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觀莊嚴論》(Abhisamayalankara)第6講 問答精解
戒律清淨與智慧發光 (第二、三地)
問題1 : 試述離垢地的修治情況。
根據《現觀莊嚴論》第6講講義中「壬二 第二地修治」的內容,第二地名為離垢地,因為此地菩薩「遠離一切微細的犯戒污垢,具淨尸羅(清淨戒律)」,故得此名。離垢地有八種修治(即八項應修持淨化的法門),這些修治以持戒波羅蜜多為核心,並由大悲心與空慧攝持。以下依頌五十一及講義詳細說明其內涵。
第二地「離垢地」:八種修治淨化身心
一、頌文總釋
頌五十一云:
戒,報恩,安忍,極喜,及大悲,
承事,敬師聞,第八勤施等。
此頌明確列出離垢地的八種修治,每一項皆為菩薩於此地所應精勤修習的內容。
二、八種修治詳釋
1. 戒行圓滿清淨(戒)
– 內容:持守三聚淨戒——攝律儀戒(斷一切惡)、攝善法戒(修一切善)、饒益有情戒(利益一切眾生)。此地的持戒已超越形式的戒條,達到無漏清淨,不僅身語不犯,心意亦遠離微細的犯戒垢染。
– 對治:此修治對治一切粗細的破戒過失,使戒體堅固,成為一切功德的基礎。
2. 報答他恩(報恩)
– 內容:對父母、師長、善知識、國家、眾生等一切有恩於己者,知恩念恩,並以實際行動(如供養、承事、法施)回報。
– 對治:對治忘恩負義、不知感恩的無慚心態,培養感恩心以增長福德。
3. 安忍怨害(安忍)
– 內容:面對他人的怨憎、傷害、誹謗等逆境,內心能安住不動,不生瞋恨,亦不以怨報怨。
– 對治:對治瞋恚與不耐,護持戒行不受煩惱所擾。
4. 極喜修善(極喜)
– 內容:對一切善法(如六度、四攝、聞思修等)生起極大的歡喜心,主動、踴躍地修持,不感疲厭。
– 對治:對治懈怠與對善法的冷淡,激發修行的熱忱。
5. 對眾生起大悲心(大悲)
– 內容:以大悲心觀一切眾生受苦,欲拔其苦,並以此為持戒的根本動機——為利有情而持戒,非僅為自身解脫。
– 對治:對治自私自利,使戒行成為利他的工具。
6. 恭敬親教師(承事)
– 內容:以身、語、意三業恭敬承事親教師(即傳授戒法或教法的和尚、阿闍梨),如禮拜、供養、聽從教誨等。
– 對治:對治輕慢師長、不敬法脈的過失,培養謙卑與依止心。
7. 以恭敬心接受善知識教化(敬師聞)
– 內容:不僅恭敬親教師,對一切善知識的教導亦以恭敬心諦聽、領受,如理思惟,並付諸實踐。
– 對治:對治驕慢與不重聞法,確保所學正確且能融入相續。
8. 勤修佈施等六度(勤施等)
– 內容:在持戒清淨的基礎上,同時精進修習佈施、持戒、安忍、精進、靜慮、般若等六度萬行,不偏廢任何一度。
– 對治:對治偏執一度而忽略其餘,使六度互攝互融,圓滿福慧資糧。
三、離垢地的核心特質
– 以戒為體:第二地菩薩以清淨戒行為主要特色,遠離一切身、語、意甚至微細的犯戒習氣。此地的清淨不僅是外在行為的無過,更在於內心對戒律的堅固勝解與任運不犯。
– 利他為用:八種修治中,報恩、大悲、勤施等皆指向利他,顯示持戒並非自了,而是為了攝化眾生、莊嚴佛土。
– 福慧雙修:雖偏重持戒(福德),但也包含安忍(調心)、大悲(利他)、敬師聞法(智慧資糧)等,體現福慧不二的修行原則。
四、修行啟示
對於凡夫修行人而言,離垢地的修治雖是聖者境界,但可作為典範而學習:
1. 持戒應清淨:從受持五戒、十善開始,漸次提昇至三聚淨戒的實踐。
2. 知恩報恩:日常中常念父母、師長、社會恩德,以善行回饋。
3. 安忍逆境:遭遇怨害時,練習不動瞋心,守護自己的戒行。
4. 歡喜修善:對聽經、拜佛、助人等善法保持熱忱,不因小事而退失。
5. 常懷大悲:持戒時思惟此舉能利益眾生,而非僅求個人清淨。
6. 恭敬師長:對善知識的教導應虛心接受,如法依止。
7. 六度並行:修持任何一度時,不忘涵蓋其餘,使修行全面。
總之,離垢地的八種修治,是菩薩從初地歡喜地進入二地時,以清淨戒行淨化身心、成熟眾生的完整架構,也是整個地資糧中極具實踐意義的環節。
問題2 : 為何第三地名為發光地?試從該地修治情況說明。
根據《現觀莊嚴論》第6講講義中「壬三 第三地修治」的內容,第三地名為發光地(亦稱「明地」),其名稱由來與該地菩薩的修行特質及修治內容密切相關。以下依頌五十二、五十三及講義詳細說明。
第三地「發光地」:定慧等持照破無明
一、為何名為「發光地」?
