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中論 (Introduction to the Middle Way, Madhyamakāvatāra)第十一講
卓格多傑 傳講
2008年4月12日
導言:從世俗經驗通往勝義涅槃的三步曲
龍樹菩薩在《中論》〈觀四諦品〉頌八和九這樣說:「諸佛依二諦,為眾生說法;一以世俗諦,二第一義諦。」「若人不能知,分別於二諦,則於深佛法,不知真實義。」意思是說佛是直接以世俗諦(conventional truth, sṃvṛti-satya)的普通常識和正確推理,與及對勝義諦(ultimate truth, paramārtha-satya)作間接描述,教導眾生明白現象的真實,所謂諸法實相。簡單來說,世俗諦是指我們經驗世界的真理;依月稱菩薩解釋,世俗經驗世界有三種特徵:第一,在經驗世界裡,凡夫受無明遮蔽,完全看不到究竟真實──諸法實相。第二,在經驗世界裡,每一樣東西(諸法)都是相互依存,以眾緣共同轉起。第三,諸法只是唯假名而存在;所謂唯假名,即是除了約定俗成外,僅具世間言說的意義。我們尤其要注意到月稱菩薩主張未除無明的凡夫,是完全沒有可能理解勝義諦的境界,所謂究竟真實。
月稱菩薩與清辯論師的修行理路差異
既然我們必定不能認知真實世界,為何佛又說勝義諦呢?所以其中必有一種深邃方法,能使凡夫修行人從經驗世界得以窺見勝義諦的。期間中觀學派分別由月稱菩薩和清辯論師提出兩種方式,從經驗世界道揆勝義諦。依龍樹菩薩在《中論》〈觀四諦品〉頌十說:「若不依俗諦,不得第一義;不得第一義,則不得涅槃。」內中第一義就是指瞭解諸法皆空的道理。這句頌是說只要依世俗經驗的道理,就可得到「諸法皆空」的第一義;得到第一義,就可以使內心進入涅槃解脫。這三個步驟也就是月稱菩薩的修行解脫三步曲:未除無明的凡夫要先以清淨心智,透過正確推論、常理思惟來瞭解現象經驗世界的真理;雖然這些真理不能夠帶領我們進入涅槃的境界,但我們可以透過這些真理從而知道經驗世界諸法是依循因緣法則而共同轉起;在這裡,我們有完全自由的選擇去行善,這樣就能逐漸積集福德智慧資糧。接著,透過認知經驗世界的真義接上明白到第一義:諸法皆空的道理。最後,修行人由於覺悟對境諸法皆空轉而令自己主體的心識轉化,令內心進入涅槃,亦即成就釋尊的苦滅諦。我們認為月稱菩薩對於空性和勝義諦,採取了不作任何主張,只用經驗世界普通常識和準確推論;這並不表示祂是虛無論者,或者是「拗相公」,凡事只會唱反調;因為應成派核心學說承認滅諦在經驗世界是可以確證及達到的,這便成為修行解脫的著力點了。祂的理路十分清晰,可見可行,可憑藉達到目的。此外,龍樹菩薩另一位門徒清辯論師則提出世俗諦和勝義諦之間有所謂「隨順勝義」,即是以因明論式,和從勝義的立場出發,讓無明未除的修行人借著聞、思、修得以「慣習般若」;最後達臻勝義諦。我們很欣賞清辯論師的大悲心;但不能不否認祂確是有點兒偏離釋尊龍樹系統的教法;說得不客氣一點,就是修行上拖泥帶水。
破斥數論派「自生論」:因與果豈能是同一體性?
