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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觀莊嚴論講記-17

現觀莊嚴論

Abhisamayālaṃkāra

彌勒菩薩 造頌

法尊法師 漢譯及略釋

金剛上師卓格多傑 傳講

門人寶豐誼 述記

講次:第十七講

日期:二零二六年十月三日

【提要】

道相智加行十六種智相,包括空性、無相、捨棄諸願、無生、無滅、無染、無淨、無能所取、無自體性、無所依、如虛空相、法性無破壞、無作、無分別、差別、無性相。菩薩以此如實了知,能於大乘道中速得自在。一切相智加行十六種智相,分為三類:依真如法住、恭敬善知識、尊重、承事、供養、無作用;了知遍行、能示現無見、世間真空相、說、知、現見;不思議、寂靜、世間滅、想滅。菩薩以此十六相而修加行,能圓滿一切相智,究竟證得無上菩提。

殊勝相共十六種,以大乘菩薩觀四諦為空、勝出二乘之特質為核心,包括不思議、無等、超越諸量數、攝聖、智者了、證知諸不共、通疾、無增減、修行、正行、所緣、所依、一切、攝受、無味等,菩薩由此超越聲聞獨覺,故稱殊勝道。作用相共十一種,說明三智利他之功能:前三屬一切智,次七屬道相智,末一屬一切相智。自性相共十六種,以用顯體,前五屬一切智,次五屬道相智,後六屬一切相智,圓滿彰顯加行自體之深義,許為第四種能相。

智慧的開展:道相智與一切相智加行

一切相智加行(十六種智相)

戊二  道相智加行相

十九   空性及無相,並捨棄諸願,  

無生無滅等,法性無破壞,

Emptiness, signlessness,

Relinquishment of desires,

No arising, no ceasing, and so on,

The nature of phenomena being unperturbed,

菩薩修道相智加行時,了知十二種甚深行相:第一,空性——了知一切法緣起無自性,資糧道與加行道菩薩勝解之,見道菩薩則能現量通達;第二,無相——了知真如本無形相,一切法之相皆是如幻顯現,並無實體可得,即無自性;第三,捨棄諸願——既知諸法無相,則於一切境界無所貪求,是為無願;第四,無生——以無分別智,了知從勝義上說一切法本無生;第五,無滅——以無分別智,了知從勝義上說一切法亦無滅;第六,無染——以無分別智,了知勝義上一切法無有染污;第七,無淨——以無分別智,了知勝義上一切法亦無清淨可得;第八,無能所取——以無分別智,了知勝義上一切法無能取之心亦無所取之境;第九,無自體性——以無分別智,了知勝義上一切法無有獨立自體;第十,無所依——以無分別智,了知勝義上一切法無所依託;第十一,如虛空相——以無分別智,了知勝義上一切法如虛空般平等無礙;第十二,法性無破壞——了知真如法性恆常不變,不會破壞一切法之差別相,而一切法之差別相亦不礙真如之平等。此十二種智相,皆是道相智加行所攝,菩薩如實了知,能速疾趣入大乘正道。

二十   無作無分別,差別無性相,  

道相智品中,許為諸智相。

Nonformation, nonconceptualization,

Distinction, and nonexistence of defining characteristics –

These are asserted as the defining characteristic of knowledge

In the context of the knowledge of the path.

菩薩修道相智加行時,復了知四種深細行相:第十三,無作——了知於勝義諦中,無有任何造作可得,一切有為之修作皆屬世俗方便,於究竟實相中本無所作;第十四,無分別——了知於勝義中,一切分別戲論皆不成立,能所二取之分判悉皆息滅;第十五,差別——了知能相與所相之差別,於勝義中無有實體可得,能表徵者與所表徵者同歸空性;第十六,無性相——了知於勝義中,一切法無有決定之性相可得,離一切相即為實相。

