:三摩地成熟大乘見道之功能,福德為趣入初地聖位做最後準備。
講義說:
正因具足「心徧住無邊三摩地」之定力,與「隨喜地上菩薩善根」所生之無量福德,故《般若經》中以四洲、小千、中千、大千世界為喻,來宣說此世第一法頂加行三摩地之殊勝。
又說:
簡言之,世第一法頂加行,即是以無邊定境為所依,以無量福德為莊嚴,於有漏位中最極圓滿之加行上位境界。
因此,四洲、小千、中千、大千世界微塵之喻,正是以無量微塵比喻世第一法頂加行的三摩地深廣與福德眾多。福德與三摩地在此位中相互增上、共同圓滿,使世第一法成為有漏位中最極圓滿的加行上位境界,為即將趣入無漏見道做最後準備。
所取與能取的分別心剖析
問題5 轉趣所取分別與退還所取分別之差別何在?為何前者屬菩薩所應進取之法,後者屬二乘所應捨棄之法?
根據《現觀莊嚴論》第二十講講義,見道頂加行所斷之所取分別,分為「轉趣所取分別」與「退還所取分別」兩類,各具九種,合為十八種。以下依講義內容,先明二者之差別,再說明何以前者屬菩薩所應進取之法,後者屬二乘所應捨棄之法。
所取分別:轉趣進取與退還捨棄的中道
一、轉趣所取分別與退還所取分別之差別
1. 頌文與講義解釋
第五頌曰:
轉趣及退還,其所取分別,當知各有九,非如其境性。
講義解釋:
此偈頌總說大乘見道頂加行所斷之所取分別,可分為兩類:
一、轉趣所取分別:即菩薩於修行中,對所應進取之功德法(如六度因行、佛種性、無漏智、對治功能、內證作用、利他事業、涅槃果位等),執為實有自性之分別,共有九種。
二、退還所取分別:即二乘行者對所應捨棄之法(如墮三有、趣寂滅、缺方便、道不圓、依他緣、行顛倒、少分證、住行愚等),執為實有而厭離之分別,共有九種。
末句「非如其境性」點明:此等分別心所執之境,並非如其顯現般真實存在,諸境本空,執為實有即是顛倒。
由此可知,二者的根本差別在於:
| 面向 | 轉趣所取分別 | 退還所取分別 |
| 對象 | 菩薩所應進取的功德法 | 二乘所應捨棄的下劣法 |
| 性質 | 對功德法執為實有 | 對下劣法執為實有而厭離 |
| 修行者 | 菩薩 | 二乘行者 |
| 作用 | 障礙菩薩進取功德 | 障礙菩薩超越二乘 |
| 對治 | 以無分別智照見功德法本空 | 以無分別智照見下劣法本空 |
2. 轉趣所取分別的九種
講義第八、九頌明轉趣所取分別九種:
| 序 | 轉趣所取分別 | 內容 |
| 一 | 自性 | 觀六度為能成就菩提之因行,執六度自性為實有 |
| 二 | 種性 | 觀自他趣入不動地等需具大乘佛種性,執實有此種性 |
| 三 | 正修行諸道 | 觀見道修道中有無漏智慧,執實有此智慧為真實修行之道 |
| 四 | 智所緣無亂 | 執無漏智所緣之境為決定不錯亂之真實境 |
| 五 | 所治品能治 | 執實有所治品與能治品之對立功能 |
| 六 | 自內證 | 執大乘內自證之殊勝功能為實有自性 |
| 七 | 作用 | 執實有遠離二乘之作用 |
| 八 | 彼業 | 執成佛後實有法身利他之業用 |
| 九 | 所造果 | 執實有涅槃果可為眾生所證得 |
講義總結:
總此五種轉趣分別,皆因菩薩未能如實了知所取之境本空,而於修道進程中將六度因行、佛種性、無漏智慧、所緣境、能治所治等功德法執為實有。
後四種則側重於內證境界與利他事業。
3. 退還所取分別的九種
講義第十、十一、十二頌明退還所取分別九種:
| 序 | 退還所取分別 | 內容 |
| 一 | 墮三有寂滅,故智德下劣 | 二乘墮生死與寂滅二邊,智慧功德下劣 |
| 二 | 無有攝受者 | 二乘缺乏大乘殊勝方便智慧之攝持 |
| 三 | 道相不圓滿(利他) | 二乘利他行之無漏智慧行相不圓滿 |
| 四 | 道相不圓滿(自利) | 二乘自利行欠缺善巧方便,道相不周遍 |
| 五 | 由他緣而行 | 二乘所行自利利他皆下劣,所為義顛倒 |
| 六 | 所為義顛倒 | 二乘發心與作用皆下劣,未能趣向智大、斷大、心大 |
| 七 | 少分 | 二乘所斷惑僅煩惱障之一分,所知障僅斷少分 |
| 八 | 種種 | 二乘智慧僅證初果至四果等下劣智德 |
| 九 | 於住行愚蒙,反於隨行相 | 二乘無明隨眠未盡,於住定與行業皆愚昧蒙蔽;二乘反之,不願修學大乘利他之行 |
講義總結:
總結前九種退還分別:此九種分別之體性,皆屬「所退還品」,即二乘行者所應捨棄、退離之法。其生起之處,乃聲聞、緣覺等二乘人之心識中,因彼等厭離生死、急求涅槃,遂於三有、寂滅、方便、道相、所為、斷證、智德、住行、大乘行相等諸法上,產生種種實有執著。
二、為何前者屬菩薩所應進取之法,後者屬二乘所應捨棄之法
1. 轉趣所取分別屬菩薩所應進取之法
轉趣所取分別的對象,是菩薩修行中所應進取的功德法,包括:
– 六度因行;
– 佛種性;
– 無漏智慧;
– 對治功能;
– 內證作用;
– 利他事業;
– 涅槃果位。
這些功德法,是菩薩成佛必經的修行內容。菩薩應當進取它們,但不應執為實有。講義說:
即菩薩於修行中,對所應進取之功德法……執為實有自性之分別。
這說明:
– 進取功德法:是菩薩所應做的;
– 執為實有:是菩薩所應斷的。
因此,轉趣所取分別的對治,不是要菩薩放棄進取功德法,而是要以無分別智照見這些功德法本空無自性,從而在進取中不執著。這就是「應進取而不執取」的中道。
2. 退還所取分別屬二乘所應捨棄之法
退還所取分別的對象,是二乘行者所應捨棄的下劣法,包括:
– 墮三有;
– 趣寂滅;