我們曾提到月稱菩薩說:「彼非彼生豈從他,亦非共生寧無因。」試圖以邏輯推論闡釋世尊提出諸法實相中諸法無生義,令修行人從而窺見緣起真實義。《中論》〈觀因緣品〉曾說過:「諸法不自生,亦不從他生,不共不無因,是故知無生。」月稱菩薩就是依這次序先破斥當時印度外道中持自生論的數論派,他們主張自生有自性,實有的因,實有的果;並且堅持因和果是同一體性。月稱菩薩舉種子生芽苗為例,破斥說:「『彼從彼生無少德。』當你們主張自生論時,也應該承認實有的種子和實有的芽苗是同時存在;但是如果在種子時期芽苗已存在的話,便用不著抽芽,說因生果這個『生』根本就無意義。」此外,數論主張種子有自性,換言之,種子可以永恆存在;「生已復生亦非理」。事實上,在經驗世界中看不到有恆久存在的種子;數論卻辯稱現在看到的種子是較早存在的種子中生起的。月稱菩薩反駁說:「若計生已復生者,此應不得生芽等,盡生死際唯種生。」若然種子是從已存在的種子生出,那麼我們在經驗世界不應看到有抽芽、長葉、開花、結果等情況,就算到了世界末日,也只能看到種子不斷地生已復再生。數論又補救說:「芽苗只要有水和時間等發芽助緣,便可以從種子生起!」
月稱菩薩反駁說:「你既然承認芽苗是從種子生起;芽苗便是所生,種子便是能生,兩者都有變化;這跟你們先前提出種子有自性,芽苗有自性的主張便呈現矛盾,自生論也就站不住腳了。」
數論再次救亡說:「芽苗是有自性,它在種子時期一早已存在,只是潛伏著不顯露出來而已;到了後來,它毀壞了種子,便顯現出來。果在因中已經存在,因為芽苗和種子在本質上是同一的!」月稱菩薩駁斥此論說:「既然因中已有果,因果是同一樣的東西的話,『云何彼能壞於彼?』芽苗又怎能毀滅那顆與自身相同的種子呢?此外,因和果皆有自性,並且是同一樣的東西的話,『異於種因芽形顯,味力成熟汝應無。』芽苗和種子無論在形狀、顏色、味道、效用和成熟上應同一模樣;但在經驗世界裡,禾稻的芽苗和種子,在形狀、顏色、味道、效用和成熟上卻很不同!」
勝論派的護航與中觀的邏輯反擊
這時另一派勝論外道插口說:「種子放棄了自己的形狀和特性,於是芽苗便發展出另一種形狀和特性,但事實上,它們是同一樣的東西。就好像白色柱子漆上紅油一樣,表面上顏色不同,但同樣是一根木柱。」月稱菩薩一併反駁說:「既然你們說種子的形狀和特性消失了,並轉變成芽苗的形狀和特性;這明顯是說種子和芽苗已經是兩樣不同的東西了。此外,我們不能說我認知該東西,同時又不能認知該東西的形狀和特性,這根本就是不合邏輯的。」月稱菩薩繼續反復申明道理說:「『若捨前性成餘性,云何說彼即此性?』你們一方面承認種子的體性毀壞了,然後出現芽苗;很明顯這時已出現兩種截然不同的體性,為何你們又堅持兩者是同一體性?這便自相矛盾了。」月稱菩薩再舉例說明種子和芽苗不可能同一體性:「若汝種芽此非異,芽應如種不可取,或一性故種如芽,亦應可取故不許。」若種子和芽苗是同一體性的話,便會有以下的兩難:當種子已發芽時,不會看到芽苗,因為它與種子是相同的緣故,我們只能看到種子。同理,當種子未發芽時,我們不應看到種子,只看到芽苗,因為芽苗與種子相同故。
月稱菩薩慨歎為何數論外道這些擅於思辯的哲學家語出矛盾,違反常理;比一般凡夫的想法還愚笨?最後祂的結論是:外道們的根本毛病是執著實有!執著自生論!祂語重心長對數論信眾說:「『因滅猶見彼果故,世亦不許彼是一。故計諸法從自生,真實世間俱非理。』以常理說植物在抽芽時種子被毀掉,這時芽苗亦會枯萎;可是你們卻因為要堅持因果皆有自性,而編造出芽苗要毀壞種子的體性才顯現出來的謊言。無論如何,你們的自生論在勝義諦和世俗諦都是說不通的。」最後,月稱菩薩為表示自己恪守龍樹菩薩的教義,引《中論》〈觀因果品〉頌十九和二十,說明往昔龍樹菩薩已破斥承認如因果有自性的話,無論因果同一或別異,都不能建立因果關係。「若計自生能所生,業與作者皆應一,非一故勿許自生,以犯廣說諸過故。」如果諸法自生,那麼能生之因和所生之果,又或作者與作品皆應成一體,便會出現陶師變成綠杯,森林頓成火海的過患;以前祖師龍樹菩薩早已破斥過哩!
原典頌詞解析與邏輯攻防
數論反駁說:「種子不會沒有障礙地生起,因為水、時間等發芽的助緣,會把種子轉化成芽苗。此外,因為芽苗一早已存在,它毀壞了種子而顯現出來;所以你們憂慮種子會無窮地生起,但這是不會發生的;芽苗會毀壞它,取代它。我重申一點:芽苗和種子是同一樣東西──果在因中已經存在,所以自生仍是可能的。」
云何彼能壞於彼?