以上四種,合前十二種,共成道相智加行十六種智相。此十六相皆為道相智品所攝,菩薩如實了知,能於大乘道中速得自在,圓滿道相智之加行。

一切相智加行(十六種智相)

戊三  一切相智加行相

二十一  依真如法住,恭敬善知識,  

尊重及承事,供養無作用,

Abiding through relying

On one’s own dharma, to be honored,

To be respected, to be pleased,

To be worshipped, lacking an agent,

此頌明一切相智加行智相之前六種。菩薩修一切相智加行時,了知六種事相:第一,依真如法住——了知成佛者依真如法而安住,真如法即是其體,名為法身,諸佛依真如身,常於甚深禪定中生無漏之快樂而住;第二,恭敬善知識——了解自己有此能力,亦應如是而行,恭敬承事大乘善知識;第三,尊重——了解自己能夠及應該尊重良師益友,不違背其教誨;第四,承事——了解自己能夠及應該為師長服務,令其歡喜;第五,供養——了解自己能夠及應該以花、燈、飲食等種種資具供養善知識;第六,無作用——雖行恭敬、尊重、承事、供養等事,然了知於勝義諦中,實無恭敬等種種作法可得,一切能供、所供、供養之事皆三輪體空。菩薩以此六相而修加行,能積聚福德智慧資糧,速趨一切相智。

二十二  及了知遍行,能示現無見,

世間真空相,說知及現見,  

Being the knowledge that engages everywhere,

Showing what is invisible,

The world’s aspect of emptiness,

The one who indicates, makes know, makes visible,

此頌續明一切相智加行智相之第七至第十二種。菩薩修一切相智加行時,復了知六種深廣行相:第七,了知遍行——菩薩之智於甚深定中,能遍行一切所知境,對各樣事物皆能認識無礙;第八,能示現無見——了知於勝義諦中,雖為眾生示現宣說真實義,然實際上全無所見,因為勝義諦中一切法皆是無相,既無相則何有所見?第九,世間真空相——了知世間一切事物皆空,此空之相狀即是緣起無自性,非斷滅空,乃即緣起而顯空性;第十,說——了知如何以種種方便言辭,為眾生宣說世間空性之理;第十一,知——了知如何親證世間空性,即內自修證之方便;第十二,現見——了知以現量智慧直接證得世間空性,非僅比量推知。此六相中,前三為所證之境,後三為能證之方便,菩薩如實了知,能於空性得自在。

二十三  不思議寂靜,世間滅想滅。  

一切相智中,是說諸智相。

And shows inconceivability and peace,

As well as the cessation of the world and discriminations –

These are said to be the defining characteristic of knowledge

In terms of the principle of the knowledge of all aspects.

此頌總結一切相智加行智相之最後四種。菩薩修一切相智加行時,最終了知四種究竟行相:第十三,不思議——了解能顯證一切法真如法性之無分別心,超越言語思慮,非尋常意識所能測度,是為不可思議;第十四,寂靜——了解於勝義諦中,一切名言概念、分別戲論皆悉停息,回歸法性本寂之境界;第十五,世間滅——了解世間生死因果之寂滅,此滅非斷滅,乃真實有之涅槃境界,是究竟之歸趣;第十六,想滅——從世俗諦而言,對今世、他世所有取捨、好惡等相對之分別想皆已滅除,然於勝義諦中,本無此等分別想可得。以上六種,合前十二種,共成一切相智加行十六種智相,皆為一切相智品所攝。

菩薩如實了知此十六相,能圓滿一切相智之加行,究竟證得無上菩提。

境界的超越:殊勝相與作用相

殊勝相:超越二乘的十六剎那心

二十四  由難思等別,勝進諦行境,

十六剎那心,說名殊勝相。

The defining characteristic of distinctiveness

Is explained by way of the sixteen moments

That have the realities as their sphere and are distinguished

Through the distinctive features of inconceivability and so on.