– 名稱由來:
第三地菩薩因成就極其清淨的三摩地(禪定)與四種陀羅尼(總持),故能發出無量智慧光明,焚燒一切煩惱黑暗,令無漏智慧顯現增盛,故名「發光地」(Prabhākarī,意即「產生光明者」)。
– 關鍵功德:
1. 極淨三摩地:此地菩薩禪定功夫深細,心極寂靜,能以此定力引發智慧。
2. 四種陀羅尼(據《略釋》第二十九頁):
– 忍陀羅尼:堪忍空性深理而不驚怖。
– 咒陀羅尼:總持諸佛咒語及法義不忘。
– 法陀羅尼:總持一切教法文句不失。
– 義陀羅尼:總持一切法義內涵無礙。
由於定力與總持力圓滿,智慧光明自然熾盛,故此地菩薩能以智慧光照破自他無明,猶如明燈照暗。
二、發光地的五種修治(頌五十二、五十三)
頌五十二、五十三云:
多聞無厭足,無染行法施,
嚴淨成佛剎,不厭倦眷屬,
及有慚有愧,五種無著性。
此五種修治正是「發光」之因——因為修持這些法門,才能累積智慧光明、淨化國土、調化眾生。逐一說明如下:
1. 勤修多聞無有厭足(多聞無厭足)
– 內容:菩薩對聽聞正法(經律論三藏)生起極大的希求心,從不感到滿足或疲厭,不斷增廣聞思。
– 與發光的關係:多聞是智慧的根本因,聽聞愈多,法義愈明,智慧之光愈增長。
2. 不為名利供養為他人解說佛法(無染行法施)
– 內容:為眾生宣說佛法時,完全不夾雜名聞利養的染污心,純粹以大悲心與清淨心弘法。
– 與發光的關係:無染法施能令智慧清淨,不為世俗貪著所蔽,光明更顯。
3. 莊嚴清淨未來成佛之國土(嚴淨成佛剎)
– 內容:以清淨的發願與修行,莊嚴未來成佛時的國土(如阿彌陀佛淨土),令其具足種種功德莊嚴。
– 與發光的關係:嚴淨佛剎是智慧光明的外顯,國土清淨即智慧清淨的投射。
4. 不會厭離有過失邪行的眷屬(不厭倦眷屬)
– 內容:對具有煩惱、過失或邪行的眾生(包括弟子、眷屬),不生厭倦或棄捨之心,持續以方便教化。
– 與發光的關係:此為大悲心的展現,能包容眾生過失,正是智慧光明能照破眾生無明的表現。
5. 具足慚愧,通達無我(有慚有愧,五種無著性)
– 內容:
– 慚:依自身之力及佛法之力,羞恥造惡,不作諸惡。
– 愧:顧念世間譏評,羞於造惡,不敢妄為。
– 五種無著:由於第三地菩薩通達無我,故我慢煩惱不起,對修治內容絲毫沒有染著心(不執自己能修、所修法、修治功德為實有)。
– 與發光的關係:慚愧能防護戒行,無我則破除執著,使智慧光明純淨無雜,不被煩惱遮蔽。
三、總結:名稱與修治的內在關聯
| 修治項目 | 如何引發「發光」 |
| 多聞無厭 | 累積聞慧,光明增盛 |
| 無染法施 | 清淨智慧,光明無垢 |
| 嚴淨佛剎 | 智慧外顯為莊嚴國土 |
| 不厭眷屬 | 光明照破眾生過失 |
| 慚愧無著 | 斷除覆蔽光明之煩惱 |
第三地之所以稱為「發光地」,正是因為這五種修治直接促進了智慧光明的生起與顯現。而此地菩薩能成就極淨三摩地與陀羅尼,亦源於這些修治的圓滿實踐。因此,發光地名號不只是一種階位稱謂,更是對第三地菩薩「智慧熾盛、能破無明」這一特質的如實描述。
嚴格自律與斬斷疑惑
問題3 : 只有嚴格要求自心的修行人,才能發光發熱,試從第四地修治情況說明。