– 缺方便;
– 道不圓;
– 依他緣;
– 行顛倒;
– 少分證;
– 住行愚;
– 反於隨行相。
這些法,是二乘行者的局限與過失。菩薩應當捨棄它們,但不應執為實有而厭離。講義說:
即二乘行者對所應捨棄之法……執為實有而厭離之分別。
這說明:
– 捨棄下劣法:是菩薩所應做的;
– 執為實有而厭離:是菩薩所應斷的。
因此,退還所取分別的對治,不是要菩薩執著於捨棄,而是要以無分別智照見這些下劣法本空無自性,從而在捨棄中不執著。這就是「應捨棄而不執取」的中道。
3. 二者的根本差異
| 面向 | 轉趣所取分別 | 退還所取分別 |
| 對象 | 功德法(六度、種性、無漏智等) | 下劣法(墮三有、趣寂滅等) |
| 修行者 | 菩薩 | 二乘 |
| 應做 | 進取功德法 | 捨棄下劣法 |
| 應斷 | 執功德法為實有 | 執下劣法為實有而厭離 |
| 對治 | 無分別智照見功德法本空 | 無分別智照見下劣法本空 |
| 中道 | 應進取而不執取 | 應捨棄而不執取 |
4. 為何有如此差別
之所以有如此差別,根本原因在於修行目標的不同:
– 菩薩的目標:成就無上菩提,故須進取一切功德法,但不執著;
– 二乘的目標:唯求自我解脫,故急求寂滅,厭離生死,卻執著於捨棄。
講義說:
菩薩於見道位中,雖知此等為應退還、應捨棄之法,然以般若智慧觀照,了知少分、種種、顛倒、愚蒙等一切法皆無自性,故能不執不著,超越二乘之狹劣行徑,真實安住於大乘無上菩提之道。
這說明菩薩雖知二乘之法應捨,卻不執著於捨;雖知功德法應取,卻不執著於取。這就是大乘中道。
三、總結
轉趣所取分別與退還所取分別之差別,可概括如下:
| 面向 | 轉趣所取分別 | 退還所取分別 |
| 定義 | 對所應進取之功德法執為實有 | 對所應捨棄之下劣法執為實有而厭離 |
| 對象 | 六度因行、佛種性、無漏智、對治功能、內證作用、利他事業、涅槃果位 | 墮三有、趣寂滅、缺方便、道不圓、依他緣、行顛倒、少分證、住行愚、反於隨行相 |
| 修行者 | 菩薩 | 二乘 |
| 應做 | 進取功德法 | 捨棄下劣法 |
| 應斷 | 執功德法為實有 | 執下劣法為實有而厭離 |
| 對治 | 無分別智照見功德法本空 | 無分別智照見下劣法本空 |
| 中道 | 應進取而不執取 | 應捨棄而不執取 |
講義說:
菩薩於見道位以無分別智親證真如,了知所取皆空,故能頓斷此十八種所取分別,趨入大乘見道。
因此,轉趣所取分別屬菩薩所應進取之法,退還所取分別屬二乘所應捨棄之法。菩薩於見道位中,以無分別智照見二者皆無自性,故能應進取而不執取,應捨棄而不執取,超越二乘之狹劣行徑,真實安住於大乘無上菩提之道。
問題6 能取分別中之「實執分別」與「假執分別」,其區分標準為何?「異生」與「聖者」之差別如何體現在此二類分別中?
根據《現觀莊嚴論》第二十講講義,見道頂加行所斷之能取分別,分為「實執分別」與「假執分別」兩類,各具九種,合為十八種。以下依講義內容,先明二者之區分標準,再說明「異生」與「聖者」之差別如何體現在此二類分別中。
能取分別:異生實執與聖者假執的差異
一、能取分別的總體結構
第六頌曰:
由異生聖別,分有情實假,是能取分別,彼各有九性。
講義解釋:
此偈頌總說大乘見道頂加行所斷之能取分別,可分為兩類:
一、實執分別:即見道頂加行菩薩所斷除之補特伽羅我執,將能受用、能修行之有情執為實有自性。此類分別共有九種。
二、假執分別:即小乘四果及大乘聖者,將依五蘊假立之補特伽羅執為實有。此類分別亦有九種。
講義總結:
偈頌首句「由異生聖別」明示:實執分別乃異生(凡夫)乃至見道位菩薩所斷之我執;假執分別則通於聖者(小乘四果及大乘聖者)對假名補特伽羅之執實。末句「彼各有九性」總結此二類能取分別各具九種,合為十八種。
由此可知,能取分別的兩類——實執分別與假執分別——各具九種,合為十八種。其區分標準與「異生」和「聖者」之差別密切相關。
二、實執分別與假執分別的區分標準
1. 實執分別的定義與內容
講義說:
一、實執分別:即見道頂加行菩薩所斷除之補特伽羅我執,將能受用、能修行之有情執為實有自性。此類分別共有九種,涵蓋對修行者、修定者、三界眾生、計常計斷者、執我執法者、了假立者、具貪者、能對治者、失壞欲行者等之實有執著。
實執分別的核心是:將能受用、能修行之補特伽羅(有情)執為實有自性。這是補特伽羅我執,屬於較粗重的我執。
2. 假執分別的定義與內容
講義說:
二、假執分別:即小乘四果及大乘聖者,將依五蘊假立之補特伽羅執為實有。此類分別亦有九種,涵蓋對唯修小乘者、不修六度者、執因果與二諦相違者、具不具慧性者、執蘊為實者、失壞種性者、證空即足者、不修般若者、遭魔障礙者等假有士夫之實有執著。
假執分別的核心是:將依五蘊假立之補特伽羅執為實有。這是對假名安立的補特伽羅所產生的實有執著,屬於較細微的我執。
3. 二者的區分標準
| 面向 | 實執分別 | 假執分別 |
| 對象 | 能受用、能修行之有情 | 依五蘊假立之補特伽羅 |
| 性質 | 補特伽羅我執(較粗) | 對假名補特伽羅之執實(較細) |
| 修行者 | 異生(凡夫)乃至見道位菩薩 | 小乘四果及大乘聖者 |
| 九種內容 | 修行者、修定者、三界眾生、計常計斷者、執我執法者、了假立者、具貪者、能對治者、失壞欲行者 | 唯修小乘者、不修六度者、執因果與二諦相違者、具不具慧性者、執蘊為實者、失壞種性者、證空即足者、不修般若者、遭魔障礙者 |