此頌總標十六種殊勝相。菩薩修加行時,由於小乘人觀四諦十六剎那是有,不觀真如空性;而菩薩觀四諦十六剎那為空,故菩薩比聲聞及獨覺所了解之四諦更是不可思議。此中「難思等別」指以不可思議等為差別特徵,顯大乘加行超越二乘之殊勝特質;「勝進諦行境」謂菩薩以勝進四諦為加行所行之境,其所觀之四諦較二乘更為殊勝增進;「十六剎那心」即十六種殊勝相,每一相對應一剎那心,由諸佛或菩薩攝持為外增上緣,內以智力為因。總括而言,由於菩薩觀四諦為空、勝出二乘,故此十六種名為殊勝相。

二十五  不思議無等,超越諸量數,  

攝聖智者了,證知諸不共,

Being inconceivable, being incomparable,

Transcending all measure and calculation,

Incorporating all noble ones, being what the wise know,

The knowledge not in common,

此頌明殊勝相之前六種。菩薩修加行時,成就六種殊勝特質:第一,不思議——大乘對於苦等四諦,知其緣生無自性,此即真如法性,而此法性不可言說、不可思議,非凡夫二乘心量所能及;第二,無等——加行智甚深微妙,世間無有任何事物足以比喻其殊勝,無可等類比;第三,超越諸量數——真如法性非世間量器所能稱量,超出一切數量分別,非算數譬喻所能窮盡;第四,攝聖——若能精進修此加行,則能包攝一切未來成佛之功德,總攝一切聖者之法;第五,智者了——修加行智之人,能了知聖者如何覺了有為法與無為法之真實體性;第六,證知諸不共——能了解大乘甚深廣大獨有之法,此非聲聞獨覺所能了知之境界,是為不共二乘之殊勝法門。此六種殊勝相,菩薩如實證知,故能超越二乘,趣向佛果。

二十六  通疾無增減,修行及正行,  

所緣與所依,一切並攝受,

Swift knowledge, lacking decline and increase,

Engaging, being completely accomplished,

Focusing, foundation,

Completeness, being held,

此頌續明殊勝相之第七至第十四種。菩薩修加行時,復成就八種殊勝特質:第七,通疾——修一切相加行能了解大乘之神通最快最速,較二乘神通更為殊勝迅疾;第八,無增減——加行智了解勝義及世俗所包攝之一切事相,然於勝義諦中觀此等事相本無增減,不隨緣而變異;第九,修行——修加行能了解於勝義諦中以三輪體空修六波羅蜜多,知悉一切能修之人、所修之法、所行之事的本質皆空,無有實執;第十,正行——要鄭重不斷地修無間加行,經無量劫修集福德與智慧二種資糧,無有間斷;第十一,所緣——修加行時須具無分別智,此智能緣一切法真如自體,因一切法同一真如而無分別。除此根本智外,還有方便般若波羅蜜多,屬後得智,以方便力緣一切法而不起分別與執著;第十二,所依——了解菩薩道念念不離真如自性,真如為一切修行之所依止;第十三,一切——圓滿一切福德智慧資糧,便要成就十種波羅蜜多,攝盡一切菩薩道之法;第十四,並攝受——由於精進修行,常被能宣說圓滿大乘之善知識所護念攝受,不遭魔障。此八種殊勝相,菩薩如實成就,能速疾圓滿加行,趣向佛果。

二十七  及無味當知,十六殊勝性,  

由此勝餘道,故名殊勝道。

And lacking any relishing are to be known

As the sixteen distinctive features

Through which this special path

Is distinguished from other paths.