根據《現觀莊嚴論》第6講講義中「壬四 第四地修治」的內容,第四地名為焰慧地(Arcismatī,意即「熾燃智慧」),因為此地菩薩「具足菩提分法,能盡焚現前一切煩惱」,其智慧如火焰般猛烈,能燒盡煩惱薪柴。而這種「發光發熱」的境界,正是建立在對自心極度嚴格的約束與要求之上。以下依頌五十四及講義詳細說明,並闡釋每一修治如何體現「嚴格自心」的精神。
第四地「焰慧地」:嚴格自心點燃智慧
一、頌文總釋
頌五十四云:
住林,少欲,足,杜多正律儀,
不捨諸學處,訶厭諸欲樂,
寂滅,捨眾物,不沒,無顧戀。
此頌明確列出第四地的十種修治,每一項都是對自身心念與行為的嚴格規範,若不嚴以律己,則無法成就。
二、十種修治詳釋與「嚴格自心」的關聯
1. 常住森林寂靜處,遠離憒鬧(住林)
– 嚴格處:修行人主動選擇遠離人群與喧囂,獨居寂靜處(如森林、山洞),不讓外境干擾修道。這需要對治「喜愛熱鬧、攀緣俗務」的習氣,以強烈的出離心約束自己。
2. 對未得的利養沒有貪求(少欲)
– 嚴格處:面對尚未獲得的四事供養(衣服、飲食、臥具、醫藥),不生希求之念。這需要嚴格管控內心貪欲,不讓「想要更多」的念頭生起。
3. 對已得的利養不會嫌少(足)
– 嚴格處:對已擁有的資生用具,知足常樂,不嫌粗劣短少。這需要嚴格對治「不知足」的慣性,克服比較與計較的心態。
4. 修習十二種頭陀苦行(杜多正律儀)
– 嚴格處:頭陀行(如常乞食、一坐食、糞掃衣等)是極度簡樸、刻苦的修行方式,旨在破除對身體與物質的執著。能行此行者,必是對自己要求極為嚴苛,不姑息任何舒適與享樂的習性。
5. 對所受戒皆不棄捨(不捨諸學處)
– 嚴格處:無論遇到任何困難、危險或誘惑,堅守所受的戒律,絕不棄捨。這需要極大的決心與毅力,對自己沒有絲毫放鬆的空間。
6. 對五欲樂深生厭離(訶厭諸欲樂)
– 嚴格處:對色、聲、香、味、觸等五欲樂,生起深切的厭惡與出離心,視其為過患與牢獄。這需要嚴格地審察自心,不讓貪樂的念頭有一絲立足之地。
7. 令自願接受感化的眾生皆趣入涅槃(寂滅)
– 嚴格處:菩薩不僅自度,更以大悲心與耐心引導有緣眾生趨向涅槃。這對自身的要求是:不能因眾生剛強難化而生棄捨心,須以更嚴格的標準要求自己持續利他。
8. 一切財物隨欲而施捨(捨眾物)
– 嚴格處:對內外一切財物,毫無吝惜地隨緣布施。這需要嚴格訓練「捨心」,破除對物質的執著與佔有欲。
9. 修諸善法時不因遇上阻滯而退屈(不沒)
– 嚴格處:修行過程中遭遇挫折、障礙或苦難時,心不沉沒、不退轉,反而更加勇猛。這需要嚴格要求自己不向困難低頭,培養堅韌的意志。
10. 不貪戀資財(無顧戀)
– 嚴格處:對一切資財(包括身體、眷屬、名譽等),無所顧戀與貪著,視如夢幻泡影。這需要嚴格地觀照無常與無我,斷除對「我所」的執著。
三、綜合分析:嚴格自心如何成就「焰慧」
– 從外到內,層層收攝:
十種修治從外境(住林、遠離憒鬧)到受用(少欲、知足、杜多行),再到內心(不貪、不捨、不退、不戀),由外而內,層層收攝六根與心念,體現對自心的全方位嚴格要求。
– 斷除貪、瞋、癡三毒:
這些修治主要對治貪(少欲、知足、捨眾物、無顧戀)、瞋(安忍不退、不厭眷屬)與癡(依戒律、頭陀行破除無明執著),使內心煩惱之火熄滅,智慧之火自然熾燃。
– 以戒律為核心,以苦行為助緣:
所有修治皆以戒律(不捨學處)為根本,配合頭陀苦行(杜多)與遠離慾樂,形成極其嚴格的修行生活。正如火焰需要充足的燃料才能猛烈燃燒,修行人也需要嚴格的自律才能點燃智慧之火。
– 結果:焰慧地之「光」:
當這些嚴格要求貫徹於身、語、意時,菩薩內在的菩提分法(三十七道品)便能圓滿,智慧如火焰般燒盡一切現行煩惱,故此地名為「焰慧地」。這正是「嚴格要求自心」所自然產生的「發光發熱」效果。
四、修行啟示
對於凡夫修行人而言,第四地的修治雖然高深,但可作為自我惕勵的典範:
– 日常生活中,可從「少欲知足」開始,減少對物質與享樂的依賴。
– 對於所受的戒律(如五戒、菩薩戒),應視為不可逾越的底線,堅持守護。
– 遇到挫折時,練習「不沒」——不氣餒、不退轉,以堅毅心面對。
– 對於財物與人際關係,逐漸練習「無顧戀」,培養出離與捨心。
總之,焰慧地的十種修治,清楚告訴我們:修行人的智慧光芒,絕非來自放縱或輕鬆,而是來自對自心無時無刻的嚴格要求與鍛煉。唯有如此,方能如火焰般焚盡煩惱,顯露本具的覺性光明。
問題4 : 何謂十二種頭陀苦行?這些苦行為何稱為正律儀?試依《畧釋》第三十二頁說明。
根據《現觀莊嚴論》的教授,第四地(焰慧地)菩薩需修習「杜多正律儀」,即十二種頭陀苦行。以下綜合相關經論,說明其具體內容及為何稱為「正律儀」。
一、何謂「杜多」與「頭陀」?
「頭陀」是梵語 Dhūta 的音譯,又譯作杜多、杜荼、投多等。其意譯為「抖擻」,意即抖擻煩惱塵垢,去除對衣、食、住等方面的貪著,以修煉身心。《佛説梵網經菩薩心地品下略疏》云:「梵語頭陀,亦云杜多,華言抖擻,謂抖擻三界貪瞋癡,諸煩惱,而解脫生死之愛縛也。」
頭陀行並非外道無意義的自虐苦行,而是以簡樸刻苦的生活來對治貪欲、增長道心的正當修行。
二、十二種頭陀行的具體內容
十二頭陀行主要針對「食」、「衣」、「住」三方面制定規範,具體如下:
(一)有關飲食的四種規定
1. 常行乞食:不應受他人邀請而就食,應常行乞食,以資養色身、助成道業;得食時不分別好壞,心常平等。
2. 次第乞食:乞食時不擇貧富,不分貴賤,平等次第而乞,心無揀擇。
3. 一受食(一食法) :每日僅受一食,不多餐進食,以減少對飲食的貪求與時間的耗費,專心行道。
4. 節量食:對所乞之食應知節量,常作三分,可施予困乏者或禽獸,不貪心盡食。
(亦有版本將「中後不飲漿」——即日中過後不飲用果漿、蜜漿等——納入飲食規定。
(二)有關衣服的三種規定
5. 著弊衲衣(糞掃衣) :拾取他人廢棄的陈旧布片,縫製成衣,不貪求好衣,以減少貪心。
6. 但三衣:僅擁有大衣(僧伽梨)、七衣(鬱多羅僧)、五衣(安陀會)三件衣物,常知足,不貪求多餘物質。
(三)有關住處的五種規定
7. 住阿蘭若處(寂靜處):遠離聚落人群,住於空閒寂靜之處,身心俱離欲塵,以便專心用功。
8. 塚間住:居住於墳墓之間,常見死屍,以成就無常、不淨之想,對治放逸與貪欲。
9. 樹下坐:於樹下坐禪修行,但一處不超過三宿,以免貪著該處而生留戀。
10. 露地坐:居住於無覆蔽的空曠之處,不依止房屋等遮蔽物,以去除對安穩處所的執著。
11. 隨處坐(常坐不臥):不臥睡眠,常坐修行,精進不息。
三、為何稱為「正律儀」?