| 對治 | 以無分別智觀能取空 | 以無分別智觀假名補特伽羅亦無自性 |
簡單來說:
– 實執分別:執「實有有情」——將五蘊和合之有情執為實有自性;
– 假執分別:執「假有有情」——將依五蘊假立之補特伽羅執為實有。
二者的共同點是:都將補特伽羅執為實有。差別在於:實執分別是對「實有有情」的執著,假執分別是對「假名有情」的執著。前者較粗,後者較細。
三、「異生」與「聖者」之差別如何體現在此二類分別中
1. 「由異生聖別」的意義
第六頌首句「由異生聖別」是理解此二類分別的關鍵。講義說:
偈頌首句「由異生聖別」明示:實執分別乃異生(凡夫)乃至見道位菩薩所斷之我執;假執分別則通於聖者(小乘四果及大乘聖者)對假名補特伽羅之執實。
這句話點出了「異生」與「聖者」在此二類分別中的差別:
– 異生(凡夫):主要斷除實執分別;
– 聖者:主要斷除假執分別。
2. 異生與實執分別
異生(凡夫)的特點是:
– 未證聖道,未斷我執;
– 將五蘊和合之有情執為實有自性;
– 這正是實執分別的內容。
講義說實執分別「即見道頂加行菩薩所斷除之補特伽羅我執」。這說明:
– 異生(凡夫)乃至見道位菩薩,所斷的主要是實執分別;
– 因為異生尚未證聖道,故其我執較粗,屬於實執分別。
3. 聖者與假執分別
聖者的特點是:
– 已證聖道,已斷部分我執;
– 但仍將依五蘊假立之補特伽羅執為實有;
– 這正是假執分別的內容。
講義說假執分別「即小乘四果及大乘聖者,將依五蘊假立之補特伽羅執為實有」。這說明:
– 小乘四果及大乘聖者,所斷的主要是假執分別;
– 因為聖者已斷實執分別,故其我執較細,屬於假執分別。
4. 異生與聖者之差別總結
| 面向 | 異生(凡夫) | 聖者 |
| 修行位次 | 凡夫位 | 小乘四果及大乘聖者 |
| 所斷分別 | 實執分別 | 假執分別 |
| 我執粗細 | 較粗 | 較細 |
| 執著對象 | 實有有情 | 假名補特伽羅 |
| 對治方式 | 以無分別智觀能取空 | 以無分別智觀假名補特伽羅亦無自性 |
5. 為何有如此差別
之所以有如此差別,根本原因在於修行位次的不同:
– 異生:尚未證聖道,我執較粗,故所斷為實執分別;
– 聖者:已證聖道,我執較細,故所斷為假執分別。
這也說明,見道頂加行的能取分別,並非單一層次,而是從粗到細、從異生到聖者的完整結構。菩薩於見道位中,以無分別智觀能取空,了知能受用之補特伽羅亦無自性,故能頓斷此十八種能取分別,趨入無我空性。
四、總結
能取分別中之「實執分別」與「假執分別」,其區分標準與「異生」「聖者」之差別,可概括如下:
| 類別 | 實執分別 | 假執分別 |
| 定義 | 將能受用、能修行之有情執為實有自性 | 將依五蘊假立之補特伽羅執為實有 |
| 對象 | 實有有情 | 假名補特伽羅 |
| 性質 | 補特伽羅我執(較粗) | 對假名補特伽羅之執實(較細) |
| 修行者 | 異生(凡夫)乃至見道位菩薩 | 小乘四果及大乘聖者 |
| 九種內容 | 修行者、修定者、三界眾生、計常計斷者、執我執法者、了假立者、具貪者、能對治者、失壞欲行者 | 唯修小乘者、不修六度者、執因果與二諦相違者、具不具慧性者、執蘊為實者、失壞種性者、證空即足者、不修般若者、遭魔障礙者 |
| 對治 | 以無分別智觀能取空 | 以無分別智觀假名補特伽羅亦無自性 |
講義說:
菩薩於見道位以無分別智觀能取空,了知能受用之補特伽羅亦無自性,故能頓斷此等分別,趨入無我空性。
因此,實執分別與假執分別的區分標準,在於執著對象的粗細與修行者的位次。異生(凡夫)主要斷除實執分別,聖者主要斷除假執分別。二者合為十八種能取分別,菩薩於見道位以無分別智頓斷之,趨入無我空性。
破執邏輯與微細分別的超越
問題7 偈頌七「若所取真如,彼執為誰性」以反詰方式破執,其邏輯理路為何?此與見道頂加行之因(世第一法)有何關聯?
根據《現觀莊嚴論》第二十講講義,第七頌「若所取真如,彼執為誰性,如是彼執著,自性空為相」以反詰方式破執,其邏輯理路與見道頂加行之因(世第一法)有密切關聯。以下依講義內容詳細說明。
偈頌七的反詰理路:能所皆空與見道因
一、偈頌七的頌文與講義解釋
第七頌曰:
若所取真如,彼執為誰性,如是彼執著,自性空為相。
講義解釋:
此偈頌義涵不僅限於破除能所取分別之空性理趣,更同時指向見道頂加行生起之因緣:
一、從「所治分別之對治」角度而言:如前所釋,此偈頌明示能取、所取分別皆無自性,其本性即是空性。所取之境既不可得,能取之心亦無所依,二者相互觀待而有,本無獨立實體。見道菩薩以無分別智現證此空性,故能徹底斷除一切能所取分別。
二、從「見道頂加行之因」角度而言:此偈頌亦對應於世第一法位(加行道之最高位)觀修空性之相狀。世第一法為見道頂加行之無間因——菩薩於第四禪中修般若波羅蜜多,觀所取真如與能取執著皆自性空,由此空性智慧無間引入見道位。正如釋文所言:「若證得見道頂加行之無間因,是於第四禪中能修般若波羅蜜多,並具足眾多福德相。」此處「所取真如」即指所觀之境本空,「彼執為誰性」即指能執之心亦不可得,如是雙照能所皆空,即為世第一法之核心修證,由此無間導入大乘見道。
由此可知,偈頌七的反詰破執,有兩層意義:
1. 對治層面:破除能取、所取分別,證得空性;
2. 因緣層面:對應世第一法觀修空性之相狀,為見道頂加行之無間因。
二、反詰破執的邏輯理路
1. 反詰的結構
偈頌七的反詰結構如下:
若所取真如,彼執為誰性?