此頌總結十六種殊勝相。菩薩修加行時,成就第十五種殊勝相:無味——對於生死、涅槃等一切法皆不昧著,既不味著生死之雜染,亦不味著涅槃之寂靜,乃至禪定之樂亦不生耽著。此處內文將第十五及第十六合併說明,實際十六種殊勝相圓滿具足。總括而言,此十六種殊勝相,皆以大乘菩薩觀四諦為空、勝出二乘之特質為核心,菩薩由此十六種殊勝相,超越聲聞獨覺等其餘諸道,故稱為殊勝道。此即大乘加行所以殊勝之根本所在。

作用相:三智利他的十一種功能

戊四  作相

二十八  作利樂濟拔,諸人歸依處,  

宅舍示究竟,洲渚及導師,

Representing benefit, happiness, protection,

The refuge and place of rest for humans,

An aid and an island,

Acting as the leader,

此頌明作用相之前八種。菩薩修加行時,成就八種利他之作用:第一,利——能令受教化之眾生,於未來世得解脫樂與得利益;第二,樂——能令所教化之眾生平息現前憂苦,得現法安樂;第三,濟拔——能於生死苦海之中,令所教化之眾生離苦得樂,救拔其出離輪迴;第四,諸人歸依處——能令諸所教化之眾生,徹底安立於畢竟安樂之涅槃,為眾生究竟之歸依處;第五,宅舍——如宅舍能庇護眾生,安置所化眾生,令其滅除苦因而得安樂;第六,示究竟——安立所化眾生,使他們明白生死與涅槃二者,若從勝義諦而言皆為平等,因為二者皆由真如法性所顯,無有差別;第七,洲渚——令諸所化眾生,遠離貪愛之水,獲得解脫,如一洲渚能作所依,使自他皆不被沉溺;第八,導師——由於能成辦眾生現時及究竟之二種義利,故可作眾生之導師,引領其趣向解脫。此八種作用相,前三屬一切智之利他功能,後五屬道相智之利他功能,菩薩以此饒益一切有情。

二十九  並任運所作,不證三乘果,  

最後作所依,此即作用相。

Being spontaneously present, having the character of not manifesting

The fruition through the three yanas,

And, lastly, the activity of being a resource –

These represent the defining characteristic of activity.

此頌續明作用相之第九至第十一種,並總括全體。菩薩修加行時,復成就三種殊勝利他作用:第九,並任運所作——能令所化之眾生亦能自然而然地作利他之事,無需勉強造作,任運成就利他功德;第十,不證三乘果——菩薩雖為眾生宣說聲聞、緣覺、菩薩三乘教法,然引導眾生趣向究竟佛果,不令其滯留於二乘涅槃,避免其過早現證而中斷成佛之道;第十一,最後作所依——由於修一切相智加行,圓滿福慧資糧,究竟成佛後成為世間一切眾生之所依處,能作眾生之究竟歸趣。

總括以上共十一種作用相,說明三智利他之功能:前三種(利、樂、濟拔)屬一切智之利他作用;次七種(歸依處、宅舍、示究竟、洲渚、導師、任運所作、不證三乘果)屬道相智之利他作用;最後一種(作所依)屬一切相智之利他作用。菩薩以此十一種作用相饒益一切有情,圓滿利他功德。

體性的圓滿:自性相與法義反思

自性相:十六種自體特質

戊五  自性相

三十   離煩惱狀貌,障品及對治,  

難性與決定,所為無所得,

Being devoid of afflictions, signs, characteristics,

And antagonistic factors and remedies,

Hard to be done, devoted in an exclusive manner,

Aim, nonoberservation,

此頌明自性相之前八種,屬一切智所攝。菩薩修加行時,成就八種自性特質:第一,離煩惱——此加行自性本遠離貪瞋癡等一切煩惱,其體清淨無染;第二,狀貌——於加行時會現起輕安之狀態,身心調柔,而無起煩惱時之身體粗重、不堪能之狀況;第三,離不合理之作意——於加行時遠離心理上之煩惱與不合理之作意,心住正念,不隨邪分別轉;第四,障品及對治——修加行時能了知貪等所治之煩惱,及無貪等能治之心所,於中取對治而捨煩惱,然於勝義諦中,能取之對治與所捨之煩惱皆真實空,取捨不過是如幻之事;第五,難性——於勝義諦中雖無所謂眾生可得,然於世俗諦中要勤懇修行,化度眾生趣向涅槃,此即難行之加行,非具大悲者不能為之;第六,決定——不隨聲聞與獨覺乘而退墮,專心決定修一佛乘之加行,志向堅定不移;第七,所為——經三大阿僧祇劫,長期作自利、利他、自他俱利之加行,為度眾生而精進不退;第八,無所得——於勝義諦中無能修之人與所修之法,故曰無所得加行,三輪體空而修。