「杜多正律儀」一詞包含兩層含義:
1. 杜多(頭陀)即「正律儀」
《佛説梵網經菩薩心地品下略疏》指出:「佛所結戒,弟子受持,十二頭陀,不名爲戒。能行則戒莊嚴,不能行不犯戒。譬如布施……」這段文字清楚說明:
– 頭陀行不是戒律:它不同於佛陀制定的根本戒(如比丘戒、菩薩戒),不遵守頭陀行並不構成犯戒。
– 頭陀行是「戒莊嚴」:它是令戒律更加莊嚴、清淨的輔助修行。能行持頭陀行,則能令所受的戒律更加堅固、純淨;不能行持,也不違犯戒律。
因此,「正律儀」並非指頭陀行本身是戒律條文,而是指它是一種能令戒律正確、莊嚴的修行方法。如同布施能莊嚴戒律一樣,頭陀行也能淨化戒行、增長功德。
2. 「正律儀」的深層含義
從修行本質上說:
– 「律儀」指防護身口意、令不造惡的規範與軌則。頭陀行透過對衣、食、住的嚴格自律,從根源上防護貪欲的產生,這本身就是一種深刻的律儀。
– 「正」指其為正確、不偏激的苦行——既非縱欲,亦非無意義的自虐,而是以中道精神,以簡樸生活助成道業。
四、小結
十二頭陀行從食、衣、住三方面制定規範,旨在抖擻煩惱、去除貪著。它本身不是戒條,而是一種能令戒律更加莊嚴清淨的「正律儀」——能行持則戒行增上,不能行持亦不犯戒。焰慧地菩薩以此作為第四地的修治之一,正是藉由對生活細節的嚴格自律,進一步淨化身心,焚盡現前煩惱,成就智慧光明。
問題5 : 何謂「疑」?為何斷疑對難勝地菩薩的修治這樣重要呢?
根據《現觀莊嚴論》第6講講義中「壬五 第五地修治」的內容,第五地名為難勝地(Sudurjayā),因為此地菩薩「能將世俗的分別智與勝義的無分別智同時運作,來調伏修行人十種難以剋服的障礙」。其中斷除「疑」是十種修治之一(第九點),講義特別註明:「羅先生說第九點斷除疑在藏本缺而梵本存,故補上。」由此可見「斷疑」在難勝地修治中具有關鍵地位。以下先解釋「疑」的定義,再說明其對難勝地菩薩的重要性。
第五地「難勝地」:斷疑方能二智並運
一、何謂「疑」?
在佛法中,「疑」(vicikitsā)是六大根本煩惱之一(貪、瞋、癡、慢、疑、惡見),其本質是對三寶、四諦、因果業報、空性真理等核心法義,心懷猶豫、無法決斷。具體而言:
– 對象:主要對佛法僧三寶的功德、四聖諦的真理、業果的決定性、空性的究竟義等生起困惑。
– 作用:使修行人無法生起決定信解,因而阻礙精進修持,如同岔路多端而原地踏步。
– 過患:《成唯識論》云:「疑者,於諸諦理,猶豫為性,能障不疑及諸善品為業。」疑不僅障礙信心,更會令一切善法難以生長。
二、為何斷疑對難勝地菩薩特別重要?
1. 難勝地的修行核心是「二智並運」
– 第五地菩薩的獨特任務,是同時運作「世俗分別智」(後得智)與「勝義無分別智」(根本智)。這需要在一切時處中,既能通達空性,又能善巧分別眾生根機與度化方法。
– 疑會直接障礙對空性的勝解——若對「一切法無自性」仍存猶豫,則無分別智無法堅固生起;若對「因果緣起」心存疑惑,則世俗方便亦難圓滿。因此,斷疑是二智並運的先決條件。
2. 疑是「十種難剋障礙」中最根本者之一
– 講義列出難勝地需遠離的十種障礙,包括:親眷攀緣、慳吝、憒鬧、自讚毀他、十不善業、驕慢、顛倒、惡慧、疑、容忍煩惱。
– 其中「疑」是內心對法義的不決定,與「惡慧」(邪見)互為表裡。若不先斷疑,則其他過失(如顛倒執著、惡慧)難以徹底淨除,因為疑是錯誤知見的根源之一。
3. 斷疑方能「正知取捨」
– 講義在第五地修治第七點提到「以正知知所取捨,遠離顛倒執著」。正知的基礎是無疑——唯有對法義完全確定,才能在修行中正確抉擇何者應取(善法)、何者應捨(惡法)。
– 若仍有疑惑,則面對境界時會猶豫不決,無法果斷地行善斷惡,導致修行進程拖延。
4. 斷疑是趣入後續「現前地」(第六地)的基礎
– 第六地菩薩要修習無相觀(但仍需加功用行),其前提是對空性及緣起已有堅固勝解。若第五地未能斷除對空性、因果等的疑惑,則進入第六地時,無相觀將因根本猶豫而無法穩定現前。
– 因此,斷疑是從「難勝地」過渡到「現前地」的關鍵橋樑,關乎整個修道進程的穩定性。
三、如何斷疑?