直譯為:如果所取之境(真如)不存在,那麼能取之執著又是誰的性質呢?
2. 邏輯理路
此反詰的邏輯理路可分為三步:
第一步:所取之境不可得
「若所取真如」——所取之境,即真如,於勝義中不可得。講義說:
所取之境既不可得。
這是說:一切所取之法,包括真如,於勝義中皆無自性,皆不可得。
第二步:能取之心亦無所依
「彼執為誰性」——如果所取之境不可得,那麼能取之執著又是誰的性質呢?講義說:
能取之心亦無所依。
這是說:能取之心必須依所取之境而存在。若所取之境不可得,能取之心便失去所依,也無法獨立存在。
第三步:能所皆空,自性空為相
「如是彼執著,自性空為相」——因此,能取與所取二者相互觀待而有,本無獨立實體,其自性即是空。講義說:
二者相互觀待而有,本無獨立實體。見道菩薩以無分別智現證此空性,故能徹底斷除一切能所取分別。
這是說:能取與所取並非各自獨立存在,而是相互觀待而有。正因為相互觀待,所以二者皆無自性,其自性即是空。這就是「自性空為相」。
3. 反詰的邏輯力量
此反詰的邏輯力量在於:
– 若所取之境實有,則能取之心可依之而執;
– 若所取之境不可得,則能取之心無所依,執著亦無從安立;
– 故能所二者皆無自性,其性本空。
這是以「所取空」推導出「能取空」,再以「能所皆空」證成「自性空為相」。這一邏輯理路,正是見道頂加行斷除能所取分別的正理。
三、與見道頂加行之因(世第一法)的關聯
1. 世第一法是見道頂加行的無間因
講義說:
此偈頌亦對應於世第一法位(加行道之最高位)觀修空性之相狀。世第一法為見道頂加行之無間因。
「無間因」意謂:世第一法與見道頂加行之間,沒有其他間隔,世第一法一結束,立即引生見道頂加行。因此,世第一法是見道頂加行的直接因。
2. 世第一法的核心修證
講義說:
菩薩於第四禪中修般若波羅蜜多,觀所取真如與能取執著皆自性空,由此空性智慧無間引入見道位。
這說明世第一法的核心修證是:
– 於第四禪中:以第四禪為所依;
– 修般若波羅蜜多:修習般若空慧;
– 觀所取真如與能取執著皆自性空:雙照能所皆空;
– 由此無間引入見道位:以空性智慧直接引生見道。
3. 偈頌七與世第一法的對應
講義明確指出:
此處「所取真如」即指所觀之境本空,「彼執為誰性」即指能執之心亦不可得,如是雙照能所皆空,即為世第一法之核心修證,由此無間導入大乘見道。
這說明偈頌七與世第一法的對應關係:
| 偈頌七 | 世第一法 |
| 若所取真如 | 所觀之境本空 |
| 彼執為誰性 | 能執之心亦不可得 |
| 如是彼執著,自性空為相 | 雙照能所皆空 |
| (無間引入見道) | 世第一法之核心修證,無間導入大乘見道 |
4. 世第一法與見道頂加行的關係
講義說:
正如釋文所言:「若證得見道頂加行之無間因,是於第四禪中能修般若波羅蜜多,並具足眾多福德相。」
這說明:
– 世第一法是見道頂加行的無間因;
– 證得此無間因,即是於第四禪中修般若波羅蜜多,並具足眾多福德相;
– 由此無間導入大乘見道。
因此,偈頌七的反詰破執,不僅是理論上的破執,更是世第一法觀修空性的具體相狀。菩薩於世第一法中,以第四禪為所依,修般若波羅蜜多,觀所取真如與能取執著皆自性空,雙照能所皆空,由此無間引入見道頂加行。
四、總結
偈頌七「若所取真如,彼執為誰性」以反詰方式破執,其邏輯理路與見道頂加行之因(世第一法)的關聯,可概括如下:
1. 反詰破執的邏輯理路
| 步驟 | 內容 | 說明 |
| 第一步 | 所取之境不可得 | 一切所取之法,於勝義中皆無自性 |
| 第二步 | 能取之心亦無所依 | 若所取不可得,能取亦無法獨立存在 |
| 第三步 | 能所皆空,自性空為相 | 二者相互觀待而有,本無獨立實體,其性本空 |
2. 與世第一法的關聯
| 偈頌七 | 世第一法 |
| 若所取真如 | 所觀之境本空 |
| 彼執為誰性 | 能執之心亦不可得 |
| 如是彼執著,自性空為相 | 雙照能所皆空 |
| 無間引入見道 | 世第一法之核心修證,無間導入大乘見道 |
講義說:
此偈頌義涵不僅限於破除能所取分別之空性理趣,更同時指向見道頂加行生起之因緣。
又說:
此處「所取真如」即指所觀之境本空,「彼執為誰性」即指能執之心亦不可得,如是雙照能所皆空,即為世第一法之核心修證,由此無間導入大乘見道。
因此,偈頌七的反詰破執,既是見道頂加行斷除能所取分別的正理,也是世第一法觀修空性的核心修證。菩薩於世第一法中,以第四禪為所依,修般若波羅蜜多,觀所取真如與能取執著皆自性空,雙照能所皆空,由此無間引入見道頂加行,真實趨入大乘見道。
問題8 轉趣分別九種中,前五種與後四種之側重點有何不同?菩薩為何易於此等功德法上產生實執?