此八種自性相,皆屬一切智所攝,菩薩如實安住,能令加行清淨增上。

三十一  破一切執著,及名有所緣,  

不順無障礙,無跡無去生,

Refraining from clinging,

What is discerned as the focal object,

Being antagonistic, unobstructed,

Without ground, without going and arising,

此頌續明自性相之第九至第十五種,屬道相智及一切相智所攝。菩薩修加行時,復成就七種自性特質:第九,破一切執著——破除一切實有之執著,無論是對五蘊、十二處、十八界乃至涅槃等一切法,皆不執為實有;第十,及名有所緣——將一切智所觀之境、道相智所觀之境,以及一切智與道相智本身,四者合為所觀之境,即將能觀與所觀合起來作所緣境而了解之,非僅觀單一對境;第十一,不順——修加行時能破除世間有執與無執,亦破除對出世間實有之執,了知生死與涅槃兩俱平等,因二者皆真如所顯,無有自性。此種加行智能趣向佛果,非隨順世間外道與愚夫之加行,超越凡外之見解;第十二,無障礙——了解色等一切法本性是空,若覺色等有障礙,乃因在世俗諦中有所執著才覺有障;若無執著,色等皆如幻不實,本無障礙可得;第十三,無跡——世俗諦中雖覺有能知與所知,然若證得勝義諦,則並無能知所知之跡可得,一切能所雙泯;第十四,無去——世俗諦中以為真如有來去,然勝義中真如本無來去,不隨緣而遷變;第十五,無生——修觀通達色等在勝義中無有自體,故一切法本無有生。

此七種自性相,屬道相智及一切相智所攝,菩薩如實通達,能於加行中漸次趣向究竟。

三十二  真如不可得, 此十六自性,  

由如所相事,許為第四相。

And not observing suchness –

This sixteenfold nature

Is defined as something like a definiendum,

And thus is held to be the fourth defining characteristic.

此頌總結十六種自性相。菩薩修加行時,成就第十六種自性相:真如不可得——通達性空真如唯是假名施設,當現證真正真如之時,實不見有真如相可得。一切有性、無性、亦有性亦無性,俱是真如所顯,然此真如於勝義中畢竟無所得,離一切言思分別。

總結而言,此十六種自性相,前五(離煩惱、狀貌、離不合理之作意、障品及對治、難性)屬一切智,次五(決定、所為、無所得、破一切執著、及名有所緣)屬道相智,後六(不順、無障礙、無跡、無去、無生、真如不可得)屬一切相智,以用顯體,圓滿彰顯加行自體之深義。此十六自性相許為第四種能相——即所相(自性相)。菩薩如實通達此十六自性,能於加行中徹證諸法實相,究竟圓滿一切相現觀。

應用思考問題

1  道相智加行十六相與一切智加行十六相之間,有何層次上的差異與提昇?

2  一切相智加行相中,「依真如法住」與「恭敬善知識」等事相如何統一於「無作用」之勝義空性?

3  殊勝相何以能令菩薩「勝餘道」?「無味」作為殊勝相之一,其修行意義何在?

4  作用相中,三智利他功能如何由淺入深、層層遞進?

5  自性相為何被許為「第四種能相」?它與前三種能相(智相、殊勝相、作用相)之間的關係如何理解?

講次:第十七講

主辦機構 : 卓格多傑佛學會

主講:金剛上師卓格多傑

日期:二零二六年十月三日

現觀莊嚴論講記

現觀莊嚴論講記-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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