根據大乘教法,斷疑的主要方法包括:
– 多聞思惟:反覆聽聞、思惟經論,特別是有關空性、緣起、因果的教理,以智慧抉擇去除猶豫。
– 親近善知識:依止具德善知識,請益決疑,藉由傳承加持與正確引導消除困惑。
– 實修驗證:透過止觀修習,親證法性,以現量智慧直接照見真理,從根本上拔除疑惑。
– 懺悔與祈禱:對過往因疑而生的過失懺悔清淨,並祈請三寶加持,增長信心。
四、總結
「疑」是對三寶、四諦、空性等核心法義的猶豫不決,屬於根本煩惱之一,能障礙信心與善法的生長。在難勝地的修行脈絡中,斷疑之所以特別重要,因為:
1. 它是二智並運(世俗與勝義)穩固的基礎;
2. 它是十種障礙中最根本者之一,不斷疑則其他過失難除;
3. 它確保正知取捨的實踐能力;
4. 它是趣入第六地(現前地)的必要條件。
因此,難勝地菩薩必須徹底斷除對法義的一切疑惑,才能以決定信解力調伏其餘難調的障礙,穩步邁向更高的修道階位。對凡夫修行人而言,也應重視「斷疑」的功課,透過聞思修與依止善知識,逐步建立堅固的正信與正見。
六度圓滿與遠行轉折
問題6 : 第六地因修六度圓滿而分別斷除六種所對治;試依頌五十七及五十八說明。
根據《現觀莊嚴論》第6講講義中「壬六 第六地修治」的內容,第六地名為現前地(Abhimukhī),因為此地菩薩「因修無相觀時仍需加功作意」,即無相智慧已現前,但尚未能任運自如。第六地有十二種修治,其核心在於圓滿六種波羅蜜多,並由此分別斷除六種所對治的過失。以下依頌五十七及五十八詳細說明。
第六地「現前地」:六度圓滿對治六過
一、頌文總釋
頌五十七、五十八云:
施、戒、忍、精進,靜慮、慧圓滿,
於弟子,麟喻,捨喜,捨怖心,
見求無愁慼,盡捨無憂悔,
雖貧不厭求,證得第六地。
此頌包含兩個層次:
1. 六度圓滿:佈施、持戒、安忍、精進、靜慮、般若六波羅蜜多皆達圓滿。
2. 斷除六種所對治:每一度的圓滿,皆能斷除一種相應的過失(所對治)。講義指出:「因圓滿六種波羅蜜多,所以同時具足六種對治能力」。
二、六度圓滿與斷除六種所對治的對應關係
| 圓滿之度 | 所斷除的過失(所對治) | 頌文對應 |
| 1. 佈施波羅蜜多 | 見來求施者心無憂慼(對治「怕布施」的憂愁) | 「見求無愁慼」 |
| 2. 持戒波羅蜜多 | 遠離退墮聲聞生活(對治「捨棄利他、求自了」的墮落) | 「於弟子捨喜」(註) |
| 3. 安忍波羅蜜多 | 遠離怨害等恐怖(對治「對傷害生起恐懼與瞋恨」) | 「捨怖心」 |
| 4. 精進波羅蜜多 | 捨棄一切物質資財時,心無憶悔(對治「布施後後悔」的懈怠) | 「盡捨無憂悔」 |
| 5. 靜慮波羅蜜多 | 遠離獨覺的生活(對治「沈溺於禪定、不樂利他」的傾向) | 「於麟喻捨喜」(註) |
| 6. 般若波羅蜜多 | 能不捨前來求財施法施的眾生(對治「因智慧不足而捨棄眾生」的無明) | 「雖貧不厭求」 |
註:「於弟子捨喜」指遠離對聲聞(弟子)乘的貪著;「於麟喻捨喜」指遠離對獨覺(麟喻)乘的貪著。兩者合起來是斷除對二乘的喜樂與嚮往,確保菩薩不墮入自了漢的道路。
三、各項對治的內涵與關鍵
1. 佈施度圓滿 → 斷除「施時憂慼」
– 過失:看到乞求者時,內心產生不悅、憂愁或吝惜,這是佈施的障礙。
– 對治:圓滿佈施度後,菩薩對任何來求者皆能歡喜無憂,因其已徹底破除慳貪,視布施為自然。
2. 持戒度圓滿 → 斷除「退墮聲聞」
– 過失:因持戒清淨而只求自我解脫,放棄利他的菩薩誓願,退墮小乘。
– 對治:圓滿持戒度後,菩薩以利他為戒體,自然遠離自了的傾向,堅守大乘道。
3. 安忍度圓滿 → 斷除「怨害恐怖」