根據《現觀莊嚴論》第二十講講義,轉趣所取分別共有九種,依第八、九頌可分為前五種與後四種。以下依講義內容,先明二者側重點之不同,再說明菩薩為何易於此等功德法上產生實執。
轉趣分別的陷阱:菩薩對功德法的實執
一、轉趣所取分別九種的整體結構
第八、九頌曰:
自性及種性,正修行諸道,智所緣無亂,所治品能治。
自內證作用,彼業所造果,是為轉趣品,所有九分別。
講義解釋:
此偈頌闡明大乘見道頂加行所斷「轉趣所取分別」中之前五種,此五者皆屬菩薩於修行進趣過程中,對殊勝功德法所產生之實有執著。
又說:
此偈頌闡明大乘見道頂加行所斷「轉趣所取分別」中之後四種,此四者皆屬菩薩對修行進趣中內證功德與利他事業所產生之實有執著。
由此可知,九種轉趣所取分別可分為兩組:
| 組別 | 種數 | 內容 |
| 前五種 | 五種 | 自性、種性、正修行諸道、智所緣無亂、所治品能治 |
| 後四種 | 四種 | 自內證、作用、彼業、所造果 |
二、前五種與後四種側重點之不同
1. 前五種:側重於「修行者自身所取之功德法」
講義說:
此五者皆屬菩薩於修行進趣過程中,對殊勝功德法所產生之實有執著。
又說:
> 總此五種轉趣分別,皆因菩薩未能如實了知所取之境本空,而於修道進程中將六度因行、佛種性、無漏智慧、所緣境、能治所治等功德法執為實有。
前五種的內容為:
| 序 | 轉趣所取分別 | 內容 | 側重 |
| 一 | 自性 | 觀六度為能成就菩提之因行,執六度自性為實有 | 因行 |
| 二 | 種性 | 觀自他趣入不動地等需具大乘佛種性,執實有此種性 | 種性 |
| 三 | 正修行諸道 | 觀見道修道中有無漏智慧,執實有此智慧為真實修行之道 | 道 |
| 四 | 智所緣無亂 | 執無漏智所緣之境為決定不錯亂之真實境 | 所緣境 |
| 五 | 所治品能治 | 執實有所治品與能治品之對立功能 | 能治所治 |
講義總結:
此五者皆屬菩薩於修行進趣過程中,對殊勝功德法所產生之實有執著。
因此,前五種的側重點是:菩薩對自身修行進趣中所需之功德法——六度因行、佛種性、無漏智慧、所緣境、能治所治——產生實有執著。這些都是菩薩修行道上所應進取的功德法,但菩薩易於其上產生實執。
2. 後四種:側重於「內證境界與利他事業」
講義說:
此四者皆屬菩薩對修行進趣中內證功德與利他事業所產生之實有執著。
後四種的內容為:
| 序 | 轉趣所取分別 | 內容 | 側重 |
| 六 | 自內證 | 執大乘內自證之殊勝功能為實有自性 | 內證 |
| 七 | 作用 | 執實有遠離二乘之作用 | 作用 |
| 八 | 彼業 | 執成佛後實有法身利他之業用 | 利他業用 |
| 九 | 所造果 | 執實有涅槃果可為眾生所證得 | 果位 |
講義總結:
此後四種轉趣分別,前五種(自性、種性、修行、無亂、能治)側重於修行者自身所取之功德法,後四種則側重於內證境界與利他事業。
因此,後四種的側重點是:菩薩對自身內證境界與利他事業——內自證功能、遠離二乘之作用、成佛後利他之業用、涅槃果位——產生實有執著。這些都是菩薩修行道上所應成就的內證與利他功德,但菩薩易於其上產生實執。
3. 前五種與後四種側重點之比較
| 面向 | 前五種 | 後四種 |
| 側重 | 修行者自身所取之功德法 | 內證境界與利他事業 |
| 內容 | 六度因行、佛種性、無漏智慧、所緣境、能治所治 | 內自證、遠離二乘作用、利他業用、涅槃果 |
| 性質 | 修行道上所應進取之因行與道 | 修行道上所應成就之內證與果位 |
| 執著對象 | 因行、種性、道、所緣境、能治所治 | 內證、作用、業用、果位 |
| 共同點 | 皆為菩薩所應進取之功德法,皆易產生實執 | 同左 |
簡單來說:
– 前五種:側重於「因」與「道」——菩薩修行所應進取的因行、種性、智慧、所緣境、能治所治;
– 後四種:側重於「果」與「利他」——菩薩修行所應成就的內證、作用、業用、果位。
二者合起來,涵蓋了菩薩從因到果、從自利到利他的完整修行內容。但正因為這些都是菩薩所應進取的功德法,菩薩才容易對它們產生實有執著。
三、菩薩為何易於此等功德法上產生實執
1. 功德法本身是菩薩所應進取的
講義說:
即菩薩於修行中,對所應進取之功德法……執為實有自性之分別。
這說明:轉趣所取分別的對象,是菩薩所應進取的功德法。正因為菩薩努力進取這些功德法,才容易對它們產生實執。若菩薩不進取這些功德法,便不會對它們產生執著;但菩薩必須進取它們,才能成就佛果。因此,這是一個微細的陷阱:應進取,卻不應執取。
2. 功德法易被視為「真實」
菩薩在修行過程中,親身體驗到六度、無漏智慧、內證功能等功德法的殊勝,便容易將它們視為真實存在的實體。講義說:
菩薩觀修六度為能成就無上菩提之因行,遂執此六度自性為實有,認為其確有真實受用之體性。