How can it destroy that?
芽苗又怎能毀滅那顆種子呢?
中觀反駁認為:「如你所言種子和芽苗在本質上是同一樣東西(the same entity),芽苗又如何能毀壞那些與自身相同的種子呢?」
10 異於種因芽形顯,味力成熟汝應無。
According to your tradition, the sphere, colour, taste, potentiality, and ripening of a sprout could be different from those of its cause, the seed.
再者,依你的說法,芽苗不能在形狀、顏色、味道、效用和成熟上,與其因種子有所不同。
中觀繼續說:「假如依你們數論所說,作為因的種子跟作為果的芽苗有同一的物質和同一的特性;那麼芽苗應跟種子的形狀、顏色等一樣才是;從常識看來,我們見到的芽苗形狀、顏色等都跟種子不同;例如禾稻的芽苗和種子就已經很不同了。」
數論反駁說:「當種子放棄形狀和特性後,芽苗才發展出形狀和特性;其實,它們是相同的東西。」
這時,另一派的外道勝論(Vaiśesikas)亦力挺數論,說:「好像白色的木柱改塗上紅色一樣,表面看來紅色柱子和白色柱子不同,事實卻是同一根木柱;由此可見,我們不能因種子和芽苗的外形不同,便否定它們是同一的體性。」
中觀再駁斥說:「當我們見到某人,我們會說這是某君;但你卻說當我們看到某人,不能斷定這人是否某君;這是不合邏輯的。」
若捨前性成餘性,云何說彼即此性?
If its previous nature is destroyed and it becomes an entity other than that, at that time how is it the nature of that?
既然你們說芽苗的體性毀壞了以前種子的體性,為何又說芽苗和種子的體性相同?
中觀繼續破斥說:「你們一方面承認原先種子的體性被芽苗的體性毀壞了,然後才出現芽苗;很明顯,這時已出現兩種截然不同的體性,芽苗的體性和種子的體性了;你們為何又認為兩者皆同一體性?這明顯是自相矛盾。」
中觀再三破斥自生論認為因果同時會產生兩難。
11 若汝種芽此非異,芽應如種不可取,
或一性故種如芽,亦應可取故不許。
If, for you, the seed and the sprout are not different here, then either the sprout is unapprehendable just like the seed. Or, since they are the same, that is also apprehendable just like the sprout. Therefore you should not assert this.
依你所說,種子和芽苗是同一體性;當種子已發芽時,我們理應看不到芽苗,因為它與種子相同的緣故,我們只能看到種子。同理,當種子未發芽時,我們不應看到種子,而已經看到芽苗;因為種子與芽苗相同故。(由於違反常理,)所以你不應再堅持自生論。
中觀瑜伽師繼續再評價外道數論自生論的執見,例如說芽苗因毀壞種子的體性而顯現的謬論,比世間凡夫還要愚笨。祂說:
12 因滅猶見彼果故,世亦不許彼是一。
故計諸法從自生,真實世間俱非理。
Because, though a cause has ceased, its effect is still seen. Even the normal person does not claim cause and effect to be one. Therefore this fabrication that things arise from themselves, is unacceptable in both ultimately and conventionally.
如果種因滅但猶見芽苗果生起;世俗凡夫亦不會說因果同一體性。所以數論主張諸法自生,就真實勝義和世俗名言兩方面來說,都不可以接受。
你們數論還主張芽苗毀壞了種子的體性,才顯現出來;這種謬論連世俗普通人都不以為然。因為在世間看到的事實,種子是近取因,遇上例如溫度、水份、陽光等眾緣,便會逐漸萌生芽苗;這時種子若被毀掉,芽苗是長不出來的。顯見你們數論主張諸法自生論,無論在勝義諦或世俗諦(1)來說,都不能成立。
酉三 以《中論》之理破斥
違背常理的自生論:陶師豈能變成綠杯?
13 若計自生能所生,業與作者皆應一,
非一故勿許自生,以犯廣說諸過故。
If production from self is asserted, then producer and produced are one, and that actor and object of action are one. Since they are not one, production from self should not be asserted, because of the consequences extensively explained.
如果說諸法自生;那麼能生之因與所生之果,又或作者與製成品皆應一體。但事實並非如此,所以切勿承認諸法自生的說法;況且龍樹菩薩在《中論》已破斥過很多自生論的謬思哩!