– 過失:面對他人的傷害、誹謗時,心生恐懼或瞋恨,無法安忍。
– 對治:圓滿安忍度後,菩薩於一切怨害皆能如如不動,內心無有怖畏。
4. 精進度圓滿 → 斷除「施後憂悔」
– 過失:布施財物後,因執著而生起懊悔之心,此即精進不足的表現。
– 對治:圓滿精進度後,菩薩能勇猛無悔地行一切善,包括徹底施捨,不復追憶。
5. 靜慮度圓滿 → 斷除「貪著獨覺」
– 過失:沈迷於禪定的寂靜安樂,不願出定度眾,此即獨覺的傾向。
– 對治:圓滿靜慮度後,菩薩雖住定中,但不貪著定樂,能隨時以定力為利他之用。
6. 般若度圓滿 → 斷除「厭捨眾生」
– 過失:因智慧不足,無法善巧度化眾生,或見眾生剛強難化而生厭倦。
– 對治:圓滿般若度後,菩薩通達空性與緣起,能以無量方便度眾,縱自身貧困亦不捨棄求法者。
四、總結:第六地修治的修道意義
– 名稱與內涵呼應:「現前地」意味著無相智慧已現前,但尚未任運。透過圓滿六度,菩薩將六度的修持推向極致,並以此對治六種最易令菩薩退墮的障礙(特別是對二乘的嚮往與對眾生的棄捨),穩固大乘道心。
– 福慧並進:六度中前五度屬福德資糧,般若度屬智慧資糧。圓滿六度即福慧雙修圓滿,為進入第七地(遠行地)的無相無功用行奠定基礎。
– 對治的核心:第六地對治的重點在於斷除對二乘的貪著(聲聞與獨覺),這是菩薩道的一大關鍵瓶頸。唯有徹底斷除「自了」的傾向,才能真正趨入「為利眾生願成佛」的究竟目標。
總之,頌五十七及五十八以精簡的方式,展示了六度圓滿與六種對治的因果關係,凸顯現前地菩薩透過圓滿六度來淨化身心、堅固大乘誓願的殊勝修行。
問題7 : 第七地因能對治二十種嚴重的執見過失,與及修持二十種殊勝法門,所以稱為遠行地;試列表說明。
根據《現觀莊嚴論》第6講講義中「壬七 第七地修治」的內容,第七地名為遠行地(Dūraṃgamā),因為此地菩薩「不需加功用力,也能完善修持無相觀行;與後三淨地相鄰」,即其修行已達深遠之處,超越前六地之功用力,且距離佛果更近。此地菩薩需斷除二十種嚴重的執見過失,同時修持二十種殊勝法門(即對治之修治)。以下依頌五十九至六十五列表說明。
第七地「遠行地」:深遠跨越與無相任運
一、第七地斷除之二十種過失(頌五十九至六十一前半)
頌五十九至六十一云:
執我,及有情,命,與數取趣;
斷,常,及相因,蘊,界並諸處,
住三界,貪著,其心偏怯退,
於三寶,尸羅,起彼見執著。
諍論於空性,違空性過失,
由離此二十,便得第七地。
| 編號 | 過失名稱 | 釋義 |
| 1 | 執我 | 錯將依緣五蘊和合之相執為實有之「我」。 |
| 2 | 執有情 | 執著有情(補特伽羅)為實有之眾生相。 |
| 3 | 執命者 | 執有壽命相續之實體(壽者相)。 |
| 4 | 執數取趣 | 執有數數投生六道之實體(補特伽羅)。 |
| 5 | 執我等為斷 | 執我、有情等為斷滅(斷見)。 |
| 6 | 執我等為常 | 執我、有情等為永恆不變(常見)。 |
| 7 | 執我等相 | 執我、有情等具有實有之自相。 |
| 8 | 執我等因 | 執我、有情等有實有之生因。 |
| 9 | 執蘊為實 | 執五蘊(色受想行識)為實有自性。 |
| 10 | 執界為實 | 執十八界為實有自性。 |
| 11 | 執處為實 | 執十二處為實有自性。 |
| 12 | 執三界為真實應住 | 執欲、色、無色三界為真實可安住之處。 |
| 13 | 執三界應要捨棄 | 執三界為實有而應強行捨離(取捨二邊)。 |
| 14 | 自輕凌怯退 | 因自認不能證得上乘功德而心生怯弱、退轉。 |