這是說:菩薩因為親身體驗到六度的殊勝,便容易執著六度為實有。同樣地,菩薩體驗到無漏智慧的殊勝,便執著無漏智慧為實有;體驗到內證功能的殊勝,便執著內證功能為實有。
3. 功德法與「我」相連
菩薩在修行中,容易將功德法與「我」相連:
– 我修六度;
– 我證無漏智;
– 我得內自證;
– 我成佛後利他;
– 我令眾生得涅槃。
這樣,功德法便與「我」結合,產生「我能修」「我所修」「我能證」「我所證」的執著。這就是能取所取的執著。
4. 功德法上的實執是微細的所知障
轉趣所取分別屬於所知障,而非煩惱障。講義說:
總此五種轉趣分別,皆因菩薩未能如實了知所取之境本空。
這說明:菩薩雖然已斷煩惱障,但對功德法的實執仍屬所知障。所知障較煩惱障更微細,更難斷除。菩薩於見道位以無分別智照見諸法空性,方能漸次破除這些實執。
5. 對治之道:應進取而不執取
講義說:
見道位菩薩以無分別智照見諸法空性,方能漸次破除五者之實執,趣入真實見道。
這說明對治之道是:
– 應進取功德法:菩薩仍應修六度、證無漏智、成就內證、利他事業;
– 不執取功德法:以無分別智照見這些功德法本空,不執為實有。
這就是「應進取而不執取」的中道。菩薩若能如此,便能漸次破除轉趣所取分別,趣入真實見道。
四、總結
轉趣分別九種中,前五種與後四種之側重點不同,菩薩易於此等功德法上產生實執,可概括如下:
1. 前五種與後四種側重點之比較
| 面向 | 前五種 | 後四種 |
| 側重 | 修行者自身所取之功德法 | 內證境界與利他事業 |
| 內容 | 自性、種性、正修行諸道、智所緣無亂、所治品能治 | 自內證、作用、彼業、所造果 |
| 性質 | 因行與道 | 內證與果位 |
| 說明 | 六度因行、佛種性、無漏智慧、所緣境、能治所治 | 內自證、遠離二乘作用、利他業用、涅槃果 |
2. 菩薩為何易於功德法上產生實執
| 原因 | 說明 |
| 功德法為所應進取 | 菩薩努力進取功德法,故易對它們產生執著 |
| 功德法易被視為真實 | 親身體驗功德法的殊勝,便易執為實有 |
| 功德法與「我」相連 | 我修、我證、我得、我成佛,產生能所執著 |
| 實執屬微細所知障 | 較煩惱障更微細,更難斷除 |
| 對治之道 | 應進取而不執取,以無分別智照見功德法本空 |
講義說:
見道菩薩以無分別智照見一切能取、所取皆空,方能徹底破除此前後九種轉趣分別——了知內證功能、二乘遠離作用、利他事業、涅槃果位,皆如幻如化,無有自性,方能不滯不執,真實趨向無上菩提。
因此,轉趣所取分別九種中,前五種側重於修行者自身所取之功德法,後四種側重於內證境界與利他事業。菩薩正因為努力進取這些功德法,才容易對它們產生實執。對治之道,是以無分別智照見這些功德法本空,應進取而不執取,方能漸次破除轉趣所取分別,趣入真實見道。
問題9 退還分別九種中,「墮三有寂滅」與「由他緣而行」如何顯示二乘行者之局限?菩薩如何超越此等局限而不墮二邊?
根據《現觀莊嚴論》第二十講講義,退還所取分別九種中,「墮三有寂滅」與「由他緣而行」分別顯示二乘行者的不同局限。以下依講義內容詳細說明,並闡明菩薩如何超越此等局限而不墮二邊。
退還分別的超越:突破二乘局限不墮二邊
一、「墮三有寂滅」如何顯示二乘行者之局限
1. 頌文與講義解釋
第十頌曰:
墮三有寂滅,故智德下劣,無有攝受者,道相不圓滿。
講義解釋:
一、「墮三有寂滅,故智德下劣」——即第一種退還分別:二乘行者觀凡夫常墮三有(欲有、色有、無色有)輪迴,二乘則唯求趣入涅槃寂滅,二者各墮生死與寂滅二邊,其智慧功德皆屬下劣。菩薩修大乘道時,雖應捨棄此二邊之行,然不應執此下劣智德為實有。
2. 二乘行者的局限
「墮三有寂滅」顯示二乘行者的局限在於墮於二邊:
| 二邊 | 說明 |
| 墮三有 | 凡夫常墮欲有、色有、無色有,流轉生死 |
| 墮寂滅 | 二乘唯求趣入涅槃寂滅,急求自我解脫 |
二乘行者雖已超越凡夫的「墮三有」,卻又墮入「寂滅」一邊。他們觀三有為苦,急求出離,唯求涅槃寂滅,卻不知涅槃亦不可執著。因此,其智慧功德皆屬下劣——因為他們只求自利解脫,未能如大乘菩薩般以悲智雙運廣利眾生。
3. 局限的核心
二乘行者的局限,可概括為:
– 墮於寂滅邊:厭離生死,急求涅槃,不知生死涅槃平等;
– 智德下劣:只求自我解脫,未能成就佛果之無量功德;
– 未離二邊:雖離三有,卻墮寂滅,仍非中道。
二、「由他緣而行」如何顯示二乘行者之局限
1. 頌文與講義解釋
第十一頌曰:
由他緣而行,所為義顛倒,少分及種種,於住行愚蒙。
講義解釋:
五、「由他緣而行」——即第五種退還分別:二乘行者所行之自利、利他及自他俱利之行,其發心與作用皆屬下劣,所作所為未能真正趣向智大(圓滿智慧)、斷大(圓滿斷德)及心大(廣大悲心),故其所為義趣悉皆顛倒。菩薩雖知二乘之行顛倒下劣,然不應執此顛倒為實有。