依照常理,諸法生起均有能生、所生的關係;如果諸法自生,能生、所生亦應成一體。
好像我講臺的綠杯,能生是陶師,綠杯是所生。若照數論自生論說法,陶師便變成綠杯了。又如柴薪,柴木為能燒,火為所燒;如柴木成為火的話,整個樹林便自成火海了。又如父子,父是能生因,兒子是所生果;若自生一體的話,則父親便成兒子矣。這些道理,中觀的前賢已經講及;例如龍樹菩薩在《中論》〈觀因果品〉頌十九和二十分別批評承認有自性的因和有自性的果;無論因果同一或別異,都不能建立因果關係。「因果是一者,是事終不然;因果若異者,是事亦不然。」(頌十九)「若因果是一,生及所生一;若因果是異,因則同非因。」(2)(頌二十)
註釋
1因為月稱菩薩所屬的應成派不對勝義諦有任何名言表述,所以在破斥數論自生論時,只從常理和正確推論出發,不去分別這是從勝義諦觀點來說,或這是從世俗諦觀點來說;而只會說:「非自生。」宗喀巴大師在《善顯密意疏》批評中觀自續派的代表清辯論師(490-570)將勝義諦和世俗諦分開簡別──例如清辯論師曾說:「諸法勝義非自生,有故,如有情。」是「誠為無用。」(見頁157)故此,宗大師亦認為月稱菩薩應成派是繼承釋尊、龍樹菩薩的正統中觀。不過我認為清辯論師自立比量雖則對無明甚重的初機者無用,但對能知取捨的老修行不啻是一種「慣習般若」的訓練。
2若果有自性的因和果是同一的話,能生的陶師與所生的綠杯便同一體性;陶師便成綠杯;又如果有自性的因和果是別異的話,能生的因可以是金礦、蓮花;但這便違背我們經驗世界的常識,還與事實不符。
應用思考問題
1數論為了堅持有自性的自生論,不惜歪曲常理,認為種子可以恒常地自生種子。當遇到種子因緣彙聚生起芽苗時,硬說是有自性的芽苗把種子的形狀毀壞了,讓原本已實有但潛藏著的芽苗顯現出來,所以種子和芽苗本質上根本沒有變化,只是外形上略有不同而已。外道勝論更為數論護航而舉例說,就好像白木柱塗上紅油,表面上顏色不同,實際仍是一根木柱。面對兩大外道陣營,中觀菩薩怎樣糾正謬思呢?試引頌九和十說明。
2數論堅持自生論,那麼種因和芽果必同時同體具備;亦必會產生以下兩難:在種子時,我們看不到種子而看到芽苗;又或當是芽苗時,我們看不到芽苗,只看到種子。除了乖離常理外,這論點本身亦是矛盾。試依頌十一破斥之。
3月稱菩薩批評數論諸法自生,認為因果皆有自性兼且同一體性;芽苗應當早已存在於種子內。到種子體性毀滅了,芽苗的體性便顯現出來。這種說法就算是世間凡夫都不會承認;在經驗世界裡如果種子在發芽時毀滅了,就不可能長出芽苗;這是世人看得到的事實。試依頌十二說明。
4宗喀巴大師在《善顯密意疏》評論中觀自續派清辯論師用因明格式從勝義諦破斥自生論,認為「所加勝義簡別,誠為無用。」你認為在宗大師心目中,他服膺哪位先賢──月稱菩薩抑或清辯論師?
5清辯論師(490-570)受到唯識陳那論師(480-540)因明學說的影響,且鑒於龍樹菩薩在《中論》〈觀涅槃品〉頌十九:「涅槃與世間,無有少分別;世間與涅槃,亦無少分別。」他明白到應成派認為凡夫在世俗中只要仍有心識活動,就永無可能達到涅槃境界;為了讓凡夫在世俗中有一張可爬到勝義諦天堂的天梯,清辯論師出於大悲動機,創出「正當理論」,以因明格式及從「勝義立場看」,陳述一些對勝義諦的描述;例如「諸法勝義非自生,有故,如有情。」目的是令後學「慣習般若」;使未除無明的凡夫修行人亦能藉聞、思、修逐步由世俗諦走向理解勝義諦。單從這點看來,清辯論師確真偉大,應受尊敬。對此,宗大師斥之為無用;你覺得遺憾嗎?試依龍樹菩薩《中論》〈四諦品〉及〈涅槃品〉,分別探索清辯論師詮釋龍樹菩薩對勝義諦,及如何從世俗走入涅槃的方法,寫作一篇文章廣釋。
6試依這二堂提要,並引原文,將月稱菩薩與外道數論和勝論就諸法自生論這命題上所存的質疑和解惑的過程,作一詳細評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