| 15 | 於佛寶起見執 | 對佛寶生起常、斷等邊見之執著。 |
| 16 | 於法寶起見執 | 對法寶生起常、斷等邊見之執著。 |
| 17 | 於僧寶起見執 | 對僧寶生起常、斷等邊見之執著。 |
| 18 | 於戒起見執 | 對戒律(尸羅)生起常、斷等邊見之執著。 |
| 19 | 妄執空性破實有而起諍 | 誤解空性為破壞真實事物,因而對空性產生諍論。 |
| 20 | 執空性與世俗諦相違 | 執勝義空性與世俗緣起互相矛盾。 |
二、第七地修持之二十種殊勝法門(頌六十二至六十五)
頌六十二至六十五云:
知三解脫門;三輪皆清淨;
大悲;無執著;法平等;一理;
知無生;知忍;說諸法一相;
滅除諸分別;離想、見;煩惱;
奢摩他定思,善毗鉢舍那;
內心善調伏;一切無礙智;
非貪地;隨欲,等遊諸佛土;
一切普現身,共為二十種。
| 編號 | 修法名稱 | 釋義 |
| 1 | 空解脫門 | 觀一切法因緣和合,無自性空。 |
| 2 | 無相解脫門 | 觀涅槃離色、聲、香、味、觸、男、女、生、異、滅十相。 |
| 3 | 無願解脫門 | 觀世間一切法苦、無常,無可願求。 |
| 4 | 三輪清淨 | 現證能修、所修、修法皆非實有。 |
| 5 | 大悲 | 對一切眾生生起拔苦與樂之大悲心。 |
| 6 | 無執著 | 於一切法不執為實有。 |
| 7 | 法平等 | 觀一切法從空性上說皆平等,無有高下。 |
| 8 | 一理 | 了知佛說「唯有一乘」之究竟道理。 |
| 9 | 知無生 | 了知一切法在勝義中無生無滅。 |
| 10 | 知忍 | 對甚深空性心不驚怖,深刻認可。 |
| 11 | 說諸法一相 | 宣說一切法唯有一相——無相。 |
| 12 | 滅除諸分別 | 滅除一切實執分別。 |
| 13 | 離想、見 | 遠離四顛倒想(常樂我淨)及五種邪見(薩迦耶見、邊見、邪見、見取見、戒禁取見)。 |
| 14 | 離煩惱 | 遠離貪、瞋、癡等根本煩惱心所。 |
| 15 | 奢摩他定思 | 修止時,決定思惟一切相智。 |
| 16 | 善毗鉢舍那 | 修觀時,知一切法如幻無自性,以方便善巧證之。 |
| 17 | 內心善調伏 | 調伏內心,不執境、識為實。 |
| 18 | 一切無礙智 | 於一切所知境成就無障礙智慧。 |
| 19 | 非貪地 | 通達一切處皆非可真實貪著之地。 |
| 20 | 隨欲遊諸佛土、普現身 | 得佛加持,隨心欲往諸佛淨土,並能於一切時處普遍化現身相。 |
三、綜合說明
– 名稱「遠行地」之義:
第七地能斷除上述二十種執見過失,並修持二十種殊勝法門,因此其智慧已遠遠超越前六地之功用修行,無相觀行能任運現前,且與第八、九、十「三清淨地」相鄰,故名「遠行地」(已行至深遠之處)。
– 對治重點:
斷除的二十種過失中,前十一種是對人我、法我的粗重執著(如我、有情、命者、蘊、界、處等),中間四種是對三界與修行懈怠的障礙,最後五種是對三寶、戒律及空性的錯誤見解——這些都是阻礙菩薩進入無相無功用行的根本障礙。二十種修法則從解脫門(空無相無願)、大悲心、空性正見、止觀雙運到神通化現,完整涵蓋了智慧、悲心與利他方便。
– 修行意義:
第七地是菩薩道由「有功用行」轉入「無功用行」的關鍵轉折點。透過徹底斷除二十種過失,菩薩能清淨一切執著,並以二十種修法圓滿無相智慧,從而為進入第八地(不動地)的任運無功用行奠定堅實基礎。
第七地是菩薩道由「有功用行」轉入「無功用行」的關鍵轉折點。透過徹底斷除二十種過失,菩薩能清淨一切執著,並以二十種修法圓滿無相智慧,從而為進入第八地(不動地)的任運無功用行奠定堅實基礎。