2. 二乘行者的局限
「由他緣而行」顯示二乘行者的局限在於缺乏大乘殊勝方便智慧之攝持:
| 面向 | 說明 |
| 由他緣 | 二乘行者之行,需依他緣(如善知識、法門、環境等)方能進行,缺乏自發的大乘悲願 |
| 所為義顛倒 | 其發心與作用皆下劣,未能趣向智大、斷大、心大 |
| 行持下劣 | 所行自利、利他及自他俱利之行,皆未能真正趣向佛果 |
二乘行者雖也修自利、利他之行,但其發心與作用皆屬下劣:
– 智大:未能圓滿一切種智;
– 斷大:未能斷盡一切煩惱所知二障;
– 心大:未能發起廣大悲心。
因此,其所為義趣悉皆顛倒——雖有修行,卻未能趣向無上菩提。
3. 局限的核心
二乘行者的局限,可概括為:
– 依他緣而行:缺乏自發的大乘悲願,需依他緣方能修行;
– 所為義顛倒:發心與作用下劣,未能趣向智大、斷大、心大;
– 行持不圓滿:雖修自利利他,卻未能成就佛果之無量功德。
三、「墮三有寂滅」與「由他緣而行」的關係
二者分別顯示二乘行者的不同局限:
| 退還分別 | 局限 | 說明 |
| 墮三有寂滅 | 墮於二邊 | 二乘墮寂滅邊,智慧功德下劣 |
| 由他緣而行 | 依他緣而行 | 二乘缺乏大乘悲願,所為義顛倒 |
前者側重於所證之境——二乘墮於寂滅邊,未能通達生死涅槃平等;
後者側重於能行之心——二乘缺乏大乘悲願,所行依他緣而非自發。
二者合起來,顯示二乘行者的根本局限:既墮於寂滅邊,又缺乏大乘悲願,故其智德下劣,所為義顛倒。
四、菩薩如何超越此等局限而不墮二邊
1. 以般若空慧超越「墮三有寂滅」
講義說:
菩薩修大乘道時,雖應捨棄此二邊之行,然不應執此下劣智德為實有。
菩薩超越「墮三有寂滅」的方法,是以般若空慧觀照:
– 三有本空:生死輪迴如夢如幻,無實可墮;
– 寂滅本空:涅槃寂滅亦不可執著,無實可求;
– 生死涅槃平等:以根本智現證空性時,生死涅槃皆不可得。
因此,菩薩不墮三有,亦不墮寂滅,超越二邊,安住中道。
2. 以大悲方便超越「由他緣而行」
講義說:
菩薩雖知二乘之行顛倒下劣,然不應執此顛倒為實有。
菩薩超越「由他緣而行」的方法,是以大悲方便發起自利利他之行:
– 發菩提心:自發趣向無上菩提,不待他緣;
– 修廣大行:以智大、斷大、心大為目標,趣向佛果;
– 悲智雙運:以般若空慧攝持大悲,以無緣大悲廣利眾生。
因此,菩薩不依他緣而行,亦不執所行為實有,超越二乘之狹劣行徑,安住大乘中道。
3. 菩薩超越二邊的具體表現
| 二乘局限 | 菩薩超越 |
| 墮三有 | 觀三有如夢,不墮生死 |
| 墮寂滅 | 觀涅槃本空,不墮寂滅 |
| 由他緣而行 | 發菩提心,自發趣向佛果 |
| 所為義顛倒 | 趣向智大、斷大、心大,所為義正 |
| 執下劣智德為實 | 以般若空慧觀下劣智德本空,不執不著 |
4. 菩薩超越二邊的關鍵
講義說:
菩薩於見道位中,雖知此等為應退還、應捨棄之法,然以般若智慧觀照,了知少分、種種、顛倒、愚蒙等一切法皆無自性,故能不執不著,超越二乘之狹劣行徑,真實安住於大乘無上菩提之道。
這說明菩薩超越二邊的關鍵在於:
– 知應捨棄:了知二乘之局限,應捨棄其狹劣行徑;
– 不執實有:以般若智慧觀照,了知二乘之局限亦無自性;
– 不墮二邊:既不墮三有,亦不墮寂滅;既不執生死,亦不執涅槃;
– 安住中道:以悲智雙運,真實安住於大乘無上菩提之道。
五、總結
退還分別九種中,「墮三有寂滅」與「由他緣而行」如何顯示二乘行者之局限,菩薩如何超越此等局限而不墮二邊,可概括如下:
1. 二乘行者的局限
| 退還分別 | 局限 | 說明 |
| 墮三有寂滅 | 墮於二邊 | 二乘墮寂滅邊,智慧功德下劣 |
| 由他緣而行 | 依他緣而行 | 二乘缺乏大乘悲願,所為義顛倒 |
2. 菩薩的超越
| 二乘局限 | 菩薩超越 | 方法 |
| 墮三有 | 觀三有如夢,不墮生死 | 般若空慧 |
| 墮寂滅 | 觀涅槃本空,不墮寂滅 | 般若空慧 |
| 由他緣而行 | 發菩提心,自發趣向佛果 | 大悲方便 |
| 所為義顛倒 | 趣向智大、斷大、心大 | 悲智雙運 |
| 執下劣智德為實 | 觀下劣智德本空,不執不著 | 般若空慧 |
講義說:
菩薩於見道位中,雖知此等為應退還、應捨棄之法,然以般若智慧觀照,了知少分、種種、顛倒、愚蒙等一切法皆無自性,故能不執不著,超越二乘之狹劣行徑,真實安住於大乘無上菩提之道。
因此,「墮三有寂滅」顯示二乘行者墮於二邊的局限,「由他緣而行」顯示二乘行者缺乏大乘悲願的局限。菩薩以般若空慧超越「墮三有寂滅」,以大悲方便超越「由他緣而行」,悲智雙運,不墮二邊,真實安住於大乘無上菩提之道。
總結:能所雙泯趣入見道
問題10 綜合本品所說,見道頂加行如何藉由「能所取空」之正理,同時完成斷除分別與趣入見道之雙重任務?
根據《現觀莊嚴論》第二十講講義,見道頂加行以「能所取空」之正理,同時完成「斷除分別」與「趣入見道」之雙重任務。以下依講義內容,綜合本品所說,詳細闡明其理路。
一、見道頂加行的核心:能所取空
1. 所取分別與能取分別的總數
講義明見道頂加行所斷之分別,分為所取分別與能取分別兩大類:
| 類別 | 種數 | 內容 |
| 所取分別 | 十八種 | 轉趣所取分別九種、退還所取分別九種 |
| 能取分別 | 十八種 | 實執分別九種、假執分別九種 |
| 合計 | 三十六種 | 一切能所取分別 |
講義說:
見道頂加行主要闡明所治煩惱之種類及其對治。所取分別分為轉趣與退還二類,各具九種;能取分別分為實執與假執二類,亦各具九種,合為三十六種分別。
2. 能所取空的正理
講義第七頌以反詰方式破執:
若所取真如,彼執為誰性,如是彼執著,自性空為相。
講義解釋:
此偈頌明示能取、所取分別皆無自性,其本性即是空性。所取之境既不可得,能取之心亦無所依,二者相互觀待而有,本無獨立實體。
此即「能所取空」之正理:
– 所取之境不可得:一切所取之法,於勝義中皆無自性;
– 能取之心亦無所依:若所取不可得,能取亦無法獨立存在;
– 二者相互觀待而有:能取與所取並非各自獨立,而是相互觀待;
– 自性空為相:正因為相互觀待,所以二者皆無自性,其性本空。
二、如何同時完成「斷除分別」與「趣入見道」之雙重任務
1. 斷除分別:以無分別智現證能所取空
講義說:
見道菩薩以無分別智現證此空性,故能徹底斷除一切能所取分別。
又說:
菩薩於見道位以無分別智親證真如,了知所取皆空,故能頓斷此十八種所取分別,趨入大乘見道。
又說:
菩薩於見道位以無分別智觀能取空,了知能受用之補特伽羅亦無自性,故能頓斷此等分別,趨入無我空性。
由此可知,斷除分別的關鍵在於:
– 以無分別智:見道位的智慧是無分別智,不落能所、不分別戲論;
– 現證能所取空:無分別智直接現證能取與所取皆無自性;
– 頓斷一切分別:因為能所取空,故能取所取的執著失去所依,當下頓斷。
所取分別十八種、能取分別十八種,合為三十六種分別,皆因執能取所取為實有而產生。菩薩以無分別智現證能所取空,故能頓斷此三十六種分別。
2. 趣入見道:以能所取空為無間因
講義說:
此偈頌亦對應於世第一法位(加行道之最高位)觀修空性之相狀。世第一法為見道頂加行之無間因——菩薩於第四禪中修般若波羅蜜多,觀所取真如與能取執著皆自性空,由此空性智慧無間引入見道位。
又說:
此處「所取真如」即指所觀之境本空,「彼執為誰性」即指能執之心亦不可得,如是雙照能所皆空,即為世第一法之核心修證,由此無間導入大乘見道。
由此可知,趣入見道的關鍵在於:
– 世第一法為無間因:世第一法是見道頂加行的直接因,二者之間無有間隔;
– 雙照能所皆空:於第四禪中修般若波羅蜜多,觀所取真如與能取執著皆自性空;
– 無間引入見道:由此空性智慧,無間引入大乘見道。
因此,能所取空不僅是斷除分別的正理,也是趣入見道的關鍵。菩薩於世第一法中雙照能所皆空,由此無間導入見道頂加行,真實趨入大乘見道。
3. 雙重任務的同時完成
見道頂加行如何同時完成「斷除分別」與「趣入見道」之雙重任務?其理路如下:
| 步驟 | 內容 | 說明 |
| 一 | 觀能所取空 | 以般若空慧觀所取之境不可得,能取之心亦無所依 |
| 二 | 雙照能所皆空 | 於第四禪中修般若波羅蜜多,觀能所二者皆自性空 |
| 三 | 頓斷一切分別 | 能所取空故,三十六種分別失去所依,當下頓斷 |
| 四 | 無間引入見道 | 以能所取空為無間因,無間引入大乘見道 |
| 五 | 同時完成雙重任務 | 斷除分別與趣入見道,於一剎那中同時完成 |
講義說:
菩薩以第四禪中修般若波羅蜜多,雙照能所皆空,方能頓斷一切分別,真實趨入大乘見道。
這句話點出了雙重任務同時完成的關鍵:
– 雙照能所皆空:既是斷除分別的正理,也是趣入見道的因;
– 頓斷一切分別:斷除分別的任務完成;
– 真實趨入大乘見道:趣入見道的任務完成。
二者並非先後進行,而是同時完成。因為能所取空的正理,既是所斷分別的對治,也是能入見道的因。一剎那中,既斷分別,又入見道。
三、能所取空正理的具體應用
1. 對治所取分別
講義說:
菩薩於見道位以無分別智親證真如,了知所取皆空,故能頓斷此十八種所取分別,趨入大乘見道。
所取分別十八種——轉趣九種、退還九種——皆因執所取之境為實有而產生。菩薩以無分別智現證所取皆空,故能頓斷此十八種所取分別。
2. 對治能取分別
講義說:
菩薩於見道位以無分別智觀能取空,了知能受用之補特伽羅亦無自性,故能頓斷此等分別,趨入無我空性。
能取分別十八種——實執九種、假執九種——皆因執能取之心為實有而產生。菩薩以無分別智現證能取皆空,故能頓斷此十八種能取分別。
3. 能所取空與見道頂加行的因
講義說:
此偈頌亦對應於世第一法位(加行道之最高位)觀修空性之相狀。世第一法為見道頂加行之無間因。
世第一法觀修空性之相狀,即是「雙照能所皆空」。菩薩於第四禪中修般若波羅蜜多,觀所取真如與能取執著皆自性空,由此空性智慧無間引入見道位。因此,能所取空既是世第一法的核心修證,也是見道頂加行的無間因。
四、總結
綜合本品所說,見道頂加行如何藉由「能所取空」之正理,同時完成斷除分別與趣入見道之雙重任務,可概括如下:
1. 能所取空的正理
| 步驟 | 內容 |
| 所取之境不可得 | 一切所取之法,於勝義中皆無自性 |
| 能取之心亦無所依 | 若所取不可得,能取亦無法獨立存在 |
| 二者相互觀待而有 | 能取與所取並非各自獨立 |
| 自性空為相 | 正因為相互觀待,所以二者皆無自性,其性本空 |
2. 雙重任務的同時完成
| 任務 | 內容 | 關鍵 |
| 斷除分別 | 頓斷三十六種能所取分別 | 以無分別智現證能所取空 |
| 趣入見道 | 無間引入大乘見道 | 以能所取空為世第一法之核心修證 |
講義說:
菩薩以第四禪中修般若波羅蜜多,雙照能所皆空,方能頓斷一切分別,真實趨入大乘見道。
又說:
此理既為見道斷分別之正理,亦為世第一法無間引入見道之修證關鍵。
因此,見道頂加行以「能所取空」之正理,同時完成斷除分別與趣入見道之雙重任務:
– 斷除分別:以無分別智現證能所取空,頓斷三十六種分別;
– 趣入見道:以能所取空為世第一法之核心修證,無間引入大乘見道。
二者並非先後進行,而是於一剎那中同時完成。能所取空既是所斷分別的對治,也是能入見道的因。這就是見道頂加行藉由「能所取空」之正理,同時完成雙重任務的究竟理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